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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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气晴朗,阳光也不错。
  沈百终刚起床,正在吃早餐,宫九就敲门进来,说要带他出去。
  沈百终嘴里还咬着包子,问道,去哪里?
  宫九露出一个很奇怪的微笑,去见吴明。
  他派人来找你了?
  对。他简直是迫不及待地想到中原去。宫九淡淡道,我总认为一个人的身体可以影响神智,他虽以为自己不会像当年的东方不败一样发生变化,旁人却已可以轻易觉出他的不同。
  你的意思是吴明已变得急躁?
  宫九道,不错,他十六岁时就可以名动江湖,却偏偏选了这么一个岛屿隐居下来等待机会,一等就是几十年,这样一个人,难道你能说他不谨慎么?
  他不仅谨慎,还很有耐心。
  是,所以他变了。
  沈百终道,他不应该变得这样快的,也许葵花宝典本身有一些问题。我认识一个也练这门武功的老人,他的性格就已越来越孤僻阴郁。
  这门武功乃是大内所创,你确实该更了解一些。
  练这门功夫,若真的需要挥刀自宫,就说明常人的经脉根本对不上它的内力运行。经脉若是不全,人就难免出点问题。
  可是就算他的人有了问题,他的武功的确精进了很多,即使是我,也早就看不出他的深浅。
  半分也看不出?
  半分也看不出。
  那好,我们必须小心一点。
  嗯。
  吴明是一个看起来很和气的老头子,而且脑袋上的头发已消失了大半,所以不仅是个老人家,还是个秃头的老人家。
  这一个特征,让他看起来更像是普普通通的老人,好像随便就可以在街边抓到十几个。
  除了这一点,离宫九上一次见到他,吴明竟又有了新变化。
  他的脚上竟然套了一双红鞋子。
  吴明发觉宫九在看自己的脚,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你回来了。
  宫九一出门,就又变成了冷酷的冰棍,闻言道,你什么时候成了公孙大娘的姐妹?
  你说的是公孙兰?
  不错。
  吴明悠悠道,我并没有成为红鞋子的一员,她们只要女人的,何况她们岂不是已被关在诏狱里名存实亡?
  你不要告诉我,你是喜欢上了红色。
  吴明微笑道,不错,我突然发现红色是这世上最好看的颜色。
  宫九冷笑道,你原来告诫我,杀人的人最好喜欢黑色,现在你莫非已成了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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