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来,」
  她不知道离开她身边的母亲在之后过着怎样的日子,跟怎样的人组织新的家庭,怎样一同住在一屋簷下。对长大的她来说,儿时把她怀在怀抱里为她唱着童谣的母亲跟现时佇立在她身旁的母亲是两个不同的人。
  已经是陌生的存在。
  所以走向这边的路上时,担忧无时无刻也缠绕着她。
  母亲肯定觉得这时突然闯入生命、破坏了日常生活的她很碍眼吧。搞不好根本想也不想便不打算接纳她,抑或是把她给藏起来不会介绍现在一起生活的家人给她认识。
  因为对母亲来说,她是多馀的。
  t「来叫一声,」
  她只是母亲所丢弃的一个小孩。
  「『叔叔』。」
  映入眼瞳的是一名身材高挑、衣衫不整又脏兮兮,脸容不修边幅而满面胡渣的中年大叔。
  这就是母亲再婚的男人。
  「来,快叫。」
  微啟的双唇一时道不出任何言语,双目只是隐含着错愕愣了半晌。
  一时不能理解母亲当初离开他们的理由。
  母亲肯定也知道,这个男人的性情比不上父亲。不过也许能过上稳定的日子,至少也比过去那段悲惨的日子好。
  或许,正因如此。
  「……叔叔。」
  不过,真是大幸了。
  如同继母那双眼瞳,凝视着她的目光没有映起她的身影。但是,与之相违的是,这双黯淡的双目不止没有含着憎恨跟自私,她只看见瞳孔中只有虚无的深邃。
  ***
  翌日,母亲意外地没有与朋友赌博,只是板着脸孔一言不发地领着她走在前头。
  没法说甚么来打破这令人窒息的空间,同时亦在怯懦着当甚么不小心说出唇边而触动了母亲的神经的话,她就得离开如今的位置。
  因为,她是曾经被拋弃的孩子。所以,她无权要求更多。
  忍着脚底下伤口传来的阵阵刺痛,儘管疼痛令脸部些许抽搐,但依然逞强装作平静。这里没有别人来怜恤她,甚么都得要自作自受。
  「到了。」
  突兀的嗓音划过了耳际,把意识给拉近回来。一直在柏油路面上打转的视线注意到走在前头的脚步骤然停下来,顷刻昂首过来。
  「诊所」,招牌上标示着这么两个字。
  上过几年学的她对认字还有很多字都仍未学习过,儘管不晓得怎么唸,依稀的印象中是治疗伤口的地方。
  可是,为甚么……?
  「进去吧,你的脚不是肿了吗?」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