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3 / 4)
“小书,你想不想跟我一起去京城读书?”
林书沉寂了许多天的小脸忽然绽放出光彩:“去京城?”
韩勋在旁边帮腔:“没错,我觉得以你的成绩还读小学实在太没劲了,跟我们一块儿去京城,你可以直接从初中开始读,还能跟你哥在一起。”韩勋说得冠冕堂皇,却已经开始找人给林书找寄宿制学校。
离开这里去京城对林书而言确实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犹豫了一下,问:“爸爸和奶奶会同意吗?”
林墨说;“如果你想去的话,爸爸和奶奶会同意的。再说那里的教学条件比这边好,你不是一直想做科学家吗?那边有很厉害的老师可以帮你。”从林书上辈子的专业来看,他确实是走上了科学家的道路。只不过由于原先所处的环境教学条件不够好,底子比别人薄弱,即使他再有天赋,最后还是吃了很多苦才赶上别人。林墨原先觉得他这辈子已经有资本让家里人过上幸福的日子,便觉得小书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比当什么别人眼里的天才儿童更有意义,如今看来,是他想当然了。
初一那天,林书对王艳艳吼出那句‘我以后不要那些东西也能养活自己’,并不是赌气,而是他的心里话。那时候林墨就意识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算他能给予林书舒适的物质生活,可那些真的就是林书想要的吗?假如有一天手中的资本忽然不在了呢?世事无常,林墨觉得小书应该不会愿意一辈子躲在他的羽翼下,他应该拥有更广阔的属于他自己的天空。
这么一想,林墨又觉得有些伤感了,心里生出一种‘亲手养大的孩子不再需要自己’的失落感来。韩勋理解不了林墨这种复杂的心理,看着林墨为林书的事情一天比一天消沉,心里酸溜溜的怪不是滋味。转头看着林书可怜巴巴的小模样,叹了口气,把争风吃醋的心思压了下去。
林建也觉得给林书换个环境不错,就是老太太非常舍不得。人老了都喜欢子孙环绕的天伦之乐,她家现在日子好过了,儿子却成天忙得不见踪影,如今两个乖孙也要离她而去,偌大的家里,就剩她一个孤老太太,心里不难受才怪。看着儿子都四十的人了,依然孤零零的一个,心里也不是个滋味,然而,光想想日后再来个像王艳艳这样的女人,老太太又不寒而栗。当初她又是求又是逼,死活让儿子再婚,哪知……不过,王艳艳纵有千般不好,好歹她生了一个林书,看在聪明懂事的小孙子的份上,她决定不再想王艳艳犯的那些事。
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了,他们以后的人生哪里是她这个半截埋土里的老太婆做得了主的?她这辈子,只希望他们能够过得安平喜乐就够了。
老太太难过了一场,愣是没露出挽留的意思。韩勋很快就让给林书联系好了学校,老庞亲自帮林书办理了手续。林书的离开固然让他有些伤感,但是由于林书在这次比赛中的出色表现,再加上他哥的运作周转,他进教委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算是没白辛苦一场。
☆、第一一三章 药膳馆
说归说,韩勋做事情还是很有分寸的,给林书找的学校并没有离林墨就读的青玉高中太远,属于青玉高中的附属中学,校内学生拥有青玉高中的优先录取权。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整个京城都是排得上号的好学校,韩勋让一个跟他关系不错的二代,帮忙牵线,出了些钱,没花太多功夫就让林书成功插入初一的尖子班。在京城这地界,只要是本地人多多少少能有点七弯八拐的关系,有钱人更不在少数,林书能够直接跳级到尖子班,完全取决于他优异的奥数成绩。几乎满分的入学测试成绩堵住了所有不满者的嘴。
班主任谢老师是个上了年纪的数学老师,胖乎乎的为人和蔼,上课幽默风趣,很讨学生喜欢。同时,他还是学校特聘来的特级教师,专门主持学校的奥数培训课,带出过很多优秀的学生。无论在教师间还是在学生间,都非常受尊敬。
大致了解了谢老师的背景,林墨心里稍定。
韩勋匆匆安排好林书的事情后,急急忙忙飞回m国继续他的学业。他也没像他说得那样,给林书办寄读,而是让林书暂时跟林墨一起住,等适应了京城这边的环境后再作打算。
林墨的上下学时间跟林书有不小的出入,两所学校虽然离得不远,但是步行少说也得半个多小时,林书初来乍到,林墨不放心他一个人坐公交上下学,本来想拜托叶知秋暂时帮他接送林书一段时间。结果韩勋大手一挥,派了个公司的司机每天专门接送林书上下学。
