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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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点多的时候,姜丽云把他们送去了附近的酒店。
  她之所以仔细装修现在的房子,就是因为这房子的位置非常好,在这里生活非常便利——这房子周围不仅有学校,还有这会儿很少见的超市,甚至有个挺豪华的酒店,距离切尔斯汉堡店总店和冯易的学校也不远。
  第二天,姜丽云和冯易吃过早饭,就去了酒店那边。
  姜家人已经在酒店里吃过早餐了,吴小春念叨个不停,觉得酒店的住宿环境非常好,又觉得酒店的早餐非常好。
  姜丽云听了姜丽萍的话,才知道吴小春姜瘸子姜利海他们都吃撑了。
  早餐是自助的,他们就想多吃点,再多吃点……
  她上辈子第一次吃自助餐,也是这样的,后来手上的钱越来越多,才慢慢改了一些习惯。
  这几年,他们家已经有钱了,但富裕了没几年,而且姜瘸子夫妇和姜利海夫妇,其实是没有那么多钱的。
  养殖场和食品厂赚到的钱,姜利海可以分到一些,但不多,姜瘸子夫妇吧……这几年镇上很多人下岗,如今在镇上卖炸串卖煎饺的人越来越多,丽云煎饺店赚的钱,还比不上之前。
  当然,也还是能赚钱的,不然顾兰也不会那么积极地把店盘下来。
  既然已经吃过早饭,姜丽云就带着他们去逛街。
  上海商场里的东西都很贵,到后来,姜瘸子夫妇都不愿意进那些店了。
  就连喜欢买东西的孙金山也心不在焉:“我们去买车吧。”他这次来上来,心心念念的就是买车。
  “那就去吧。”姜丽云道,其实不只孙金山要买车,她也要买一辆,给冯易开。
  她之前没给冯易买车,毕竟这个时候的车,太没有性价比了。
  买一辆桑塔纳的钱,都能在上海全款买一套房了!
  再加上冯易主要在学校待着,不怎么用车,这件事也就耽搁下来。
  不过昨天他们去接姜瘸子他们,只有一辆车都坐不下,给冯易买一辆车会方便很多。
  想到这里,姜丽云又想到了冯易这些年认识的人。
  之前她觉得邵成栋非常厉害,但这半年……冯易认识了两个她上辈子整天在新闻里看到的,真正的互联网大佬。
  就是那种创业开公司之后,把自己做到国内财富榜前几的大佬。
  比如说某鹅的创始人。
  据说人家刚创业的时候很缺钱,差点把公司都卖了,也不知道她这辈子,有没有投资对方公司的机会。
  正想着这件事,他们来到了卖车的地方。
  孙金山一副大款的样子开始看车,不过他看来看去,最后也就是买了一辆桑塔纳。
  可即便如此,店里的销售和其他来看车的人,已经非常羡慕了。
  一辆桑塔纳要十五万,可不便宜!
  这人肯定是个大老板!
  被这些人用羡慕的眼神看着的孙金山,都有点飘飘然了,姜丽萍也非常得意。
  而这时,姜丽云道:“我也买一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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