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勝也(H)(2 / 6)
悟史虽然喝得多,满面通红,对时间的概念却还很清楚,就好像完全没喝一样。
此时的胜也已有五、六分醉,而这样的前辈,令他心生憧憬。
虽然翘班的两个小时中,有一个半小时都在摸鱼,剩下的半小时,悟史倒是安排得很周到。
「我带过很多新人,老闆也很信任我。」
牛郎们经常光顾的服装店中,悟史拿了一件豹纹的衬衫出来,「一开始就穿得这么花俏可能不行。酒红色吧!酒红色的衬衫也许不错。」
他把手上的衣服丢给店员,另外从架子上挑了一件酒红色的丝质衬衫出来,交给胜也,「去更衣间把这一件穿上。」又跟店员说:「金项鍊,帮我拿一条过来,我要锁骨鍊喔,锁骨鍊!」
「前辈,那我身上的衣服……」胜也问道。
「扔了!全扔了!你是怕别人不知道你老家在佐贺吗?丢人。」
悟史理所当然地回道:「我们哪,干这一行是很伟大、很光荣的。男公关走在路上,两手绝对不拿东西,手上只戴四十万日圆的錶,口袋里的皮夹,不是Gucci、LV或者Prada,绝对不拿。」
「如果有东西要拿,那就直接去开车,放在后座上──副驾驶座是要带客人去店里的时候,给客人坐的,所以绝对不能放东西。」
「车子,绝对不能开本田或丰田。就算是租的也行,如果要带客人来上班的话,不是BMW、宾士或者是奥迪的话,绝对不准开,明白了吗?」
在悟史替胜也置办完衣服、首饰后,此时的胜也已经坐在发廊里,头包好一层保鲜膜,坐在打开电源的蒸气罩下,愣愣地面对着镜中的自己。
「这是你们店里的新人是吗?叫什么名字?」
「Katsuya,还满帅的吧?只是有种土味。我说的不是名字,而是整个人的气质,有一种『什么都不知道』、大惊小怪的感觉。」悟史说道。
「工作两、叁个月,就会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吧?毕竟是在『这里』上班,比外面的社会还严苛。不聪明一点,恐怕待不久。」
「我带过的后辈,没有不出师的,只是『能不能』继续这份工作,就看个人囉。
「我是觉得不趁年轻的时候多赚一点钱,老了就不能继续做这个了,那多可惜啊!
「我自己其实也不年轻了啦!想当年,还没满十八岁,就来这里做了,当时有条子来临检,我超怕被抓去关,总是躲在老闆的办公室,哈哈哈!
「想来,老闆也是挺关照我的。」
悟史抽着菸,和造型师随意聊完,就走过来,对胜也说道:「我该回店里上班了,你做完造型再回店里。回店里的路,你知道该怎么走吧?」
「应该吧?」
「我们店最晚开到凌晨五点,你就算十二点才做完造型也没问题──不,应该说,如果你回到店里的时间是十二点的话,更刚好,因为那个时候客人最多,店里时常会忙不过来。」
悟史拍拍胜也的肩膀,「虽然你的头发还没烫好,也还没染好,但是我有预感,小子,你会红的!」
说完,悟史又对设计师说道:「飞轮烫,做一万六的,今天他还要上班,就先不漂头发了,帮他尽量染得浅一点就好,才不会那么土。护发,做一万一的,帮他把头发抓完,就让他回来上班。」
设计师颇有自信地回道:「交给我吧,没有人进来我店里,是俗着进来,还俗着出门的。顏色我会帮他决定,你快点回店里上班吧,小心被扣鐘点费。」
※
胜也后来在这一间叫做「Vanilla Paradise」的店里,果然红了,虽然不到营业额第一,但也时常坐一望二。
他时常载客上班,渐渐地,租车变成一件麻烦的事。
这是第一次,他知道自己的皮夹里有足够的钱。
他满怀自信地穿着Armani的西装,走进BMW的展场看车,二话不说,他挑了一台最拉风的车,当场签约,用现金付清头期款九万日圆。 ↑返回顶部↑
