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3~4(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还没说完,龚俊就听到沉重的脚步在接近,阿烨抖了抖身子,面露惊惧。阿俊跑出洞口,爬到高处,看到一群野猪——他从没见过这么庞大的野猪群,足足十头野猪,阿俊捕猎了这么多年,他最多也就只见过六头左右的野猪群。野猪气势汹汹地向山洞的方向来。
  阿烨嗷了一声,让阿俊赶紧带着发发走。阿俊应了一声,叼起绿眼睛的狼崽,发发叼起黄眼睛的狼崽,发发一走三回头的,被阿俊推了一把,保命要紧。他俩在雪地上飞奔起来……
  阿烨站在洞口,目光如炬,盯着野猪行进的方向,突然,野猪的头顿了顿,在地上嗅了嗅,调转方向,向发发逃走的方向前进起来。应当是发发身上有狼崽和乳猪的气味,阿烨咬了咬牙,嗷呜地喊了一声,指挥着狼群狂奔,跳到了野猪群面前。
  野猪被截断了去路,雌性的野猪认出了阿烨,龇牙咧嘴地对韩烨下马威。阿烨脚步顿了顿,昂首挺胸地注视着头猪。
  阿俊带着发发跑着,一刻不停地向前,发发突然嗷了一声,怎么……阿俊回头看到发发趴了下来。
  是早产了!可是这也早太多了阿俊焦急地打转,这个时间,不知道狼崽出来能不能活。阿俊强迫自己冷静,现在只能停下来,就近找了一块高地,以防不测。
  刚安顿好发发,阿俊就看见一头健壮的雌性野猪站在了他俩面前,眼神里全是愤怒和攻击性。
  很明显,这只野猪就是发发吃掉那只野猪的母亲,她离开大部队,就为了抓真正吃掉自己孩子的狼阿俊感觉自己起了鸡皮疙瘩,全身发颤,单打独斗狼是打不过野猪的,更何况阿俊的牙齿不如狼锋利,根本咬不穿野猪厚厚的皮。阿俊先是对着天喊了一声,希望阿烨能听见,然后盯着野猪仔仔细细地盘算着,先和野猪周旋,等发发生下狼崽就找机会跑掉。
  狼生孩子比人容易多了,平时发发和阿絮生完崽没多久就能活蹦乱跳的了,阿俊现在要做的是给发发一个恢复体力的时间。他腾空跃起,伸出长长的手指,往野猪的眼睛里戳去。野猪躲的很快,闭上眼一甩头,锋利的牙就把阿俊顶了出去,阿俊在地上打了个滚爬起来,想着还好只是旁边打了一下,要是尖尖头戳到,肯定开膛破肚,一地都是内脏,太丑了。
  突然一声狼嚎,阿烨跳了出来,一头撞在野猪身侧,阿俊看他一身都是挂的彩,后面也没跟一匹狼,原来是狼群留在路上堵住了野猪群,他听到狼嚎交代了一下赶紧跑过来看什么情况了。
  阿烨和阿俊就这样来来回回,配合着周旋好几回合,阿俊逐渐感觉体力不支,他和野猪扭打在一起不分彼此,回头一看,发发居然才生出一只小狼,小狼血血红的躺在发发腿间,毛还没有长好,整个狼有点发紫。
  阿烨注意着姬发那边,心里咯噔一下,感觉不妙,正分心,野猪居然顶在了阿烨的腰上,阿烨哀嚎一声,痛苦地打了个滚,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阿俊跑过来和野猪缠斗在一起,互相动弹不得,他看见发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冲着他俩的方向狂奔……
  血……眼前都是血……阿俊费力地眨了眨眼,看到母猪被发发咬在脖子上,母猪发疯一样摇晃着头,发发死死地咬住母猪的脖子不放……阿俊赶紧冲过去,像子弹一样弹出,头顶正中野猪胸口,给野猪撞翻在地。发发躺在地上喘气,狼肚子一起一伏地,感觉呼吸很困难,她慢慢地向阿烨方向爬,阿烨早已口吐白沫,四脚朝天地倒在地上了。发发把头埋在韩烨的胸口上。两只小狼崽被吓得嗷嗷地叫,带着点悲怆。
  颠簸间,发发的后腿上沾满了血,一只未成形的狼崽在发发刚躺过的地方没了气息,另一只狼崽还在发发肚子里的时候发发就站起来了,现在被那只母猪甩了出来,在地上摔成一滩血……
