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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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想学化学是因为这门科目笔画最少,看上去最简单,现在学着学着,霍小狼觉得,自己还是最喜欢化学。
  反应来反应去,挺有意思的。
  她最不喜欢的就是英语,好多她都不会读,更别提死记硬背了,那些时态语法更是让她头疼。
  霍小狼跟着学校的课程,化学已经能够听懂一些了,对照着之前的书本,还有周暮泽的笔记,勉勉强强一些简单的选择题霍小狼都能做出来。
  周暮泽写字很好看,记得笔记条理非常清楚,逻辑性很强,有的地方整理的比书上整理的都透彻,又或许是周暮泽更了解霍小狼,书上的a方法她看不懂,但是按照b方法她就很快能学会。
  所以霍小狼学起来还是挺容易的。
  就在她把化学作业做的差不多了的时候,周暮泽把做好的面包端过来,又给她热了一杯牛奶。
  霍小狼看到牛奶之后皱眉,“又喝牛奶。”
  “喝牛奶能美白。”
  之后霍小狼还要用淘米水洗脸来着,周暮泽就知道她对“美白”有一种蜜汁执着。
  果然这句话之后,霍小狼便拿起牛奶咕咚咕咚几口就给喝完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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