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花为聘[红楼]_112(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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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也就是这段时间里面,各种事情不断,先是皇帝的防备,然后是太上皇的去世,之后又是皇帝失了太上皇的压制的反常,中间又有文氏的林林总总。
  就是为了贾琦,林黛玉也不能在这个时候给贾琦添麻烦。
  如今,外面的事情是了了,太后娘娘看上去对贾琦也十分信赖,可国家家规,终究是这上头的一条天堑
  别人家里想过继,最难的是孩子的亲身父母舍不得,可到了贾家和林家那里,却是国法不允许。
  因为在国法中,过继孩子,必须过继同姓同宗人家的孩子。
  这里面的规矩,林黛玉如何不明白?如果贾琦愿意帮她,以贾琦的能耐,这件事情最后十有*还是能成的。如果贾琦帮不了她,那她也没辙。
  毕竟,那是国法中规定了的。
  所以林黛玉才如此忧愁。
  一方面,她自然是希望林家香火得到延续,另一方面,她又不希望丈夫为了她冒险、跟国法顶着干。
  妯娌三人中,也只有王熙凤的心情最为轻松。
  王熙凤道:“林妹妹,你又犯傻了不是。我们这样的人家还怕这个?跟下面打个招呼不就行了?不是我说,别人宗族里争嗣子,为的还不是钱财?可是林家却又不同。当初姑爹走的时候,为什么把那么多的钱财送到了国库里?那可是八百多万两银子!那么多银子,都能够抵得上现在的江南一年的茶税了!还不是因为林家没了男丁?你现在把孩子过继回娘家,一来是老爷生前的遗嘱,二来,四弟和你难道不为林家置办家当?我看啊,以四弟的脾气,怕是会让你把嫁妆都送回娘家!你送上儿子,还带上大笔的钱财,谁家会这么傻,把这么一注钱财往外面推啊?至于国法,就是有人告发,凭四弟的脸面,还怕摆不平?”
  经过王夫人的事儿之后,像粥官鬻爵、包揽诉讼、放高利贷等事儿王熙凤是不做了,看王熙凤对朝廷律法还是没有多少正面的印象。在王熙凤的心眼儿里,律法就是约束那些斗升小民顺便让他们这种人钻空子牟利的。
  哪怕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王熙凤这种想法依旧没有变。
  虽然如今已经变了很多,但是在王熙凤内心的深处,很多东西还是没有变。
  王熙凤现在是不犯国法,可是在王熙凤内心的深处,国法这种东西,永远是她想遵守的时候才会遵守,她不想遵守的时候,国法就是狗屁。
  听见王熙凤这样说,林黛玉也笑了。
  可不是。早在当初处理林如海的遗产的时候,就把林家当做绝户人家处理了,现在是她林黛玉在公爹的遗命之下,打算把儿子过继回娘家,顺便搭上自己的私人财产,这跟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如果林家这会儿真的有人,是绝对不会反对的,他们不止不会反对,还会举双手双脚赞成。
  就是林家没有人,需要摆平的,也不过是御史台的那些人,外加姑苏知府,以及负责林家这一块的那些里正等根本连小吏都不算的小人物罢了。
  眼下自己真正需要担心的,还是自己的长子。
  林黛玉的长子贾芾今年正好二十岁。早两年的时候,儿子还小不说偏偏赶上先帝十分防备贾琦,甚至还把贾琦赶出了内阁,贾琦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让儿子去赶考,那不是方便别人折腾自己儿子吗?
  结果,贾芾直到十八岁的时候才得以去考秀才。这里贾芾才考中头名解元呢,那头贾赦就去世了,贾芾只能等下一科的会试。
  贾芾的婚事也是因为同样的理由耽搁下来的。
  林黛玉虽然担心过,不过贾芾到底是儿子,婚事晚两年也是不妨的。再者,只要贾琦不倒,害怕儿子没有好亲事?
  第67章
  欧罗巴众使节被晾在偏厅里面大半天,等贾琦把回京述职的苏州知府送走之后,他们才见到贾琦。
  事实上,他们在见到贾琦的第一时间就闹了一场笑话。
  当贾家的奴仆对着门外行礼的时候,欧罗巴众使节就知道主人出来了,可当他们看到一个皮肤光洁、脸颊红润、眼睛明亮甚至下巴干干净净连跟胡须都没有的年轻人进来的时候,几乎每一个人都把这个年轻人当成了贾琦的长子。
  他们可是听说了,贾琦的长子贾芾今年正好二十一岁,外貌上完全符合这个条件。
  其中葡萄牙使节查理·费迪南开口就是“请问您是贾知院的长子吗?我们是来见您的父亲的,劳烦您帮忙通报一声。”
  至于法国大使路易斯则道:“哦,我的天哪,您跟您的父亲年轻的时候长得可真像。几乎是一模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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