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22条规定(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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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迺惠本来要捉弄晴彦,又不忍心看他失落的样子。
  「就说嘛!」晴彦的尾椎又翘了起来。
  迺惠捏了晴彦的小腹。
  「晴彦,还有,脚踏车的事。」
  「脚踏车怎么了?坐的不舒服吗?」
  「不是,我是说,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要载我上学?」
  「因为放学后,我要参加篮球队的练习,只有早上的时间才可以跟你在一起!」
  「可是我们一直都是各自上学?」
  「因为我想要天天见到迺惠呀!」
  「说什么天天见面,有时候你篮球练得累了,晚上连通电话都不打给我。」
  「那是之前我错了。」
  「现在才知道错吗?」
  可是晴彦,我不是在和你计较这件事呀!
  「迺惠,我想过了,我之前以为爱情是自然而然的事,后来才发现爱并没那么自然。爱是要努力去做些什么,才会变成爱情,不然就只是单纯的喜欢。爱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这么简单,而是为了喜欢的人曾经付出什么样的努力,我认为只有那样才能算是爱。」
  按晴彦的标准,那么我并不算爱囉?迺惠心想。从一开始,她就一直在向晴彦索讨他在爱情里的努力,像她这么被动的人有资格和晴彦谈论爱吗?
  迺惠没有说出口。
  为什么爱是努力呀?迺惠不喜欢晴彦的定义。从小到大每个人都告诉她要努力要努力,只要努力未来就等得到幸福,连自己快要失去力气的时候,也是这样告诫自己,爬起来,再努力一下,就会等到幸福。等到晴彦向她告白,迺惠以为终于等到幸福。但原来爱还需要努力,她已经厌倦了努力,幸福好像永远等不来,她不想要连「爱」都要那么辛苦。迺惠觉得自己好自私,她不想要再努力,她想要晴彦亲口告诉她,这里就是幸福。
  迺惠怕被同学看见,坚持要在校门口前一个路口下车。晴彦不肯自己骑脚踏车先进校门,硬要牵着脚踏车陪迺惠走。
  「你这样子看起来好刻意!」迺惠抱怨晴彦黏在身边。
  「有什么关係,大家都知道我们是情侣。」晴彦大方说。
  进了教室之后,迺惠才知道「预防措施」根本没有用。晴彦骑脚踏车载她上学的事,还是被班上同学看到。
  啊!蒙着耳朵任同学取笑。
  第二天早上,晴彦准时出现在迺惠家楼下。
  「晴彦!」
  「老婆大人早!」
  「就说不准叫我老婆!」
  「嘿嘿!」晴彦傻笑。
  「我昨天查过交通规则。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22条规定,脚踏车后座不准载人。」
  「啊?所以……」晴彦笑不出来。
  「所以你害我交通违规,变成坏小孩。」迺惠双手叉着腰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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