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用在军事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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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信和其中的一只竹筒是被打开过的。
  送上来这份资料的,自然是黄金部队的军长。
  由于是新组建的部队,所以编制什么的直接就是按照军改后的来组建了。
  加上是兵部直辖,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又方便了许多。
  而黄金部队只是大家对他的称呼,事实上军事改革过后,每一支部队都有自己的编号的。
  例如说禁卫军被编为禁卫第一、二、三、四四个军。
  黄金部队的编号是第一百一十一军,路桥部队则是第二百二十二军。
  有点麻烦,但麻烦的只是记录,对于保密和迷惑对手还是很有效果的。
  “会着火的水?粘在人身上很难打掉?用水无法扑灭?在军事上的用途建议?”王离看完了整封信,眉头皱的老高了。
  然后扭头看着黄金部队军长问道:“效果真的如信上所说的那样?”
  “基本上是一样的,除了有点难点燃以外,其他的很好用!”
  黄金部队的军长其实就是个吉祥物。
  本部位于洛阳,部下位于全国各地,没有固定的驻地,在大汉每一个区域内都可以来回游走。
  而且走到哪吃到哪,直接去取物资就行了,各地不准不给。
  而他唯一的任务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去决定每一个营的探测计划,今年去这明年去那,反正就是转着圈来呗。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探矿竟然还能探出个军事装备来。
  而且听着感觉很不错的样子。
  这东西进可攻退可守,而且对天气没有任何的要求。
  进攻的时候,直接扔几个到城门,或者直接砸在城墙上,团团大火雄起,城墙上根本就站不了人。
  城门被烧开,这不就等于是一座没有人防守的城池了吗?
  部队轻而易举的进入了城池,那么后面的事情还叫事情吗?
  而在防守的时候,则可以居高临下的扔火坛子,能够形成一个隔离区,对敌人进行大范围的杀伤,震慑。
  而一般的火攻是没有这个效果的。
  除非直接砸在了你的脑门上,躲都躲不开的那种。
  但这种情况第一步受到的伤害是撞伤,而不是烧伤。
  就算身上的衣服被点燃了,直接在地上打几个滚就能扑灭了,只要速度够快,这点火是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伤害的。
  但是这黑水不一样,粘上去就下不来了,在地上打滚也没用,只会让自己身上的火势越来越大。
  水浇不灭,唯一的办法就是躺在地上,让人用土将火苗盖起来,然后在用脚踩着,让火熄灭为止。
  可是在战场上,哪还有功夫来干这些事?
  正打仗呢,然后跟敌人来一句兄嘚,咱先停一下,让我把我兄嘚身上的火扑灭了咱再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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