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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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喜欢现在的自己。
  第114章
  当然, 沈隽说的不怪他纯粹是说取走她两魄的事儿,楼锦书对其他人做的事, 可是突破她的底线了, 这也是她对楼锦书动杀心的原因。
  他真的死了,她却又觉得有些难过。
  或许也不是像楼锦书想的那样不在乎吧,当然, 或许是因为那两魄回来了的缘故,再加上,他是真的从不掩饰对她的爱意。所以,她能够对他动杀心,可他真的死了, 她又觉得心中略略酸涩。
  楼锦书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从怀中取出两颗鲜红色的珠子, 轻轻往前推了推。
  不用他再说什么, 沈隽知道,这大概就是他能够修炼的灵物。
  说是珠子,其实是两个晶莹剔透的不规则石头,仔细看去, 就像是撕扯成两瓣的心脏。
  她走过去,将它们捡了起来, 明明是石头, 却稍稍有些烫手的感觉。
  这是楼家传下来的法器,它的名字就叫“不甘”,鲜红似血、滚烫如心。在这世上的法器中, 称得上是上上品,尽管沈隽手中有更好更有灵性的灵器,但不甘是世代相传的,不仅吞噬过许多人修炼出的灵魂之力,更有楼家十几代天才临死自愿付出的修为,所以,它可以说是不输灵器的法器。
  如果不是这么强,楼锦书也不可能在沈隽面前还能隐瞒自己是个修炼者这件事。
  借助“不甘”的力量,他才能做到这一点。
  楼锦书最后那个眼神,沈隽也看懂了,他不希望沈隽将这东西还给楼家,他希望自他之后,不再有楼家人持有它。它诱惑的可不仅仅是那些心有不甘的养魂人,炼魂人又何尝不是受它诱惑,一步步走向堕落呢?
  要强大,就必须要害死那些养魂人,这可绝不是什么正道的修炼法门。
  说来元蜃门和楼家最初本就是源出同门,后来分裂成两家,楼家持有血红不甘,元蜃门奉养蜃虫,但双方都擅长灵魂法门,楼家能够辨魂养魂炼魂,元蜃门的血阵同样是抽魂炼魂,本就是同一脉的本事。
  来的时候很快,回去却是慢慢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
  她不想楼锦书死在这里很久很久都没人发现,于是用楼锦书的手机拨通了卫姚的电话,她走的时候,电话仍然通着,卫姚焦急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她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得离开。
  凭借卫姚的能力,会很快找到他的。
  等走到家附近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小区的路灯下,站着一个修长的身影。
  一看到她,那人马上站直了身体,快步走过来,关切地说,“没事吧?”
  沈隽笑了笑,对面前的池湾说,“没事,你快去睡吧。”
  池湾也笑,“没关系,反正我又不上班啊,明天可以补眠。”
  自从继承了池肖的遗产,反正公司都有职业经理人打理,他大部分时候也就是个甩手掌柜。
  沈隽抬起头来,看到家中二楼的窗口,佐伊坐在在飘窗上脸朝着这边,吉祥蜷缩在他的旁边看起来已经睡着了,迎着她看过去的目光,佐伊摇摇手抱起吉祥跳下飘窗,应该是安心了去睡觉了。
  只有陈玉个傻子对她无比自信应该躺在床上睡得跟头猪一样。
  然而,站在家门口,沈隽觉得有些冷的心立刻回温变得暖和起来,哪怕是照在身上的路灯,都有一股温暖的感觉。
  她回去,厉星阁在她的身后凝聚成人形,“他逃走了。”
  “我知道。”
  厉星阁说的是戚小沛,她留下的人是为了保护在家的陈玉等人,在安冬来的时候,戚小沛偷偷逃走,沈隽担心是调虎离山,所以没让厉星阁他们去追。
  最终楼锦书死了,戚小沛却逃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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