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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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夜里,她用钢笔在德凯纸上端正的写了几封信,特特洒了自己最爱的香水,晾干后托人捎了出去。
  里面的话很简单,无非是请几位男士看在往日情分上,英雄救美一次。
  焦灼的等了一天一夜,没有任何一个人给她回信。
  丁绍芸坐不住,第一次放下身段,挨个打电话去求。
  而和她一起打壁球的高公子、请她看电影的魏营长、和她一起吃牛排的董部长,不是生了病、就是害了疮,统统拒而不见。
  大抵男人们都愿意和她处朋友,但结婚又是另外一档子事了。
  “狗东西们!”丁绍芸愤恨的把胭脂盒子砸在地上,殷红沫子碎了一片,腾起血似的雾。
  ——幸好还有赵公子。
  他在最后一刻回了信,邀请丁三小姐去府上一叙。
  “还记得卿卿那身藕荷色旗袍,甚是好看。若是能穿来舞会,怕是最好不过了。”他在信里说。
  丁绍芸原是半个眼也看不上赵公子的,总觉得他少了几分男子气概。如今他却成了自己逃脱婚事的救命稻草,何其可笑。
  咚,咚,咚。
  三声简洁有礼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丁绍芸不堪的回忆。
  “密斯丁,有你的信。” 佣人小柳在门外说。
  她陪丁三小姐留的洋,因此还保留了□□惯,唤丁绍芸做密斯丁。
  “进来吧。”丁绍芸说。
  一封薄且透的信封落在了她手上。
  “邮差今天来的早了些,特意嘱咐我,把这封信在舞会前给您带到。”
  赵公子竟然这么一夜不见、如隔三秋么——一忽儿就要见面了,还特特写封信过来诉衷肠。
  这倒让丁绍芸记起来一件事。
  她对小柳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儿和我去起士林,买一磅鲜奶油蛋糕给赵公子带上。”
  赵函青赵公子全然没有成熟男人的做派,最喜吃甜食。
  如果需要,丁绍芸是很体贴、很能讨男人欢喜的。
  “是。”小柳答应着,退了出去。
  房间里登时就剩下丁绍芸一人,她拿起信封,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寄件人和邮戳。
  不知为何,丁绍芸的右眼皮开始猛跳,心里好像晃着根弦,总归没落定似的。
  她盯着那个没写名字的封子,用涂了蔻丹的长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默默出神。最后终于拿定主意,长吸一口气,操着纸刀,拆了开来。
  一页浅蓝色纸张忽悠悠的飘落。
  墨迹已经透过纸背洇了出来,想来是因为写信的人用的不是新款自来水笔,而是老派的毛笔。
  字迹遒劲有力,不过短短一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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