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 -上-(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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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芬.金的作品重译了啊……」
  在国外翻译小说区绕了一圈,我随手拿起一本放在排行榜前十的作品。
  习惯从别人的小说里找寻灵感,是所有作者的通病……呃,说正确点,那是我的通病。
  其实也不是没故事可写,纯粹就是觉得自己文笔太差,对一篇文章里总是出现差不多的连接词感到懊恼而已。
  「白文忆,你这篇再给我出现一次『因为所以』试试。你他妈的整篇都是因为所以,当全世界的人都只认识这四个字喔?」想着想着,靳成御强压着怒气的表情忽然浮现在脑海。
  不愧是同学兼麻吉一场,不用多做解释,只要他一抬腿,我就知道他想踹谁。
  把小说放回原处,我缓缓逛到华文小说区。
  依旧是站在排行榜前面,见到上次出版的小说被摆在第十名,我的心情彷彿水火交织,既是开心的要死又同时感到心酸极致。
  毕竟对作者来说,自己的作品可以登上排行榜是如此荣耀,但对一个普通人来说,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竟能得到大眾们的喜爱,有时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我明明没什么感情生活,怎么就选了言情小说家呢……」放下书本,我不由得苦笑。
  有些人,一旦爱了就是幸福;也有些人,一旦爱上就不再幸福。
  我曾经期待有人能和我共度一辈子,谈了几场恋爱后,却发现那只是小女孩才能幻想的幸福故事。活到这个年纪,我的身边连个骑士都没有,更别说是白马王子。
  或者说,曾经有的。
  只是他们最后都离开我了。
  「白文忆,在爱情里,我看不到你对我的需要。」
  忘记是第几任的男朋友,在情人节过后传了一封简讯给我。
  他说明明是男女朋友的关係,我却总是把他遗忘在寂寞的角落,所以受不了了,想要分手。
  遗忘?
  只要是他想要的,周末出游、看电影、上山过夜之类的活动,我明明就尽可能地挪出时间。
  为了和他一起出去,那时还不惜跟经理大吵一架,谁叫我的上司看在我是菜鸟,就老爱要求我加时加班赶出货。
  那时才刚出社会不久呢!
  我努力适应职场上的生活,同时又得兼顾男朋友的要求,付出那么多,结果呢?换来的只有悲剧。
  那时我觉得算了,反正谈个恋爱谁没分手过?
  只要还年轻,之后再交男朋友从来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可随着年龄增长,我发现无论付出多少真心,我最终还是只得到背叛。
  有一次提早下班去见男友,想着吓对方一跳,给他惊喜,结果我才拿出备用钥匙开了门锁,一阵不属于我的香水味,和一双不属于我的红色高跟鞋就这样映入眼帘。
  哈,还吓他呢。
  人都还没吓到倒是先吓死自己了。
  「对,我就是劈腿,不然你想怎么样?」
  曾经喜欢的人,一夕之间变成这副模样,用那双冰冷的眼睛对着我,手里拥着素未谋面的女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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