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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锦有时挺怀念住在这儿的日子。
  朋友,能抵消在高压教育下的寂寞,就像围墙上的洞口。那时坐在书桌前,最期待的就是冬旭在他家楼下喊:“程锦,出来玩。”
  他立马就拉开窗,头伸出窗外说等我。
  对人的兴趣,有时出于一个契机。
  记得同学来他家,看到他满满一墙的成就和一柜的荣誉,都只会说好厉害,只有冬旭认真地问他:你会不会累啊。
  当时他惊讶她的同理心这么强,能看到一个自己都忽略了的地方,这个问莫名很动人,本来从没想过累不累,听她这么一问,就像被她挖到他藏好了的根,他突然涌出一种想被关心的脆弱感,心脏一下就酥了。
  也许,是这个缘故。朋友问怎么是她,他说“一句话心动”。
  她虽不聪慧,但很努力。性子听话乖顺,有点天然呆,不老练狡狯,也从不发火,是一个把被子让给别人,自己冻得发抖的人,乖得有时会担心她、心疼她。
  和她待一起,绝对不会觉得她有一点恶意。
  社会语法中,有吸引力的女孩是漂亮的、聪明出众的,就像奶茶汽水一样可以瞬间激起人味蕾的享受。
  可冬旭不是。
  相反,她像无味的白开水,又清澈到底,却是最解渴的水,最无害。
  程锦想到这儿,忽然抿了下唇。
  但他高中不会谈恋爱,所以克制了感情。要不是今晚她与陆泊的事儿暴露了,以为总有一天会到手的人却被别人偷了家,他也不会这样失控。
  直到现在,他仍觉得还是有一股气盘旋着:她怎么会喜欢陆泊呢?
  渐渐地,程锦把脸埋在她脖颈里,汲取她的气息,眉间忧郁。
  ——小木头,下学期我要走了。
  *
  早上,晨曦打在她脸上,冬旭慢悠悠地醒了。
  她疼,腰疼、背疼、全身肌肉酸疼。走下床时双腿一颤,差点软在地上,坐在床边缓了会儿,她才向外走去。
  程锦见她出来,指了指桌上,面色如旧的温柔。
  “买了酱肉包和豆浆。”
  听程锦说,昨晚她喝醉了酒到处打拳,还劈叉。难怪她全身疼,冬旭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想起程锦没能回家,冬旭感到抱歉:“谢谢你。”
  程锦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配上清爽的早晨,这一笑,有清风皎月的气质。
  “以后别喝酒了。”
  “不了不了。”
  冬旭眼尖地发现他脖子有一截抓痕,她看了看指甲,更觉得自己醉酒害人:你竟然碰他了。
  她望向他,程锦穿着校服,头发浓黑,在淡白晨光中更清俊了,有一种不可亵渎的干净,脖颈的痕迹就让她更不好意思了。
  冬旭不敢问:不知道昨晚碰他后,程锦有没有生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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