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曲 挖角(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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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点也不意外那晚的歌声成了大家的笑柄,依旧寡廉鲜耻、无动于衷地到公司,然后总是会有一些自认活得太长的人要我清唱一段,接着是一群人摀嘴窃笑,因为连老周也笑过这么两次。
  反正,当天唱得难听的也不只我。
  人就是这样,如果有人陪你一道出糗,你就不会觉得糗了。
  接下来我去练团室找魔方四,钟明便会特意弹奏我那晚唱的歌,然后用着一张无辜的脸望着我:「沅星,唱首歌给大家解解闷吧。」
  无独有偶的任亦方也一定会接下去说:「不好吧!那晚我听过之后,吓得我做了几晚的恶梦呢!」
  「哈、哈。」我也会接着乾笑几声。
  总之,我「真的」一点也不介意,然后离开的时候,会偷偷地把钟明和任亦方的鞋子藏起来,再传简讯告诉他们,让他们找鞋子找了一天。这是他们咎由自取,虽然我真的一点也不生气。
  找鞋子的次数端看他们取笑我的天数,真的一点也不多,只有一个礼拜而已,直到他们觉得找鞋子不好玩了。
  不过今天却反常地只有梁以默一个人在练团室。
  「其他人还没到?」
  「就快到了,都在路上。」
  梁以默自顾自地弹吉他,不是电吉他,而是普通的那种木吉他。我一直觉得木吉他的声音很柔和、很纯净、很校园。学生时候曾经加入吉他社,但我犯懒,去了几次集社就没再去了,然后就羡慕会弹吉他的人,和絃是还记得一点,不过弹不完一首歌就是。没了电吉他的力度,梁以默的神情看来很温和,他好像在作曲,来来回回重复弹那些音。
  「这吉他好像很旧了。」
  「我的第一把吉他。」梁以默轻轻拨着琴弦,眼睛半张,似乎很沉浸。
  「能借我试试吗?」
  梁以默抬头望着我:「你会?」
  「唸书时学过一些。」
  梁以默大方递给我。我生疏地按了弦,凭记忆弹了几句学生时期学的一首民歌,断断续续,难听得就像我的歌声一样。
  「难听得就像你的歌声一样。」
  我又窘又惊地看着他,我才在心里嘲笑自己,梁以默就把我心中的话给说了出来。我没劲地噘嘴,跟我比起来,他不过是音色不佳罢了,我惊人的走音自然不入耳得多,无话可说。
  「要不是我记得的民歌还不少,否则我真不知道你弹的是『木棉道』,你的音感不太好。」
  梁以默掰开我快僵硬的手指,将我的手指放在正确的位置上,说也神奇,一样的音符让他这么一纠正,听来却顺耳多了。我还以为弹吉他就这么大辣辣地用手指刷下去就好,没想到拨弦也是一个技巧,梁以默很有耐心地乔正我的手指,虽然我的手已经苦不堪言。
  「你很适合当一个吉他老师嘛。」
  「我是真的教过吉他啊。」梁以默说得轻描淡写。
  我吐吐舌头,一首简短的民歌,我从没弹完过,不过在梁以默的帮助下,我竟然弹完了,只不过几乎都是他的功劳。
  虽然唸书时很迷偶像,但对音乐我没多大天份,原因是我本身音感很不好,连带我学乐器也走音。当初想参加吉他社,就是想练练自己的音感,但学姐好像当我是外星人,越教越没耐性,老摆出一副像是我截了她的胡的表情,几次后我当然就不想去了。
  但我没想到梁以默会这么有耐心,连皱一下眉头都没有。看来他真的很喜欢音乐,喜欢到有关音乐的事都可以极其有耐性、有毅力,包括教一个走音女王。
  我将吉他还给他,这么一吃苦竟然也快半小时,那三个傢伙竟然还是没来,这根本就想逼老娘暴吼就对了。正当我打算拨电话去,梁以默却开口了,「阿齐,你什么时候到的?」
  「不知道,有十分鐘了吧。」魏旭齐微微一笑,逕自走了进来,认真地准备自己的吉他。
  我笑了笑:「已经迟到了还不出声,你想吓人啊?今天怎么睡这么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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