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章(15 /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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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看完全案,刚毅却大为失望:他的记忆有一处失真,而失真的这一处,在他恰恰是顶要紧的一部分——李毓昌被毒一案,虽由部审,但未提棺到京,无例可援,如之奈何?
  细细想去,虽无提棺到京的成例,但复检一层,却可比附陈词,很有一番理由可论。于是跟翁曾桂与林拱枢去谈,彼此意见相同,约齐了去见桑春荣。
  陈述了案情,刚毅提出他的意见,“此案的真相大白,就因为开棺复检之故。”他问,“如今葛品莲一案,死因既然不明,岂不是也要开棺复检?”
  桑春荣最近刚接到杨昌濬的一份礼,四色浙江的土产以外,另有“冰敬”,是有“财神”之称的胡雪岩所开阜康钱庄的一张银票,纹银一千两整。看这笔重礼面上,必得设法维持原案,所以听完刚毅的话,大摇其头,只说:“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何谓此一时,彼一时?”刚毅立即追问。
  身为尚书,在司官咄咄逼人的气势之下,自觉难堪。如果没有理由驳他,面子上下不去。这样一急,倒急出一番话来,“你谈的那件案子,时间是在冬天,为时不久,所以开棺详检,有点用处。这一案呢,历时三年,尸体早腐,情形不同。”他得意地说,“此一时也,彼一时也,道理在此!”
  “尸体虽腐,骸骨犹在,不愁检验不出。”
  “这话也很有理,”桑春荣只好用强词来夺他的理了,“如果检验不出结果呢?”
  “不会检验不出。果然中了毒,骨头会发黑!”
  “不然,不然!”桑春荣定定神说,“那李毓昌,当时为恶仆强灌毒药,即时七窍流血,倒地而亡,中毒极深,历时未久,所以检验得出。照葛品莲的死状,如果中毒,毒亦不重;时久毒消,倘或检验不出一个结果,事情反倒僵了,所以如今还是严穷砒毒为是。”
  “就因为砒毒并无来历——”
  “不,不!”桑春荣打断他的话说,“药店卖毒药有罪,所以不肯承认。你还是要从正犯上去追究,譬如杨乃武跟葛毕氏的奸情,至今并未审出详细情形。这一层,交代不过去。”
  “回大人的话,律无指奸明文。”
  “不是要你指奸!”桑春荣怫然不悦,“你倒去问问浙江的京官看,谁都知道杨乃武与葛毕氏明来暗往,并非一日。杀机往往起于奸情,你们从这一层上头,仔细去审,一定可以审出一点什么来!”
  见他这样执持己见,翁曾桂料知其中必有缘故,再争无益,便扯一扯刚毅的袖子,暗示他暂且歇手,另作道理。
  刚毅性情褊急,偏不肯罢休,“大人,”他说,“要追究砒毒,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必得到案。”
  “噢,”桑春荣问,“谁啊?”
  “刘锡彤的门丁沈彩泉。”
  “此人有何关系?”
  于是刚毅从厚厚几大叠的杨、葛全案中,找出仵作沈祥的供词,提高声音,念了一遍,然后指出应传沈彩泉到案的理由:“仵作验得是烟毒,沈彩泉愣说是砒毒,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干预,发生争执。大人做官四十多年,可见过这样的怪事?”
  “你的意思是传他来问,为什么干预公事?”
  “不是。”刚毅答说,“我要问他,凭什么说是砒毒,还有,爱仁堂店东,不肯承认卖砒毒,他软哄硬逼人家承认,是为的什么?”
  桑春荣心想,这件案子如果想要回护某一个人,确非易事,因为牵扯太多,从任何一条线索去追究,都可以拿原问官拉出来。这样一个接一个牵连不断,最后当然是归结到杨昌濬身上。为今之计,辨不胜辨,不如暂且搁置为妙。
  主意一定,换了副让步的神态,“好!”他点点头,“等我想一想。眼前还得你们三位费神,正本清源,拿杨乃武、葛毕氏的奸情审问清楚。”
  有此结果,做司官的即不便再争。三个人退下来又悄悄交换意见,大家的看法相似,桑春荣意在拖延,最好能就现有的范围中结案,无奈这是办不到的事。
  侦讯的范围必须扩大,是一致的结论。但所提出的做法各不相同,刚毅主张继续力争,不达目的不止;
  林拱枢则以为硬争不如坚持,结案是有限期的,到得拖无可拖,桑春荣就不能不尊重问官的意见。
  “两位的做法,都是正办,不论哪一种做法,最后都可以做通。不过,旷日持久,未免吃力。如果看清楚此案发生阻力的症结所在,因势利导,对症发药,则事半而功倍,可以有最圆满的结果。”
  “能有最圆满的结果,自是求之不得。”林拱枢答说,“想来成竹在胸,何不见示。”
  “此案的阻力,一是牵涉及于大员,本案一翻,杨制军、胡学使,皆有未便;一是碍于刘大令是宝中堂的同年,本部堂官,亦有顾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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