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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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你是为了不想让我继续跟钟梓军见面,才要聘请我来新竹的吗?」我恍然大悟。
  「我确实不想你跟钟梓军继续见面,但我其实也不能说是『聘请』你,我真正的心意,并不是想『僱用』你当员工而已……我是希望你能成为我的伙伴,不管是事业上的伙伴,或是感情上的伴侣。」
  「咦?」
  「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女朋友,也从而成为我的事业伙伴、生活伙伴,跟我一起在新竹的高铁站这里,开创据点,我们可以一起经营公司,你就是我的头号员工、头号股东,头号……老闆娘。」说此话时,张復恆竟然牵起了我的手。
  「你……我……」我并没有抗拒张復恆的牵握,我甚至内心是颇为感动,虽然我同时也是有些徬徨与矛盾的心情。
  「我前段时间有问你,要不要跟我交往,你那时候说要考虑一下子,而现在……应该是你可以答覆我的时候。」张復恆的态度,已是不容我再闪躲,他现在就要个明确的答覆:「我喜欢你,苏慕耘,我想跟你在一起。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时,那种没有压力的感觉,所以……比起我在台北的经营团队,其实我更想要与你一起工作,我们在新竹成立事业部门以后,就可以更常见面,更常在一起,我们可以搭乘高铁来回于台北,所以之后,你也不用在外租屋,你可以来台北跟我一起住。」
  「啊?这?我……我……我还没想得这么远。」
  「你是说,当我女朋友的事,你还没去想吗?」
  「不是,我是说……在新竹成立公司的事、还有跟你一起住在台北的事,这个进度好后面,我都没去想过,我眼前都才在考虑,要不要离开晴天书店的工作而已?毕竟我真的很喜欢那里。」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是对于『要不要辞职』有所犹豫,而不是对于『要不要当我女朋友』这件事有犹豫?」
  「嗯……我不是犹豫这个。」此时此刻,我并没有排斥与张復恆交往。
  「所以你愿意?」
  「嗯,我愿意。」老实说,我当真想不到拒绝的理由。
  「你愿意跟我交往,做我的女朋友?」反而是张復恆听了有点不可置信。
  「嗯,我愿意跟你交往,当你的女朋友。」我明确地点了点头。
  张復恆突然一把抱住了我,彷彿把我包得密不透风,他似乎是真的欢喜、真的开心。
  而我也应该是……也应该要开心的吧?
  不管我心里,是否仍有其他放不下的人,但是在我成为了张復恆的女友之后,我应该也会慢慢放下了吧?
  不得不承认我的心态,是有点奇怪,我好像觉得只要跟张復恆在一起以后,我就可以慢慢忘掉钟梓军
  张復恆其实对我也很有心,自从我跟他交往以后,他更常来桃园接我下班,他接我走后就会找我去约会,也会做出一些亲密的举动。
  他在交往的第一天,就吻了我,之后也开始抱我或摸我;他甚至在第三个星期的时候,就想要跟我发生关係,在他开往乡野小路间、停靠在道旁的轿车上。
  不过我拒绝了,在他对我爱抚几许,并开始意图脱我衣裤的时候,我推开了他。
  「对不起……復恆,我还不想。」
  「为什么,是因为……钟梓军?」
  「不是因为他,我最近很少跟他讲话了。」
  但我知道我说了谎。我最近确实是很少跟钟梓军讲话,但我也是因为还没忘记钟梓军,所以才不自主地拒绝张復恆。
  张復恆不死心,追问着说:「那是顾虑什么?我们这个年纪的人,男女交往后就发生关係,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因为我……我有宗教信仰,很坚持很虔诚的那种,我不可以在结婚前,与不是老公的人做爱。」其实我自己都不确定,这个理由是不是真实。
  「你有宗教信仰?所以你不能发生婚前性行为?」
  「嗯,是这样的,你愿意体谅我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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