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集 让位(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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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小雨会隐身也会飞,所以要出这个皇宫并不困难,因此洛妍一送出宫,
  小雨后脚也跟着隐身飞出皇宫,追着洛妍而去。
  再隔几日,沐雨熙在朝堂上先颁布着一份詔书-罪己詔。
  「罪己詔
  奉天承运,皇帝詔曰:
  朕自登基以来,虽无法致使天下皆能富足,但却始终无心政治,常途安逸,这是一罪。
  自今子嗣亏空,无人传后,又使后宫不寧,这是二罪。
  如今朕又因固执己见,不能虚己延纳,使其国家及百姓不安,这是三罪。
  以上三条罪,皆让朕深觉难过,足下詔罪己。
  雨熙五十年六月初三日」
  颁了罪己詔后,沐雨熙不等底下官员反应,又马上颁布了「让位书」。
  「让位书
  奉天承运,皇帝詔曰:
  朕从继位几来,依然是无心此位,对于政治也无兴趣,全是为了尽先皇之孝,才苟且至今。
  如今朝堂皆因朕之执见,而纷乱不堪,朕实乃汗顏,无能无德,有愧天下,
  因此书让位之詔,传位于二皇兄雨晨。
  二皇兄雨晨,能力皆朕之上,才德也足够,可谓之德才兼备。
  故:「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传位于廝,合理合意,万民所仰。
  此乃上顺天理下合人心,邦家由是大定也。钦此。
  雨熙退位于五十年六月初三日」
  因沐雨熙退位,所以后宫的那些三宫六院的,也要有所安排,于是沐雨熙又颁了一份詔书,
  内容大致如下:
  「奉天承运,皇帝詔曰:
  朕退位之后,皇后随朕回民身分,相依相伴至终老,且不再復位。
  后宫两位妃子,因毒害皇后未遂,故罚萍贵妃和秀贵妃入寺为尼,
  终生不可出寺院半步,违者杀无赦!
  若有异议,人证物证皆在刑部所管,可查之。
  而后宫秀女,因刚入宫未久,朕也从无召幸,故放回自家,另择良婿。
  并念对其有愧,各赏银千两,娟布五匹。钦此。
  雨熙五十年六月初三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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