大城市里的孩子远不如小地方的孩子单纯,他们生活的环境,早早帮他们练就了一双利眼。青玉附属初中这种半贵族制的学校里的孩子们,更是不凡。
林书作为一个外地来的学生,一来就进尖子班,班上的同学都对他十分好奇,意外的没出现排挤现象——当然,这其实也不算什么意外,林书能从外地转入青玉附中说明他家里有钱有势,能够转入尖子班,说明林书的成绩很好。这种‘别人家的孩子’往往最讨老师喜欢,在没有出现利益冲突前,脑子有毛病的人才会跟他结仇。
林书是跳级进入初一的,年纪小,才刚刚开始抽条的他,瞬间沦为班上最矮的男生之一,被谢老师安排在教室第一排靠近讲台的地方,跟班上的小班花坐一块儿。林书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和家乡,标准的普通话让一些想看好戏的孩子失望了。第一节英语课,上课期间老师为了熟悉新学生的学习程度,频频抽林书起来回答问题,令她意外的是,林书竟然说得一口流利标准的美语,甚至还会一些生僻的俚语,如果不是她曾经在m国留学,恐怕都听不懂。原先她还担心小地方来的孩子会在英语上短板,如今看来却是捡到宝了。
下了课,她特意问林书家里是不是让他去过国外,林书说自己没去过,但是有个表叔是m国人,他给他捎带了不少m国的电影电视剧,他的英语都是从里面学的。英语老师大概想破头都想不到,林书最初苦学英语的动力就是为了要揭穿这位表叔‘阴险邪恶’的坏蛋面目。
年纪越小,语言学习能力越强,林书有什么不懂的,还可以及时请教林墨或者韩勋,再加上以学习语言为由还可以每天看上半个小时外语片,林书的口语想不好都难。
林书的自学能力相当强,他那颗小脑袋仿佛天生就为了学习而生,在理科方面尤其有天赋,他最感兴趣的物理已经自学到了高中课程,偶尔能够为哥哥解答一两道做不出来的题,能够让他高兴上半个月。
一天的课程下来,林书给半数的主课老师留下非常良好的印象。尤其是谢老师,看着林书顺溜的解答那些奥数题,乐得是见牙不见眼。
尖子班的学生更注重成绩,班上忽然来了个这么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不少成绩拔尖的学生心里隐隐有些压力。
青玉附中是半贵族式的,但是并非全部学生的家里都那么有钱,学校每年都会招收一些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以此来保证整体的教学成绩。青玉附中的学费非常高,同样的,奖学金也相当高,家庭贫寒的学生只要成绩够好,能够减免所有学杂费,拿到的奖学金不仅够他们整年的生活费开销,甚至还能补贴到家里。家庭条件好的学生自然不会考虑这些,林书的出现则给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带去了不小的压力,毕竟学校每学期奖励的名次就那么些,多一个竞争对手就意味着少一分机会。
刚好,尖子班里这样的学生不在少数,林书一时半会儿想要融入集体也没那么容易。不过,这些‘学霸’们更多的心思都放在埋头苦学上,还不至于空到有时间去找林书的茬。
林书并不在意自己没能在第一时间融入集体,他觉得只要能够离开原来那些认识的人,离开那些知道‘她’的人,一点点排外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青玉附中的师资力量跟林书原先就读学校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林书再聪明以前的成绩再好,到了这里也会产生压力。在l县的时候,他是全县有史以来第一个获得奥数全国一等奖的学生,但是到了这里,光他们班拿过奥数全国一等奖就有三个,还不算其他班的,其他各种各样的奖项得的也不少。班上的同学除了平日成绩好,课外还会学绘画、乐器、跳舞、武术等等,多才多艺。而他除了学习,在这些方面,就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了。而他好像也天生对艺术不怎么敏感,比起艺术,他更喜欢电视里那些大侠们的武术——能强身健体,还能惩强扶弱。
原先在l县的时候,林书就闹过想去学跆拳道,老太太怕他吃苦受罪舍不得,林建怕他影响学习没同意。到了京城,他跟林墨旧事重提,林墨倒很支持他的想法,有点武术防身,遇到危险的时候,总能多一两分保命的机会。这次陈老三预谋的绑架事件,也让林墨多了几分危机感。
谁也不能断定将来就一定会一帆风顺,真遇到危险了,自己有点依仗,总好过一味等待救援。 ↑返回顶部↑
林书沉寂了许多天的小脸忽然绽放出光彩:“去京城?”
