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心动(民工篇)(2 / 2)
她刚要脱鞋,温庆华把一旁的矮凳推给她,笑着说:“这点小事我来就行,逢春姐坐着就好。”
叶逢春在家里也被叶梓伺候惯了,就顺势坐下了,任由温庆华给她脱鞋脱袜子又穿上毛茸茸的灰兔子拖鞋。
虽然两双拖鞋看起来一模一样,但她脚上这双拖鞋好像是崭新的,叶逢春晃了晃脚,兔子的两只耳朵也跟着甩了甩。
和温庆华围裙上印的眯眯眼灰兔子一模一样,有点蠢又有点机灵的样子。
她莫名觉得有点眼熟。
“这个兔子……?”
温庆华抿了抿唇,小声说:“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只有逢春姐家里的电视机上有。”
有天他到叶逢春家里做饭的时候,发现没什么菜了,邹志军出去买菜,只留他一个在她们家里,正巧叶逢春回来了,带着一身显而易见的疲惫,她看他很拘谨的样子,就让他坐到沙发上看电视,还调出了一个动画片给他看。她自己就坐在沙发另一头,半躺着看手边的文件,没多久她就睡了过去,发出了阵阵鼾声。他蹑手蹑脚地给她盖上了毯子,又把电视机调到了静音,电视机里活蹦乱跳的灰兔子像在演默片,他明明看得心不在焉的,却又把这个形象记了很多年。
他家里那时候只有黑白电视机,也没有几个台能看,所以他只能在叶逢春家里的电视机上看这个动画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和逢春姐这样的女人组建一个家庭,为她洗衣做饭,给她接风洗尘,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地在外面打拼,回到家就能看到热气腾腾的饭菜和井井有条的房间。
为了这个梦想,他努力了很多年,后来他遇到梁钟的妈妈梁琼,发现她和叶逢春身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的果敢坚强,一样的说一不二,所以他答应了帮梁琼照顾梁钟,以继父的身份。
可是她们两个人又有很多不一样,叶逢春更爱开玩笑,更大大咧咧,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小习惯,比如吃西瓜懒得吐籽,吃烤馒头爱吃馒头皮,喜欢喝有些烫口的温开水……
其她人都不是她。
温庆华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了,他几乎认了命。
可是,现在是他离他的梦想最近的一次,他蹲在她脚边为她换鞋脱袜,他准备了一桌子菜等待她品尝,就像一个迎接妻子回家的小丈夫。
突然,叶逢春低头凑到他衣领处闻了闻,不解地问:“什么味啊,你喷香水了?喷这个做什么,你有体味?”
温庆华被她猛得凑近吓了一跳,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听了她的话,更加慌乱,着急地解释:“不是,我没有体味,是……是做饭时沾的灶火味,我怕你不喜欢,就喷了点香水盖一盖。”
温庆华也不由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这是一个开酒吧的老同学送的香水,说是女人都喜欢这个味道,他本来没想喷的,可是出门前看到这瓶香水,鬼使神差地拿起来喷了一点。
“你,你不喜欢吗?那我下次不喷了。”温庆华有点后悔了,毕竟他那个同学现在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人。
看温庆华吓得脸色刷白,叶逢春又笑了:“看你,我就随便问问,挺香的,很适合你。”
这味道不难闻,就是闻起来心里痒痒的,看见温庆华精致勾人的眉眼和白里透红的脸庞,不知怎么的就想上嘴咬一口尝一尝。
然后她就这么干了。
她勾着温庆华的脖颈,碾着他柔软的唇又吮又咬地啃了好一会儿,又撬开了他的牙齿,尝到了他口中清嘴糖的清甜味道,是淡淡的西柚薄荷味,甜而不腻,清新怡人,连叶逢春这种不怎么爱吃糖的人都忍不住尝了又尝,卷着他的舌尖咂摸个没完。
一直亲到温庆华快喘不过气了,叶逢春才意犹未尽地放过他,捏了捏他软软的脸,好笑地问他:“怎么换气都不会?以前没跟人亲过嘴?”
