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长情离不开久伴(1 / 2)
心一下子就烫着了,感觉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许安歌迷迷蒙蒙中松开抓他的衣服,转而按住自己的胸口,随后他的手也覆了上来,包住她的手,揉进她胸口,一齐安抚那颗乱跳的心脏。
好在他还记得有一桌子菜在等着,亲的差不多也就放开她了。
吃饭的过程中,许安歌耳边尽是他最后那声意犹未尽的叹息,忍着烫红的脸低头进食,眼神都不曾分给他半分。
本来好好的氛围,因为郑煜怕她吃着急伤到胃,关心了句:“你慢点吃,小心别噎着了。”
不说还好,说了反而噎着了,看她一脸难受地去摸桌上的杯子,郑煜起身要过去。
“你站那!别过来啊……坐下吃你的饭。”许安歌吓得不噎了,立马出声制止了他的动作,然后大大的灌了自己一口水。
郑煜哑笑:“我不是过去亲你的,好点没?”
“嗯……嗝~”
饭后,许安歌研究了会洗碗机的使用操作。
郑煜立在窗边,打电话让助理送一套他的洗漱用品过来,眼睛看了眼外面的月色后又回到许安歌身上,一想到他们就要睡在一张床上,他的思绪几乎要黏在她身上,片刻都不得平静。
“我说你要不要把你这些刀具都收到柜子里,看着挺危险的。”
男人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许安歌还没回话,就看他已经抬手按了启动键。
这个动作像是将她圈在怀里,她呆了会,迟钝地拿手指戳了戳他的手臂,“收柜子里取起来多不方便。”
“说的跟你天天用它们一样,我给你买了个玻璃柜,明天让他们送过来挂到这,以后刀具都收到里面好不好?”他低头说话的动作,像是在亲她耳朵。
“……好吧。”感觉有虫子爬到了心尖上,她点头,然后又戳了戳他搭在洗碗机上的手。
“郑煜,我怎么感觉你才是更危险的。”
是怕洗碗机寂寞吗?两个人傻乎乎地杵在这像什么话。
许安歌从他胳膊下面钻出来,跑远了点,他身上的气息太危险了,被他圈在怀里,感觉毛孔都在冒汗。
看他还要向她走来,她马上又说:“你没事切点水果吧,或者榨点果汁,我想喝西瓜汁。”她怕不是引狼入室了吧。
郑煜听了又乐,清朗俊逸的五官霎时笑得如沐春风,“许安歌,你是不是害怕了,怕我对你……”
“别说话,郑煜你不要说话了,我要对你禁言。”
然而禁言也没有用,郑煜即将用行动告诉她什么叫羊入虎口。
霖市是一座充满烟火气的北方城市,繁华也世俗。白天热热闹闹,晚上霓虹高照。许安歌高中时曾有一次跟朋友一起去日本玩,飞机从霖市上空经过,她从窗口看到那一方整齐的土地时,当下便有了好感,毕业后为了逃离父母,才有了要来霖市的想法。
此处距离京都遥远,许安歌刚来霖市那段时间经常会有种天高皇帝远的错觉,一个人逍遥自在,悠哉乐哉。
也是从那时起,她的生活里渐渐有了郑煜的影子,他就像空气,多年来无处不在。
她和郑煜认识快五年了,从那场订婚宴开始,她拒绝他,赶过他,也说过永远不会喜欢他这种话。可他好像都听不进去,认准了她是他的未婚妻,一路从帝都追到霖市,也将漫娱集团的第一个分公司落户在霖市。
因为不满父母的自作主张,她连带着也讨厌郑煜,豪门贵公子估计没吃过被女生拒绝的闭门羹,她都想好了如果他继续死缠烂打的话,她要怎么打击他。
可他很沉的住气,她烦他时,他便闷头搞事业,只是偶尔出现,离的不近,也不远,让她轻易不会忘掉他。等她稍有松动,他便顺杆而上。
许安歌也不记得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或许是大二那年的圣诞夜,也可能是去年除夕的帝都街头。
她就是只被他泡在温水中的青蛙,生生熬了几个春秋,其实内里早就入味了,一动则熟。 ↑返回顶部↑
好在他还记得有一桌子菜在等着,亲的差不多也就放开她了。
吃饭的过程中,许安歌耳边尽是他最后那声意犹未尽的叹息,忍着烫红的脸低头进食,眼神都不曾分给他半分。
本来好好的氛围,因为郑煜怕她吃着急伤到胃,关心了句:“你慢点吃,小心别噎着了。”
不说还好,说了反而噎着了,看她一脸难受地去摸桌上的杯子,郑煜起身要过去。
“你站那!别过来啊……坐下吃你的饭。”许安歌吓得不噎了,立马出声制止了他的动作,然后大大的灌了自己一口水。
郑煜哑笑:“我不是过去亲你的,好点没?”
