第62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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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手机芯片这边,有一位资深大神,她是个极其可怕的完美主义者和强迫症患者。
  在同事中间盛传的一个经典案例,是她买回来的新衬衣,四个扣子是用「二」字型缝的,一个扣子是用「x」字型缝的,她都一定要把缝得好好的「x」字型给拆了,重新用「二」字型缝上。
  本来,以她的技术水平,完全可以当技术组长。
  但是,她的完美主义根本停不下来。
  于是,她只能当资深员工,不然,在ddl就要到的时候,她还在那里纠结代码是不是写的干净,能不能再短一点,大家都别想拿奖金了。
  这次实在是牛人都被调走,无人能镇场子。
  再加上最新的手机芯片处于已经进了手机,第一批即将出货。就算是她,也不敢在已经公布的发布时间之下,还搞太过份的完美主义。
  于是,强迫症大神,成为了新的手机芯片组的代理组长。
  紫金整体的工作进度如计划那样一层一层的往前推进。
  直到有一天,安夏收到一封律师函。
  ibm把紫金科技给告了,理由:窃取ibm的公司机密。
  说紫金科技已经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手机,使用的芯片技术是盗取自ibm的设计。
  不仅没给钱,这款软件甚至是ibm的商业机密,不对外销售。
  侵权,而且还是窃取,性质就更恶劣了。
  安夏很困惑,手机芯片可以说完全是紫金科技自研的产品,要告也只能是诺基亚和爱立信来告她……
  不对,这两家也没什么理由告她,他们三家联手签的技术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共享成果,谁比谁高贵啊。
  法务团队仔细看了附带的资料,说ibm告紫金的主要内容是说紫金用来设计芯片的软件是ibm研发的软件,还有芯片设计也盗取的是ibm尚未公开的技术。
  ibm提出了五十亿的赔偿金额,要求紫金科技马上支付,并从市场上召回已售出产品。
  安夏吩咐道:“查查清楚。”
  她心里其实已经大概知道是谁干的。
  ibm不傻,绝不可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一拍脑袋,就说要告紫金。
  他们又不是混娱乐圈的,有事没事就来个律师函警告给自己弄点流量。
  一定是有人里应外合,给他们透消息。
  公司被ibm告了的事情,仅限于安夏、法律团队和内部审查团队知道。
  内部审查团队对安夏怀疑的几个人的电脑进行调查。
  果然发现了异常,有一个人的电脑曾发生过安装ibm芯片设计软件的操作记录,现在那个软件已经被卸载了,就连电脑上的操作日志都被处理掉。
  只是这个人刚来没太久,他并不知道,紫金公司的电脑实时的任何操作,都被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
  只要公司想,就可以调取任何一个时间的任何操作。
  真相简单到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他给自己的电脑装了ibm的设计软件,然后使用这款软件,做了一些无伤大雅的设计工作,再把设计的结果提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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