  阿俊费力地站直,想把发发拱起来,结果一碰,发现发发竟然也没了气息。阿俊心凉了半截。他和狼生活了十五年,所有的亲人都在离他而去,他看着面前的树林,心想不如一头撞死一了百了。
  突然他听到虚弱的狼嚎,他回过头,看到一双黄眼睛和一双绿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哦,他还不能死……阿俊把两只小狼崽叼出来,一只咬在嘴里,一只趴在背上,我还得把他俩养大,阿俊想。
  狼崽儿 (前传四)
  砰的一声,森林里传来一声枪响,张哲瀚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去捡死掉的野兔。他运气不错,走到野兔身边,发现它尸体附近有个窝,打开一看,是几只还没睁开眼的小野兔。
  狡兔三窟,但是小兔子还小,自然不是狡兔,只是闭着眼缩成一团。张哲瀚心一软,野兔要二十天才能断奶,这些小兔子估计活不过今天了。
  理性来说,眼下不是心疼小兔子的时候,张哲瀚这种情况,自己都不一定能活下来。但是他还是把小兔子从洞里捧了出来,塞进了自己柔软的口袋里。张哲瀚的衣服是用鹿皮做出御寒的衣物,一边两只小兔子脑袋伸在外面,手上又提了一只成年的野兔,看起来很滑稽。
  今年村子里二十岁的男人有近十个,找到同伴活着的概率更大,只是他们被要求从各种不同的地方进入森林,林区又很大,找到队友完全靠运气。
  张哲瀚也不想找到队友,他身子特殊,完全不想被人发现自己的不同之处,毕竟要相处一年,怎么都没有办法掩盖好。张哲瀚握着自己的猎枪前进,他耳朵好,几百米外有人声的地方他都默默走开了。
  张哲瀚是一个好猎人,第一天晚上就用猎斧砍了几根粗壮的笔直的树枝,搭建成三角形用绳子绑好,做了一个简易的帐篷。
  张哲瀚带着小野兔回自己帐篷的时候,已经很累了,感觉腰直不起来,小腹突然抽了一下,他抓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决定先生火。他把小兔子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帐篷里,帐篷里垫了自己家带的鹿皮睡袋,小兔子可能还是觉得冷,一放上去就挤在一起蜷缩起来。
  张哲瀚苦笑了一声,揉了揉自己的小腹,打起精神用匕首扒掉了野兔的皮,绑在木棍上烤起了肉。张哲瀚厨艺不怎么好,但是没人烤肉都做不好。
  兔肉很快发出香气,皮烤的很脆,看上去很诱人。张哲瀚熟练地用匕首把第一层烤熟的肉切下来,随手放在小盘子里,撒上一把辣椒粉。又继续烤第二层——他经常烤的外焦里不熟,所以就学会了一层层片着吃的烤法。
  辣椒粉是偷摸带的,他藏在自己最里层衣服内侧的兜里,藏的不多,得省着点吃,盘子也是一个小木盘,被羊皮水壶压着,藏在行囊最下面一层。检查行李其实不会很严格,只是会限制重量,他带了睡袋,一个简易的金属小锅,一把锋利的匕首,枪和子弹,还有他爸硬塞给他,一大把做成枣核样的金属暗器,他小时候被他爸训练的,不管是用手指弹着用或者用芦苇管吹着用杀伤力都很大。
  他爸的意思,枣核可以打中了回收利用嘛顺便塞给他一块长条磁铁,说是又好找枣核,又好当指南针。
  鹿皮睡袋把这些东西一捆,塞进了包里,小而锋利的猎斧被张哲瀚用手拎着,猎枪和子弹捆在身上。
  今天应该多打一点东西的,张哲瀚有些后悔地想,他肚子和撕裂开一样,明天肯定没法打猎了。他强迫自己吃了几块兔子肉,居然还有点恶心,明明烤熟了却让他鼻子里闻到一阵阵血腥味。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