“嗯……嗝~”
饭后,许安歌研究了会洗碗机的使用操作。
郑煜立在窗边,打电话让助理送一套他的洗漱用品过来,眼睛看了眼外面的月色后又回到许安歌身上,一想到他们就要睡在一张床上,他的思绪几乎要黏在她身上,片刻都不得平静。
“我说你要不要把你这些刀具都收到柜子里,看着挺危险的。”
男人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许安歌还没回话,就看他已经抬手按了启动键。
这个动作像是将她圈在怀里,她呆了会,迟钝地拿手指戳了戳他的手臂,“收柜子里取起来多不方便。”
“说的跟你天天用它们一样,我给你买了个玻璃柜,明天让他们送过来挂到这,以后刀具都收到里面好不好?”他低头说话的动作,像是在亲她耳朵。
“……好吧。”感觉有虫子爬到了心尖上,她点头,然后又戳了戳他搭在洗碗机上的手。
“郑煜,我怎么感觉你才是更危险的。”
是怕洗碗机寂寞吗?两个人傻乎乎地杵在这像什么话。
许安歌从他胳膊下面钻出来,跑远了点,他身上的气息太危险了,被他圈在怀里,感觉毛孔都在冒汗。
看他还要向她走来,她马上又说:“你没事切点水果吧,或者榨点果汁,我想喝西瓜汁。”她怕不是引狼入室了吧。
郑煜听了又乐,清朗俊逸的五官霎时笑得如沐春风,“许安歌,你是不是害怕了,怕我对你……”
“别说话,郑煜你不要说话了,我要对你禁言。”
然而禁言也没有用,郑煜即将用行动告诉她什么叫羊入虎口。
霖市是一座充满烟火气的北方城市,繁华也世俗。白天热热闹闹,晚上霓虹高照。许安歌高中时曾有一次跟朋友一起去日本玩,飞机从霖市上空经过,她从窗口看到那一方整齐的土地时,当下便有了好感,毕业后为了逃离父母,才有了要来霖市的想法。
此处距离京都遥远,许安歌刚来霖市那段时间经常会有种天高皇帝远的错觉,一个人逍遥自在,悠哉乐哉。
也是从那时起,她的生活里渐渐有了郑煜的影子,他就像空气,多年来无处不在。
她和郑煜认识快五年了,从那场订婚宴开始,她拒绝他,赶过他,也说过永远不会喜欢他这种话。可他好像都听不进去,认准了她是他的未婚妻,一路从帝都追到霖市,也将漫娱集团的第一个分公司落户在霖市。
因为不满父母的自作主张,她连带着也讨厌郑煜,豪门贵公子估计没吃过被女生拒绝的闭门羹,她都想好了如果他继续死缠烂打的话,她要怎么打击他。
可他很沉的住气,她烦他时,他便闷头搞事业,只是偶尔出现,离的不近,也不远,让她轻易不会忘掉他。等她稍有松动,他便顺杆而上。
许安歌也不记得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或许是大二那年的圣诞夜,也可能是去年除夕的帝都街头。
她就是只被他泡在温水中的青蛙,生生熬了几个春秋,其实内里早就入味了,一动则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