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章 白沐晴前世(番外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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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有小偷,店员和其他在鞋店买东西的顾客一边检查自己的财物,一边出门看情况。
  陈五娇也不例外。
  白沐晴也是。
  白沐晴见自己的钱财没有损失,死死的盯着陈五娇看。
  她眼睁睁看到,陈五娇检查皮包时愣了一下,然后欣喜若狂的离开了。
  不仅没有报复到陈五娇,还便宜她得了一只手表,白沐晴憋闷的很,却什么都不能做。
  她暂时不能与陈五娇正面杠上。
  就算能,意义也不大了。
  陈五娇会说手表是小偷慌乱中栽赃于她,甚至还可以说,她也丢了东西,也是受害者。
  白沐晴只得默默承受这种憋屈。
  而第二次,更加憋屈。
  这次是在供销社。
  白沐晴没有陷害陈五娇,她只是举报了一下。
  但举报却失败了。
  事情是这样的。
  这天白沐晴是来供销社买毛巾。
  快到柜台边时正好看见陈五娇弯腰在地上捡到一个农家大嫂的一只银戒指。
  白沐晴没有看到那位大嫂掉戒指,所以陈五娇捡戒指的时候,她以为戒指是陈五娇自己掉了。
  直到几分钟后,那位农家大嫂坐在地上哭嚎,“啊,天杀的小偷,竟然偷走了我的祖传戒指,啊啊啊,那可是姥姥留下的传家宝啊,啊,我可怎么好啊。”
  这种情况下,白沐晴自然是毫不犹豫的举报了陈五娇,她话说的非常有技巧,“我刚才看到她拿你的戒指了。”
  白沐晴说的是“拿”。
  没有说“偷”也没有说“捡”。
  没有说“偷”是因为她担心有其他人看到陈五娇捡戒指,她说“偷”反而会落人口实。
  而说“捡”太便宜陈五娇,所以说“拿”。
  这个“拿”字半点毛病也没有。
  果不其然,白沐晴的话音刚落,几个人过来指着陈五娇说,“我刚才也看到她捡戒指了。”
  “我也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是个银戒指。”
  这个时候,陈五娇若是将银戒指交出来,大家都不会责怪她。
  拾金不昧是美德,但捡到东西不知道失主自己留着,也不犯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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