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求婚(正文完,3000字+)(1 / 4)
时隔许久,秦越又尝到了被南彦做到精疲力竭、几欲昏厥的滋味。
她迷迷糊糊地被南彦抱着去浴缸里清洗的时候,强撑起眼皮,嘟囔了一句,“市政厅明天8点开门。”
南彦正在往她身上涂沐浴乳,听秦越这么说,不禁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手臂伸过去,把正在打盹的小女人揽进怀中。
从第一次见过秦越,南彦就知道,不管这个女孩子的外表装得多么坚硬无催,她的灵魂都是那么单纯柔软。
她气他当初执意离去,气到不要跟他联系,不要告诉他自己有了宝宝;可是真正的内心深处却仍是坚定地相信他,等待他,爱着他。
南彦爱惜地抚摸着秦越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在温暖的水流冲洗下,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在这边领了证,我们回国就办婚礼。”
南彦的怀抱让秦越找回了思念已久的踏实感,她像只小猫一样,枕着他厚实的胸膛,睡得酣甜。
天快亮的时候,秦越醒了,要坐起来,却被南彦的手死死搂着,挣不开。
他明明还没醒么!
秦越无可奈何地笑笑,转过头,在南彦脸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细声道,“乖,我上个厕所。”
南彦的手松开了,却还阖着眼睡着。
秦越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外,先去萱萱的房间悄悄看了看。小不点正撅着屁股趴在床上,姿势诡异地睡得香甜。
她又回到自己的卧室。
南彦对这里还不熟悉,昨天晚上进的是一间客房。
秦越从梳妆台的顶层首饰架的一个小格子里,拿出了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两枚戒指——一个男款,一个女款。
戒指样式清雅,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繁复华贵,却在灯光下闪着动人的光泽。
有时候,淡,是另一种让人着迷的味道。
戒指的设计图是秦越自己画的。
萱萱还吃夜奶的时候,秦越经常半夜喂过奶之后就丢了睡意。
她起初只是拿枝笔随便画着玩儿,落笔成型之后,才发现,在万籁俱寂的时候,自己内心最渴望的东西,物化出来只有两个,一个是记忆中的南彦,一个就是婚戒的样子。
不知什么时候,她不再喜欢那种设计复杂、造型奇特、珠宝气厚重的首饰,简而不单,素而不寡,才是她和他该有的长久样子。
“等到七老八十了,谁还戴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秦越自言自语,眼睛盯着手里的戒指,突然又捂着嘴笑了。
谁说一定要拘泥于男人向女人求婚的陈规中?
她的南彦回来了,像他承诺过的那样,带着鲜花和掌声回来了,从此可以跟她并肩而站,携手同行。
她还要等什么呢?
南彦说了,早上市政厅开门了就去领证,回国再办婚礼,所以,自己准备的这个小秘密,也不算是突兀吧。
不会被他嘲笑吧?说她恨嫁?
他敢?!
咬死他!
秦越一个人坐在主卧的大床上,嘀嘀咕咕的。 ↑返回顶部↑
她迷迷糊糊地被南彦抱着去浴缸里清洗的时候,强撑起眼皮,嘟囔了一句,“市政厅明天8点开门。”
南彦正在往她身上涂沐浴乳,听秦越这么说,不禁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手臂伸过去,把正在打盹的小女人揽进怀中。
从第一次见过秦越,南彦就知道,不管这个女孩子的外表装得多么坚硬无催,她的灵魂都是那么单纯柔软。
她气他当初执意离去,气到不要跟他联系,不要告诉他自己有了宝宝;可是真正的内心深处却仍是坚定地相信他,等待他,爱着他。
南彦爱惜地抚摸着秦越身体上的每一寸肌肤,在温暖的水流冲洗下,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在这边领了证,我们回国就办婚礼。”
南彦的怀抱让秦越找回了思念已久的踏实感,她像只小猫一样,枕着他厚实的胸膛,睡得酣甜。
天快亮的时候,秦越醒了,要坐起来,却被南彦的手死死搂着,挣不开。
他明明还没醒么!
秦越无可奈何地笑笑,转过头,在南彦脸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细声道,“乖,我上个厕所。”
南彦的手松开了,却还阖着眼睡着。
秦越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外,先去萱萱的房间悄悄看了看。小不点正撅着屁股趴在床上,姿势诡异地睡得香甜。
她又回到自己的卧室。
南彦对这里还不熟悉,昨天晚上进的是一间客房。
秦越从梳妆台的顶层首饰架的一个小格子里,拿出了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两枚戒指——一个男款,一个女款。
戒指样式清雅,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繁复华贵,却在灯光下闪着动人的光泽。
有时候,淡,是另一种让人着迷的味道。
戒指的设计图是秦越自己画的。
萱萱还吃夜奶的时候,秦越经常半夜喂过奶之后就丢了睡意。
她起初只是拿枝笔随便画着玩儿,落笔成型之后,才发现,在万籁俱寂的时候,自己内心最渴望的东西,物化出来只有两个,一个是记忆中的南彦,一个就是婚戒的样子。
不知什么时候,她不再喜欢那种设计复杂、造型奇特、珠宝气厚重的首饰,简而不单,素而不寡,才是她和他该有的长久样子。
“等到七老八十了,谁还戴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秦越自言自语,眼睛盯着手里的戒指,突然又捂着嘴笑了。
谁说一定要拘泥于男人向女人求婚的陈规中?
她的南彦回来了,像他承诺过的那样,带着鲜花和掌声回来了,从此可以跟她并肩而站,携手同行。
她还要等什么呢?
南彦说了,早上市政厅开门了就去领证,回国再办婚礼,所以,自己准备的这个小秘密,也不算是突兀吧。
不会被他嘲笑吧?说她恨嫁?
他敢?!
咬死他!
秦越一个人坐在主卧的大床上,嘀嘀咕咕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