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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亦文送她回家的路上,黎见卿忍不住问:“你说的很早,是指你和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吗?”
  “要更早——在我还没有见过他的时候。”庄亦文开着车,“有一次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在车上,你迷迷糊糊地念了陆微之的名字。”
  黎见卿一怔,那时候,她还没有重新遇见陆微之。而她几乎叁年没有和人提起这个名字了,自以为已经忘怀。
  她有点儿不好意思:“抱歉。”
  “人不需要为无意识说了真心话而抱歉。”庄亦文温和地说,“不过就算你没有念过,也不会很难看出来。”
  “我们在酒店外那一次,你坐在车里,隔了很远,但眼神已经完全放到他身上——虽然你很快就移开了。”
  黎见卿疑惑不解:“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会开过去?”
  “见卿,我对你有欣赏和好感,是喜欢,但没有到爱的程度。”庄亦文解释说,“除此之外,我也说过,把你当成半个妹妹。”
  “所以,虽然我有这个愿望,但比起得到你、和你成为男女朋友,我更希望你在进入一段关系前,明确自己的心意。”庄亦文笑道,“当然了,我的私心就是,我不太接受被喜欢的人当成将就的对象。”
  红灯车停,庄亦文侧首过来,认真望着她:“我不知道你的感情观是怎么样,但我想说——你很好,完全可以和一个你真正爱、也真正爱你的人在一起。”
  黎见卿抿唇:“谢谢。”
  庄亦文轻叩方向盘:“不过,上一句话,我没有在指陆微之。”他认真望着她,“如果你最终确定了他不是这个人,你可以忘记他,然后——尝试喜欢我。”
  徐婉云住不惯黎见卿的家,再加上母女二人大吵了一架,她搬回黎家在深水湾购置的别墅,和黎若昭同住了。
  因此,回到家,黎见卿面对的是空荡荡的一室黑暗。
  她提不起精神,连灯的开关也没有打开,坐在窗边的地毯上,抱着膝盖发呆。
  海狸从猫爬架上跳下来,缓步过来,舔着她的手掌心。
  黑屏的手机悄然放在她身边。
  由于她和陆微之甚至没有正式在一起过,黎见卿一直拒绝用“分手的叁年”为这段人生命名。
  事实上,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她度过了很多孤独的晚上,而从未想过再联系他。
  除了一年多前,她写的文章在发表后,不受她控制地传播,舆论经过负面发酵,涌向翁晴。
  黎见卿恳求主编撤下稿件无果,她在本地的传媒界又不认识有话语权的人物,无力左右事情的进程。
  六神无主之际,她拨通了陆微之的电话。
  “喂?”
  男人的低音音色优美。黎见卿应该向他寻求帮助,但他接起来以后,她的喉咙却像塞了一团棉絮,什么都说不出口。
  她不说话,陆微之也没有催促、逼问,她在寂静的电波里听见他均匀的呼吸。
  棉絮吸收的仿佛是中药的药液,性寒、微苦,酸涩而难以下咽,堵得她眼眶发胀。
  她匆匆挂断了电话。
  ......不想让他知道她这么没用。
  做不好本职工作。
  过了这么久还在想着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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