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找人(1 / 3)
陈源随便找焦白凌要了一个账户,准备让李美转钱。
可等到晚上的时候,陈源有拨通了李美的电话。
李美犹豫了一会,还是接通了。
他不敢去赌对方会不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喂,你到底有完没完,一百万我已经打过去了!”
“不好意思,今天手气有点不好,输的有点多,剩余的也不够我吃饭用啊。”
陈源故意痞痞道。
李美为之气结,很想臭骂一顿,可又怕激怒对方,语气软了下来。
“ 这东西就不要碰,当初我就不是没有劝过你,程刚这个人很有原则的,他没有去举报你,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你怎么就不知道悔改呢,现在居然还染上了赌博,我看你是真是无可救药了。”
“和你有关系么?”
陈源眉目跳动,语气冷漠道。
“呵,提上裤子就不认人了是吧,程凡,别以为老娘拿你一点办法没有,你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幕后指使者的能力有多大,别说是程刚,就是整个李家不过是随手可灭,我最后再给你五十万,不想死的话,拿着钱隐姓埋名起来。”
李美语气也没有了刚才的软弱,似乎下定了决心。
陈源直接挂断了电话,眉宇中不禁露出一丝疑惑。
本以为这件事的幕后指使顶多就是李明启,可没想到居然还有一条巨鳄。
李美身为李氏集团的经理,更是李家族人,甚至深知李家的能量,可她还是在说,幕后之人的手段灭李家如同碾死一只蚂蚁,这就些耐人寻味了。
整个荆楚比李家强的家族,没有一百也有五十,可谁要说轻而易举的让一个家族彻底衰败,绝对不会超过五根手指头。
而这些家族之中,李家惹不起的同时也不会以去交恶。
若对方不是荆楚的人,就有种大海捞针的范围了。
陈源揉着发涨的眉头。
每次以为接近了真相,却总是来个突然反转,到现在陈源也不敢保证,下一次找到的线索就已是最后的真相。
陈源将所有的线索在脑海中再次捋顺了一遍,一条线逐渐的清晰起来。
程刚果然是在撒谎,最起码他知道程凡离开的原因,就知不知道这件事他有没有参与。
而若是有参与的话,那只能说明这个人并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而是一只隐藏很深的毒蛇。
陈源并不准备再从程刚这里入手,以免猜测成真,打草惊蛇之后就一点机会没有了。
而李美虽然有参与,但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并不会知道太多,至少李慕彤的被藏起来的地方她肯定不知道。
线索到这里就有些无法衔接,陈源只好先暂时不去想,等明天去李明启这里寻找一下突破口。
正当陈源准备休息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既然程凡是赌鬼,那肯定是没办办法克制的。
而且陈源估计对方并不会离开荆楚,因为幕后之人的目标是他,而不是一个普通的李慕彤。 ↑返回顶部↑
可等到晚上的时候,陈源有拨通了李美的电话。
李美犹豫了一会,还是接通了。
他不敢去赌对方会不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喂,你到底有完没完,一百万我已经打过去了!”
“不好意思,今天手气有点不好,输的有点多,剩余的也不够我吃饭用啊。”
陈源故意痞痞道。
李美为之气结,很想臭骂一顿,可又怕激怒对方,语气软了下来。
“ 这东西就不要碰,当初我就不是没有劝过你,程刚这个人很有原则的,他没有去举报你,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你怎么就不知道悔改呢,现在居然还染上了赌博,我看你是真是无可救药了。”
“和你有关系么?”
陈源眉目跳动,语气冷漠道。
“呵,提上裤子就不认人了是吧,程凡,别以为老娘拿你一点办法没有,你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幕后指使者的能力有多大,别说是程刚,就是整个李家不过是随手可灭,我最后再给你五十万,不想死的话,拿着钱隐姓埋名起来。”
李美语气也没有了刚才的软弱,似乎下定了决心。
陈源直接挂断了电话,眉宇中不禁露出一丝疑惑。
本以为这件事的幕后指使顶多就是李明启,可没想到居然还有一条巨鳄。
李美身为李氏集团的经理,更是李家族人,甚至深知李家的能量,可她还是在说,幕后之人的手段灭李家如同碾死一只蚂蚁,这就些耐人寻味了。
整个荆楚比李家强的家族,没有一百也有五十,可谁要说轻而易举的让一个家族彻底衰败,绝对不会超过五根手指头。
而这些家族之中,李家惹不起的同时也不会以去交恶。
若对方不是荆楚的人,就有种大海捞针的范围了。
陈源揉着发涨的眉头。
每次以为接近了真相,却总是来个突然反转,到现在陈源也不敢保证,下一次找到的线索就已是最后的真相。
陈源将所有的线索在脑海中再次捋顺了一遍,一条线逐渐的清晰起来。
程刚果然是在撒谎,最起码他知道程凡离开的原因,就知不知道这件事他有没有参与。
而若是有参与的话,那只能说明这个人并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而是一只隐藏很深的毒蛇。
陈源并不准备再从程刚这里入手,以免猜测成真,打草惊蛇之后就一点机会没有了。
而李美虽然有参与,但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并不会知道太多,至少李慕彤的被藏起来的地方她肯定不知道。
线索到这里就有些无法衔接,陈源只好先暂时不去想,等明天去李明启这里寻找一下突破口。
正当陈源准备休息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既然程凡是赌鬼,那肯定是没办办法克制的。
而且陈源估计对方并不会离开荆楚,因为幕后之人的目标是他,而不是一个普通的李慕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