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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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不得那么多侦探家和伟人,都会在孤单中选择狗带。
  郑冬发现徐洛阳各种恍恍惚惚的,不太正常,有些担心,“洛阳,你是跳进了湖里,现在有点感冒?发烧了?”
  徐洛阳长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准备再和郑冬交流这个问题了。其实他想得很透彻,叶闪闪是他朋友是他兄弟,就算真实身份是拔了獠牙的吸血鬼,也还是朋友是兄弟。
  憋住了,要保密!
  摸了摸自己手腕上青色的血管,徐洛阳突然想通了,怪不得闪闪这么喜欢吃东西,连个小笼包都吃的双眼发亮
  ——喝了那么久的血,当然要改换改换口味才行,和铁锈味儿的血比起来,肯定是小笼包好吃啊!
  想到这里,徐洛阳一脸的期待,“郑哥,一会儿我们一起去吃小笼包吧?”
  郑冬应下来,看着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徐洛阳,越看越担心——不会跳水里泡了泡之后,真的傻了吧?
  开车出去吃了小笼包,徐洛阳还十分友爱地打包了两盒回来,给叶闪闪送过去。
  开了门,他往里看了看,发现宫越不在,这才昂首挺胸地走了进去。
  叶闪闪正在床上坐着发呆,徐洛阳一进来,他就皱了皱鼻子,突然出声,“洛阳,先别动!”
  下意识地站在了原地,徐洛阳还没懂这是什么节奏,就看见叶闪闪掀开被子,噔噔地几步跑了过来,开心地就差围着他打转了,
  “你先别说话,让我猜猜,你肯定是买的城南那家老牌包子铺的小笼包!”
  徐洛阳惊讶了,“这你都知道?”包装袋上面什么标志都没有,这也能判断出来?
  “我嗅觉特别好,我还能闻出来这包子到底是什么馅儿的。”
  徐洛阳提着袋子的手一紧——果然和网上的科普贴说的一样,血族的人嗅觉都异常灵敏,他提着的两盒小笼包,盖子都盖得非常牢实,一般人根本不可能闻到什么味道,更别说分辨出是哪一家店的包子了。
  所以明明这么多线索,以前自己怎么没发现呢?
  叶闪闪跟在徐洛阳的后面,像小馋猫一样,“洛阳,我记得那家店不是人超多吗?还每天都限量,这个点了,你是怎么买到包子的?”
  “老板的女儿是我的粉丝,我以前去那里吃包子的时候见过。”说着把包装盒打开,热气蒸腾,徐洛阳就看见叶闪闪的眼睛都亮了。
  突然就有些心疼,唉,闪闪以前好可怜。
  也不怕烫,叶闪闪伸手就捞了一个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塞嘴里,几下就吞了下去,含糊不清地说好吃,说着又吃了一个。
  他没注意到徐洛阳注视着自己的怪异目光,有些跃跃欲试的,“洛阳,你去和那个女生聊聊吧,看她能不能粉粉我?”
  “粉你干什么?”
  叶闪闪把嘴里的包子咽下去,十分认真,“她粉我了,就是我粉丝,我就可以像你一样,什么时候去店里,都可以买到最好的包子!”
  “……”
  徐洛阳突然觉得,叶闪闪也就这点出息了,什么杀遍人类统领全世界什么的,怕是不可能的——就算统领全世界,应该也是因为有人和他抢小笼包。
  哦,再加上一条,有人和他抢宫越。
  于是沉重的心情再次淡定下来的徐洛阳,伸手也拿了一个包子吃,觉得烫,还吹了吹,
  “对了,之前直播抽的礼物已经送出去了,快的现在应该到了吧,我才知道,当时结束了直播,霍克管家就已经找郑哥拿了获奖名单,东西寄得比我还早。”
  “大叔很厉害的。”叶闪闪很赞同,作为霍克管家的甜食粉,他向来拥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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