韩勋在旁边帮腔:“没错,我觉得以你的成绩还读小学实在太没劲了,跟我们一块儿去京城,你可以直接从初中开始读,还能跟你哥在一起。”韩勋说得冠冕堂皇,却已经开始找人给林书找寄宿制学校。
离开这里去京城对林书而言确实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犹豫了一下,问:“爸爸和奶奶会同意吗?”
林墨说;“如果你想去的话,爸爸和奶奶会同意的。再说那里的教学条件比这边好,你不是一直想做科学家吗?那边有很厉害的老师可以帮你。”从林书上辈子的专业来看,他确实是走上了科学家的道路。只不过由于原先所处的环境教学条件不够好,底子比别人薄弱,即使他再有天赋,最后还是吃了很多苦才赶上别人。林墨原先觉得他这辈子已经有资本让家里人过上幸福的日子,便觉得小书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比当什么别人眼里的天才儿童更有意义,如今看来,是他想当然了。
初一那天,林书对王艳艳吼出那句‘我以后不要那些东西也能养活自己’,并不是赌气,而是他的心里话。那时候林墨就意识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算他能给予林书舒适的物质生活,可那些真的就是林书想要的吗?假如有一天手中的资本忽然不在了呢?世事无常,林墨觉得小书应该不会愿意一辈子躲在他的羽翼下,他应该拥有更广阔的属于他自己的天空。
这么一想,林墨又觉得有些伤感了,心里生出一种‘亲手养大的孩子不再需要自己’的失落感来。韩勋理解不了林墨这种复杂的心理,看着林墨为林书的事情一天比一天消沉,心里酸溜溜的怪不是滋味。转头看着林书可怜巴巴的小模样,叹了口气,把争风吃醋的心思压了下去。
林建也觉得给林书换个环境不错,就是老太太非常舍不得。人老了都喜欢子孙环绕的天伦之乐,她家现在日子好过了,儿子却成天忙得不见踪影,如今两个乖孙也要离她而去,偌大的家里,就剩她一个孤老太太,心里不难受才怪。看着儿子都四十的人了,依然孤零零的一个,心里也不是个滋味,然而,光想想日后再来个像王艳艳这样的女人,老太太又不寒而栗。当初她又是求又是逼,死活让儿子再婚,哪知……不过,王艳艳纵有千般不好,好歹她生了一个林书,看在聪明懂事的小孙子的份上,她决定不再想王艳艳犯的那些事。
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了,他们以后的人生哪里是她这个半截埋土里的老太婆做得了主的?她这辈子,只希望他们能够过得安平喜乐就够了。
老太太难过了一场,愣是没露出挽留的意思。韩勋很快就让给林书联系好了学校,老庞亲自帮林书办理了手续。林书的离开固然让他有些伤感,但是由于林书在这次比赛中的出色表现,再加上他哥的运作周转,他进教委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算是没白辛苦一场。
☆、第一一三章 药膳馆
说归说,韩勋做事情还是很有分寸的,给林书找的学校并没有离林墨就读的青玉高中太远,属于青玉高中的附属中学,校内学生拥有青玉高中的优先录取权。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整个京城都是排得上号的好学校,韩勋让一个跟他关系不错的二代,帮忙牵线,出了些钱,没花太多功夫就让林书成功插入初一的尖子班。在京城这地界,只要是本地人多多少少能有点七弯八拐的关系,有钱人更不在少数,林书能够直接跳级到尖子班,完全取决于他优异的奥数成绩。几乎满分的入学测试成绩堵住了所有不满者的嘴。
班主任谢老师是个上了年纪的数学老师,胖乎乎的为人和蔼,上课幽默风趣,很讨学生喜欢。同时,他还是学校特聘来的特级教师,专门主持学校的奥数培训课,带出过很多优秀的学生。无论在教师间还是在学生间,都非常受尊敬。
大致了解了谢老师的背景,林墨心里稍定。
韩勋匆匆安排好林书的事情后,急急忙忙飞回m国继续他的学业。他也没像他说得那样,给林书办寄读,而是让林书暂时跟林墨一起住,等适应了京城这边的环境后再作打算。
林墨的上下学时间跟林书有不小的出入,两所学校虽然离得不远,但是步行少说也得半个多小时,林书初来乍到,林墨不放心他一个人坐公交上下学,本来想拜托叶知秋暂时帮他接送林书一段时间。结果韩勋大手一挥,派了个公司的司机每天专门接送林书上下学。
大城市里的孩子远不如小地方的孩子单纯,他们生活的环境,早早帮他们练就了一双利眼。青玉附属初中这种半贵族制的学校里的孩子们,更是不凡。