温庆华不仅脸憋气憋得通红,连眼眶都微微发红,泛着湿润的水光,他喘了好一会儿才平复过来,因为被叶逢春捏着脸不好低头,可是依然十分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眼,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一通热吻而羞涩,还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叶逢春的问话。
半晌,他才低低地“嗯”了一声。
“没亲过。”他轻声说。
他一直在等。他的初吻,以及之后的每一个吻,都只留给他心里一直想着念着的那个人。 ↑返回顶部↑
叶逢春在家里也被叶梓伺候惯了,就顺势坐下了,任由温庆华给她脱鞋脱袜子又穿上毛茸茸的灰兔子拖鞋。
虽然两双拖鞋看起来一模一样,但她脚上这双拖鞋好像是崭新的,叶逢春晃了晃脚,兔子的两只耳朵也跟着甩了甩。
和温庆华围裙上印的眯眯眼灰兔子一模一样,有点蠢又有点机灵的样子。
她莫名觉得有点眼熟。
“这个兔子……?”
温庆华抿了抿唇,小声说:“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只有逢春姐家里的电视机上有。”
有天他到叶逢春家里做饭的时候,发现没什么菜了,邹志军出去买菜,只留他一个在她们家里,正巧叶逢春回来了,带着一身显而易见的疲惫,她看他很拘谨的样子,就让他坐到沙发上看电视,还调出了一个动画片给他看。她自己就坐在沙发另一头,半躺着看手边的文件,没多久她就睡了过去,发出了阵阵鼾声。他蹑手蹑脚地给她盖上了毯子,又把电视机调到了静音,电视机里活蹦乱跳的灰兔子像在演默片,他明明看得心不在焉的,却又把这个形象记了很多年。
他家里那时候只有黑白电视机,也没有几个台能看,所以他只能在叶逢春家里的电视机上看这个动画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和逢春姐这样的女人组建一个家庭,为她洗衣做饭,给她接风洗尘,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地在外面打拼,回到家就能看到热气腾腾的饭菜和井井有条的房间。
为了这个梦想,他努力了很多年,后来他遇到梁钟的妈妈梁琼,发现她和叶逢春身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的果敢坚强,一样的说一不二,所以他答应了帮梁琼照顾梁钟,以继父的身份。
可是她们两个人又有很多不一样,叶逢春更爱开玩笑,更大大咧咧,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小习惯,比如吃西瓜懒得吐籽,吃烤馒头爱吃馒头皮,喜欢喝有些烫口的温开水……
其她人都不是她。
温庆华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了,他几乎认了命。
可是,现在是他离他的梦想最近的一次,他蹲在她脚边为她换鞋脱袜,他准备了一桌子菜等待她品尝,就像一个迎接妻子回家的小丈夫。
突然,叶逢春低头凑到他衣领处闻了闻,不解地问:“什么味啊,你喷香水了?喷这个做什么,你有体味?”
温庆华被她猛得凑近吓了一跳,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听了她的话,更加慌乱,着急地解释:“不是,我没有体味,是……是做饭时沾的灶火味,我怕你不喜欢,就喷了点香水盖一盖。”
温庆华也不由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这是一个开酒吧的老同学送的香水,说是女人都喜欢这个味道,他本来没想喷的,可是出门前看到这瓶香水,鬼使神差地拿起来喷了一点。
“你,你不喜欢吗?那我下次不喷了。”温庆华有点后悔了,毕竟他那个同学现在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人。
看温庆华吓得脸色刷白,叶逢春又笑了:“看你,我就随便问问,挺香的,很适合你。”
这味道不难闻,就是闻起来心里痒痒的,看见温庆华精致勾人的眉眼和白里透红的脸庞,不知怎么的就想上嘴咬一口尝一尝。
然后她就这么干了。
她勾着温庆华的脖颈,碾着他柔软的唇又吮又咬地啃了好一会儿,又撬开了他的牙齿,尝到了他口中清嘴糖的清甜味道,是淡淡的西柚薄荷味,甜而不腻,清新怡人,连叶逢春这种不怎么爱吃糖的人都忍不住尝了又尝,卷着他的舌尖咂摸个没完。
一直亲到温庆华快喘不过气了,叶逢春才意犹未尽地放过他,捏了捏他软软的脸,好笑地问他:“怎么换气都不会?以前没跟人亲过嘴?”
温庆华不仅脸憋气憋得通红,连眼眶都微微发红,泛着湿润的水光,他喘了好一会儿才平复过来,因为被叶逢春捏着脸不好低头,可是依然十分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眼,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一通热吻而羞涩,还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叶逢春的问话。
半晌,他才低低地“嗯”了一声。
“没亲过。”他轻声说。
他一直在等。他的初吻,以及之后的每一个吻,都只留给他心里一直想着念着的那个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