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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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柚很快从许家村村民的手里,拿到了足够的证据。
  随后,带着江临遇一同,踏入了公安局,起诉许家村许生望夫妇,明知道她并非许家亲生女儿,却以祖父祖母的身份,多年来对她实施惨无人道的虐待、故意伤害。
  她提交的证据,几乎从她很小的时候到十五岁,十分齐全。
  足以证明,许柚每年都会被打伤几次,动手的人,除却许生望夫妇之外,还有许忠良夫妇。
  这样高的频率,足以证明,他们对许柚实施的故意伤害有多么可恶,多么惨无人道。
  但这样的控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许柚的身份认定早在三年前就在公安机关的系统上存过档,当时的材料能够证明许忠良和李小娟夫妇知道许柚的真实身份。
  但还不足以证明,许生望夫妇作为祖父祖母,知道孙辈的具体情况。
  对于这个疑问,许柚提供了证据。
  证据很简单,八年前,一队义务身体健康普查医疗队翻过大山,来到许家村做公益,免费为许家村所有村民做健康体检。
  其中,便包括采血、测试血型这一项。
  当时,许柚和许家其他人都做了这个检查。
  许柚的血型测出来是a型,许忠良和李小娟夫妇却都是b型血。
  单看血型,应该也知道许柚并非许忠良夫妇的女儿。
  但这次体检之后,不管是许忠良和李小娟,还是许生望夫妇,都不曾声张过,也不曾怀疑过。
  所以应当可以认定,他们是早就知道这个事实,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并不觉得奇怪,也没有大张旗鼓地闹起来。
  许柚是这么说的:“按照许家村的民风,如果我和许家人的血型都不一样,证明我不是许忠良和李小娟的女儿。那么许家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认为,我是李小娟和别的男人偷情生的孩子。”
  “按照许忠良和许生望的性格,谁都不会允许这么一大顶绿帽子戴在头上。”
  “当年没有闹出来,就是因为他们全都知道事实。”
  许柚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找出来的当年的体检报告。
  这样的证据,其实有些主观臆测了。
  毕竟,没有声张这个行为的可能性有很多,也可能是害怕丢人现眼或者其他的,单纯视为是知道真相,不太有说服力。
  最后真正有说服力的,是村长拿出来的证词和证据。
  证词没什么大不了的,主要是证据。
  那是好多年前以前,许柚很小的时候,村里人口普查,给所有的小孩上户口。
  但许生望不愿意把许柚的户口上在自己家的户口本上。
  为此,他手写了一份声明,说许柚不是他们家的孩子,凭什么上他们家户口。
  这份声明,便是铁证。
  但其实许家村的人都明白,当年许生望的意思,应该是说许柚是个丫头片子,早晚要嫁出去变成别人家的人,倒霉催的赔钱货,没资格上他们老许家尊贵的户口本。
  村子里有这种情况的,也不止许柚一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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