此时的胜也已有五、六分醉,而这样的前辈,令他心生憧憬。
虽然翘班的两个小时中,有一个半小时都在摸鱼,剩下的半小时,悟史倒是安排得很周到。
「我带过很多新人,老闆也很信任我。」
牛郎们经常光顾的服装店中,悟史拿了一件豹纹的衬衫出来,「一开始就穿得这么花俏可能不行。酒红色吧!酒红色的衬衫也许不错。」
他把手上的衣服丢给店员,另外从架子上挑了一件酒红色的丝质衬衫出来,交给胜也,「去更衣间把这一件穿上。」又跟店员说:「金项鍊,帮我拿一条过来,我要锁骨鍊喔,锁骨鍊!」
「前辈,那我身上的衣服……」胜也问道。
「扔了!全扔了!你是怕别人不知道你老家在佐贺吗?丢人。」
悟史理所当然地回道:「我们哪,干这一行是很伟大、很光荣的。男公关走在路上,两手绝对不拿东西,手上只戴四十万日圆的錶,口袋里的皮夹,不是Gucci、LV或者Prada,绝对不拿。」
「如果有东西要拿,那就直接去开车,放在后座上──副驾驶座是要带客人去店里的时候,给客人坐的,所以绝对不能放东西。」
「车子,绝对不能开本田或丰田。就算是租的也行,如果要带客人来上班的话,不是BMW、宾士或者是奥迪的话,绝对不准开,明白了吗?」
在悟史替胜也置办完衣服、首饰后,此时的胜也已经坐在发廊里,头包好一层保鲜膜,坐在打开电源的蒸气罩下,愣愣地面对着镜中的自己。
「这是你们店里的新人是吗?叫什么名字?」
「Katsuya,还满帅的吧?只是有种土味。我说的不是名字,而是整个人的气质,有一种『什么都不知道』、大惊小怪的感觉。」悟史说道。
「工作两、叁个月,就会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吧?毕竟是在『这里』上班,比外面的社会还严苛。不聪明一点,恐怕待不久。」
「我带过的后辈,没有不出师的,只是『能不能』继续这份工作,就看个人囉。
「我是觉得不趁年轻的时候多赚一点钱,老了就不能继续做这个了,那多可惜啊!
「我自己其实也不年轻了啦!想当年,还没满十八岁,就来这里做了,当时有条子来临检,我超怕被抓去关,总是躲在老闆的办公室,哈哈哈!
「想来,老闆也是挺关照我的。」
悟史抽着菸,和造型师随意聊完,就走过来,对胜也说道:「我该回店里上班了,你做完造型再回店里。回店里的路,你知道该怎么走吧?」
「应该吧?」
「我们店最晚开到凌晨五点,你就算十二点才做完造型也没问题──不,应该说,如果你回到店里的时间是十二点的话,更刚好,因为那个时候客人最多,店里时常会忙不过来。」
悟史拍拍胜也的肩膀,「虽然你的头发还没烫好,也还没染好,但是我有预感,小子,你会红的!」
说完,悟史又对设计师说道:「飞轮烫,做一万六的,今天他还要上班,就先不漂头发了,帮他尽量染得浅一点就好,才不会那么土。护发,做一万一的,帮他把头发抓完,就让他回来上班。」
设计师颇有自信地回道:「交给我吧,没有人进来我店里,是俗着进来,还俗着出门的。顏色我会帮他决定,你快点回店里上班吧,小心被扣鐘点费。」
※
胜也后来在这一间叫做「Vanilla Paradise」的店里,果然红了,虽然不到营业额第一,但也时常坐一望二。
他时常载客上班,渐渐地,租车变成一件麻烦的事。
这是第一次,他知道自己的皮夹里有足够的钱。
他满怀自信地穿着Armani的西装,走进BMW的展场看车,二话不说,他挑了一台最拉风的车,当场签约,用现金付清头期款九万日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