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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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干子愣了一下,接着讪笑:“程队懂行啊。”
  “在里面学的。”程兵示意老干子可以动作,三下五除二,房门应声打开,扑鼻的灰尘呛得所有人都咳嗽两声,还没适应屋里的昏暗,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就充斥了整个楼道。
  单人间,一个客厅,一个小卧室,一个卫生间,可笑的是,这屋子的户型竟然和程兵他们租住的屋子如此相似。一张折叠的简易餐桌落满灰尘,一把塑料椅子,老旧的电视柜上有一台旧电视机,透着同样的简陋和对生活质量的不在乎。
  这地方不可能还住着人,没有人半年内生活过的痕迹,程兵做了个手势,众人四散而开,分别查找有用线索。
  程兵问小莫:“你上次来是不是这样?”
  小莫长期在湿热的环境下工作,大半夜出来,裹了件薄外套还是有点发抖:“差不多,就觉得他住得挺差的,不像要踏实过日子的,一切都很凑合。”
  马振坤一个箭步走到电视柜前,直接把抽屉拉出来放到地上,先查看里面的空隙,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线索后,才仔细检查抽屉,抽屉里都是些简单的生活用具,透明胶、指甲钳、各型号的电池之类的。
  “我估计这个房子里一个有用的指纹都提取不到。”马振坤指了指抽屉最下面垫的一叠叠报纸,“这孙子太小心了,我怀疑他每次剪指甲,就把指甲崩在这抽屉里,然后用报纸一卷,直接扔掉。”
  蔡彬走进卧室,上下打量了一番就出来了,卧室里空得好像被x光机照射过,只剩下骨骼般的床架子和衣柜架子。
  蔡彬出来后,看见程兵趴在客厅窗台,望着窗外,不知道在看什么,便凑了过去。
  程兵拉过蔡彬,朝外面一指,昏黄的路灯走向明确,显出小区出口的方向:“发现没有,这个位置能同时看到小区的三个进出口。”
  像刚刚那样进入小区,程兵觉得已经很小心了,但对于这间屋子的视野来说,那跟光天化日大摇大摆没什么区别,就算王二勇还住在屋里,他肯定也早就有所察觉。
  蔡彬把指节捏得咔咔作响:“这畜生应该是早就搬走了,又晚了一步。”
  程兵走进洗手间,里面潮湿的霉味更重,肮脏不堪的洗漱台堆了很多还没拆封的一次性牙具,墙上挂了一面沾满牙膏渍的梳妆镜。程兵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小莫则回忆起了什么。
  “每次上厕所,他都会玩他那个掌上游戏机,最老土的那种,俄罗斯方块,傻得很。”
  这是个挺重要的信息,程兵马上记在自己的笔记本上。
  “嗯?”刚准备转身离开,程兵眼睛一瞟,发现了一处不合理的痕迹。他转身走回洗漱台,靠墙的地方有一道奇怪的划痕,不像是长期应力产生的,这痕迹直连到镜子边缘,他顺着划痕将镜子移开——
  水泥墙上赫然出现一张刀刻人脸。
  眼眶里没有眼珠,其状极怖。
  挑衅?
  程兵轻笑着摇摇头。
  又有了一个必须抓住王二勇的理由。
  程兵走回客厅时,廖健刚好跑进来。
  “找到这儿的房屋中介了!说上一任租客叫王凯。一年半前就退租了,说是回了老家四川德阳。这边的房子一直不好租,所以这屋子一直空着。”
  “王凯,阿凯……”蔡彬喃喃自语,“看来这畜生改头换面了。”
  “德阳,”程兵迅速回忆起地图上的方位,脑中一下出现了公路铁路几条通往四川的路线,“难怪我们在长沙找不到他。老蔡,马上订票!”
  “咱们明天就动身德阳。”
  回到出租屋,众人收拾行李,打扫房间,跟长沙做最后的告别。
  窗帘上挂着的黑板已经撤了,这东西带不走,小徐用数码相机拍了多张照片,仔细检查过照片上每个字都能看清楚之后,程兵亲自把黑板擦得非常干净,不留下什么痕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询问和怀疑。说要像王二勇一样,老鼠般生活在城市里,这“反侦察能力”是越练越好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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