林书作为一个外地来的学生,一来就进尖子班,班上的同学都对他十分好奇,意外的没出现排挤现象——当然,这其实也不算什么意外,林书能从外地转入青玉附中说明他家里有钱有势,能够转入尖子班,说明林书的成绩很好。这种‘别人家的孩子’往往最讨老师喜欢,在没有出现利益冲突前,脑子有毛病的人才会跟他结仇。
林书是跳级进入初一的,年纪小,才刚刚开始抽条的他,瞬间沦为班上最矮的男生之一,被谢老师安排在教室第一排靠近讲台的地方,跟班上的小班花坐一块儿。林书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和家乡,标准的普通话让一些想看好戏的孩子失望了。第一节英语课,上课期间老师为了熟悉新学生的学习程度,频频抽林书起来回答问题,令她意外的是,林书竟然说得一口流利标准的美语,甚至还会一些生僻的俚语,如果不是她曾经在m国留学,恐怕都听不懂。原先她还担心小地方来的孩子会在英语上短板,如今看来却是捡到宝了。
下了课,她特意问林书家里是不是让他去过国外,林书说自己没去过,但是有个表叔是m国人,他给他捎带了不少m国的电影电视剧,他的英语都是从里面学的。英语老师大概想破头都想不到,林书最初苦学英语的动力就是为了要揭穿这位表叔‘阴险邪恶’的坏蛋面目。
年纪越小,语言学习能力越强,林书有什么不懂的,还可以及时请教林墨或者韩勋,再加上以学习语言为由还可以每天看上半个小时外语片,林书的口语想不好都难。
林书的自学能力相当强,他那颗小脑袋仿佛天生就为了学习而生,在理科方面尤其有天赋,他最感兴趣的物理已经自学到了高中课程,偶尔能够为哥哥解答一两道做不出来的题,能够让他高兴上半个月。
一天的课程下来,林书给半数的主课老师留下非常良好的印象。尤其是谢老师,看着林书顺溜的解答那些奥数题,乐得是见牙不见眼。
尖子班的学生更注重成绩,班上忽然来了个这么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不少成绩拔尖的学生心里隐隐有些压力。
青玉附中是半贵族式的,但是并非全部学生的家里都那么有钱,学校每年都会招收一些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以此来保证整体的教学成绩。青玉附中的学费非常高,同样的,奖学金也相当高,家庭贫寒的学生只要成绩够好,能够减免所有学杂费,拿到的奖学金不仅够他们整年的生活费开销,甚至还能补贴到家里。家庭条件好的学生自然不会考虑这些,林书的出现则给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带去了不小的压力,毕竟学校每学期奖励的名次就那么些,多一个竞争对手就意味着少一分机会。
刚好,尖子班里这样的学生不在少数,林书一时半会儿想要融入集体也没那么容易。不过,这些‘学霸’们更多的心思都放在埋头苦学上,还不至于空到有时间去找林书的茬。
林书并不在意自己没能在第一时间融入集体,他觉得只要能够离开原来那些认识的人,离开那些知道‘她’的人,一点点排外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青玉附中的师资力量跟林书原先就读学校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林书再聪明以前的成绩再好,到了这里也会产生压力。在l县的时候,他是全县有史以来第一个获得奥数全国一等奖的学生,但是到了这里,光他们班拿过奥数全国一等奖就有三个,还不算其他班的,其他各种各样的奖项得的也不少。班上的同学除了平日成绩好,课外还会学绘画、乐器、跳舞、武术等等,多才多艺。而他除了学习,在这些方面,就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了。而他好像也天生对艺术不怎么敏感,比起艺术,他更喜欢电视里那些大侠们的武术——能强身健体,还能惩强扶弱。
原先在l县的时候,林书就闹过想去学跆拳道,老太太怕他吃苦受罪舍不得,林建怕他影响学习没同意。到了京城,他跟林墨旧事重提,林墨倒很支持他的想法,有点武术防身,遇到危险的时候,总能多一两分保命的机会。这次陈老三预谋的绑架事件,也让林墨多了几分危机感。
谁也不能断定将来就一定会一帆风顺,真遇到危险了,自己有点依仗,总好过一味等待救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