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 现在等的,就只是时机(1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四十三章
  子健
  感觉上,七人座的包车己经成为了我的休息间,衣帽间,跟幸琳及辉哥的会议室,以及我的避港。每每工作完成,或是要转换到其他地方工作时,我都会坐在包车中间左边的窗口位置。不知不觉间那就默认成了我的惯坐。不管车子是动着,还是停着,坐下来发白中梦也挺愜意的。后面是掛满了一件件包好的讚助衣服,座位则满是水及零食(充其量只是饼乾)。而每当车子经过的路面比较颠簸的路时,后坐衣服的包装袋就会沙沙作响,加上座位上的水和零食的包装,形成了美妙的节奏。
  车外的远景飞快,可见辉哥为了赶行程而开快车了。
  每当学校放假,就相等于要工作,赶行程,天天都排得满满的,开始有点觉得跟michelle签约相当于卖身,还得把自己的才艺榨乾。不过无论怎样也好,再过不久就可以赚得多钱,爸爸妈妈不用再为我的学费而日夜轮班。记得叶问曾经讲过『有灯,就有人。』表示有人在等着你回家。如是这样,到时候只要我一放工回家,推开门就不再是柒黑一片,毫无生气,而看可以见到他们,多抱怨我几句这么迟,然后一起开饭,共渡天伦之乐……要是michelle肯放过我的话。
  人生就是这样,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他们不用这么辛苦,可以像小时候一样,围坐在那一张快要封尘的餐桌上共渡一个晚餐,这就足够了。
  就这样看着窗外发呆,想些有的没的,尽是些生活小细节,却又在意得很的东西。
  「哗!子健!你看!你ig上的粉丝破万了!!!」坐在副架上的幸琳兴奋地把平板展示给我看。
  「太夸张了吧!才开了不足一个星期就破万?」辉哥一边开车一边说。
  我拿出手机查看。
  我不禁苦笑。准确来说是九千九百九十九,还未破万。因为那个専业的第一个粉丝其实是我本人。
  这个専业其实是幸琳帮我开的,发文发照都是由她一手包办,千遍一律都是不知甚么时候幸琳用専业的单反相机偷拍,不断的发一些超级阳光正向的文,把我包装成一个健康,充满正能量及梦想的欧阳子健,而我只要扮演好这角色就好了。
  至于自己真正的私人业面这些会都设定了个人隐私,不能被搜寻,及所有图文只限朋友……而我朋友本身就不多……
  「这感觉真有趣,明明帐号的名字是我,照片中的人也是我,但偏偏我连这账号的密码也不知道不单止,就连发了甚么文,上载了甚么照片也不知道。」
  「你很快就会习惯了~放心,到时候你的粉丝自然会帮你开更多,甚至连我们也没有的照片他们也会拍到。」幸琳高兴地回到“我”的専业,查看我粉丝们的回覆。
  「我告诉你!迟一点你的粉丝可能还会拿你的照片胡乱改图呢!」辉哥开玩笑说。
  这话一点也不假。现在的粉丝都爱给自己喜欢的偶像的照片上,加一个心心,帮他们加上一些文字,甚至把不少有的没的东西自己拼济在一起。辉哥说出的这一句话使子我心有馀悸。
  那天放学,八婆珍抱着一大包的a4纸等我,为的就是想我帮她签名……我并不是不想,但也得有个限度!一大包a4纸入面有多少张纸你知道吗?是500张!也就是我得签自己的名字500次!如果是签名会,或是500多个粉丝围着我当然很乐意这么做。但她不单止不是我的粉丝,目的也不过是想炫耀甚致存起来准备卖个好价钱。这种心灵得不到慰藉,跟罚抄自己的名字有甚么分别?
  我当然一口拒绝,转身就走。怎料她居然拉着我的衣服,说如果我不肯签的话就会胡乱发照……
  那刻我真的很想赏她一记耳光,把她一掌摑到太平洋去。
  本来,我想跟告诉她要是她敢的话,我就把她这么不光彩的事告诉智彬,看智彬会怎样拿她。可是,我这句还未说出,理智的我就立刻停住了我的口。
  上一次在道具室的时候她己经威胁过我一次,也应该清楚知道我会怎么做,然而,即使她知道了,居然还照样拿这种东西来威胁我……见到那三八贼贼的笑容就知道,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假如,她真的跟我玉石俱焚,抱着我一起跳进油锅,大家故然不好受,但对我来说,后果可不陷设想。幸琳和辉哥帮辛辛苦苦地帮我建立的形像,就会因为她而毁于一旦。
  智彬是一个老好人,跟她最尽也只是吵一架就没事。而最亏的应该会是我……
  当交易不再平衡时,就会决裂……
  最可恶的……
  我只好咬牙切齿,一手的把那包a4纸拿走。
  说实说?谁会真的想签?结果,那包a4纸依然原封不动的在后座滑来滑去。
  另外,还有一点使我非常担心。以她那种贪得无厌的性格,有了第一次,就更会有第二次,更可能变本加厉……想起就心寒了。
  「子健,你是不是在写另一首歌了?」幸琳问:「……子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