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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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为千户,在四郡千户所找饭吃,寻常人都会下放的,因为一旦成了千户,手中权利就大不相同了,若是能远离京城,独掌一个千户所,那更是一步登天。
  但他妻子是京官,一位姓何的女官,所以陈亦没有下放,一直留在京城内。
  沈提灯想去办这桩案子,需要陈亦来为他批条,没有顶头上司的批准,他是不能外出去查案的,更何况,此案还发生在东津,东津的百户所也有人在管,如果双方碰到一起,他得有一个书面上的凭证。
  他到的时候,陈亦正在整理卷宗,北典府司的案件多如牛毛,桩桩件件,每个百户手里都有堆积如山的案件,只不过有些案件是圣上指派的,这种着急,封赏也厚,便积极的安排下去,有些案件棘手,有的是涉及朝堂诸公,有的是涉及到不能查的旧事,便被封存下来,明面上堆积着,实际上却也没有人碰。
  沈提灯带着他的卷宗来请示陈亦的时候,陈亦翻看了两下,没什么额外的表示,只道:“你若想查,我可以给你开批条准许,但是东津远,那儿的百户所,明里会顾忌你的身份,暗里却并不会在意你的生死,北典府司讲规矩,你若是在办案期间出事,纵然是指挥使,也不能发难于东津,且,沈指挥使现在人在江南,离我们这里千里之远,不一定顾及的上你。”
  沈提灯明白陈亦的意思,但他还是想做。
  朝中人关系错中复杂,指挥使家的独子,比之寻常人,自是值钱的,但是这衮衮诸公家,谁家里没有个长子啊?和那些人比,沈提灯又没那么值钱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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