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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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其锐,解其纷”,此两句接上文之意,是说不仅要闭其目,塞其口,而且要不露锋芒。摆脱种种纷扰,以静其心,闹中取静,以养真性。真知大道之人,则必日挫其锐,以治其内;解其纷,以理其外。“挫”,即挫磨之义。“锐”,锋利之意。人之阴火盛气,情欲必有所感,锐锋必有所露。犹如人之机智,像刀剑之锋利一般,故曰“锐”。此处是说那些夸会夸能之人,其机智之心虽巧,在自吹自夸中盛气凌人,精神必然炫露,德性因此凿丧。圣人虑心应物,待人处事,全无一毫棱角,藏其机智,守其愚拙,以“挫锐”自养性情,故曰“挫其锐”。
“解其纷”,“纷”者,结恨怨之心不休,被纷乱琐事缠扰,不能静心念道,须以无为而排遣。“解”者,解释、了断之义。若是物欲交攻,心无定力,为物所牵,根尘互起,性必被迷蒙,心必生烦乱。惟修道纯熟之人,心不起于欲,性不引于情,常如虚空,物自难染;因事处事,心不起念,自然镇静,凡尘中之纷纭外诱,一毫不扰我心。诸事随缘而来,随遇而安,应过即静,不留痕迹,不为心累。故曰“解其纷”。
人若能消除内念,又能化解外缘,常清常静,即是善解其纷。常言道:“解铃还须系铃人”,“自己造业自己消。”所以“解其纷”,就是自己了却尘缘,自己了断烦恼,自己解放自己的修悟过程,是磨炼心身的炼己功夫,克己日久,必见其功。世间之理,锐以争利,纷以取害,挫锐解纷,不求锐利,而害不至矣。
【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
“和其光”,是说真知大道之理的人,在世间与民和其光,同其尘,虽与民无异,但其道德仁义之心光、性光、神光,以和善的德光形式,为同尘中人照明。世人皆有生物之光,皆有性德之光,以善德之心教化帮助世人,以光引光,以光化尘,使其心性之尘由昧变明,使其本性之光更加明亮,同和于大道核心的大光场之中。凡贪功名富贵,在人事物中有累赘牵缠之处,皆是世俗之尘。
圣人道德之体极厚,心德之光极纯,不以自明而先人,人之明即我之明;不以自是而违物,“物之是”即我之是。忘人忘我,不有彼此。我之光与人之光,犹如以火照火,以水融水,浑然一体,没有分别,此即是“和其光”。
“同其尘”者,是说入于尘世修脱尘。圣人心中清静无尘,以“同尘”之法处世入世,所以不弃于人。以善德辅以训诲,导其同善之心;不弃于物,裁成处置,皆与物有一体之诚。虽遇难处之事,或遇不善之人,无论高低贵贱,皆一视同人,以厚情感之,平等相待,皆以相宜之法,和善而引导之,因地因时而顺理处之,此即是“同其尘”。 ↑返回顶部↑
“挫其锐,解其纷”,此两句接上文之意,是说不仅要闭其目,塞其口,而且要不露锋芒。摆脱种种纷扰,以静其心,闹中取静,以养真性。真知大道之人,则必日挫其锐,以治其内;解其纷,以理其外。“挫”,即挫磨之义。“锐”,锋利之意。人之阴火盛气,情欲必有所感,锐锋必有所露。犹如人之机智,像刀剑之锋利一般,故曰“锐”。此处是说那些夸会夸能之人,其机智之心虽巧,在自吹自夸中盛气凌人,精神必然炫露,德性因此凿丧。圣人虑心应物,待人处事,全无一毫棱角,藏其机智,守其愚拙,以“挫锐”自养性情,故曰“挫其锐”。
“解其纷”,“纷”者,结恨怨之心不休,被纷乱琐事缠扰,不能静心念道,须以无为而排遣。“解”者,解释、了断之义。若是物欲交攻,心无定力,为物所牵,根尘互起,性必被迷蒙,心必生烦乱。惟修道纯熟之人,心不起于欲,性不引于情,常如虚空,物自难染;因事处事,心不起念,自然镇静,凡尘中之纷纭外诱,一毫不扰我心。诸事随缘而来,随遇而安,应过即静,不留痕迹,不为心累。故曰“解其纷”。
人若能消除内念,又能化解外缘,常清常静,即是善解其纷。常言道:“解铃还须系铃人”,“自己造业自己消。”所以“解其纷”,就是自己了却尘缘,自己了断烦恼,自己解放自己的修悟过程,是磨炼心身的炼己功夫,克己日久,必见其功。世间之理,锐以争利,纷以取害,挫锐解纷,不求锐利,而害不至矣。
【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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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光”,是说真知大道之理的人,在世间与民和其光,同其尘,虽与民无异,但其道德仁义之心光、性光、神光,以和善的德光形式,为同尘中人照明。世人皆有生物之光,皆有性德之光,以善德之心教化帮助世人,以光引光,以光化尘,使其心性之尘由昧变明,使其本性之光更加明亮,同和于大道核心的大光场之中。凡贪功名富贵,在人事物中有累赘牵缠之处,皆是世俗之尘。
圣人道德之体极厚,心德之光极纯,不以自明而先人,人之明即我之明;不以自是而违物,“物之是”即我之是。忘人忘我,不有彼此。我之光与人之光,犹如以火照火,以水融水,浑然一体,没有分别,此即是“和其光”。
“同其尘”者,是说入于尘世修脱尘。圣人心中清静无尘,以“同尘”之法处世入世,所以不弃于人。以善德辅以训诲,导其同善之心;不弃于物,裁成处置,皆与物有一体之诚。虽遇难处之事,或遇不善之人,无论高低贵贱,皆一视同人,以厚情感之,平等相待,皆以相宜之法,和善而引导之,因地因时而顺理处之,此即是“同其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