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1 / 4)
“这——”金娅妍的表情出现了今天第一个尴尬,不过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也算是对过去的自己做个告别。
“好,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金娅妍的眼底闪过一丝坚定,对着阮从昭点了点头。
江一留有些担心远在渝川的小舅舅,不知道他接到信了没有。
第177章 重逢
“是, 是你——”
前些日子, 一连下了好几天的暴雨,顾家老宅子灶房的屋顶上破了个洞, 不断有雨水倒灌进来,顾夏实用家里的大水缸接着雨水, 勉强应付了几天, 现在太阳出来了, 他也准备好好修修这老宅子的屋顶。
别的没什么大问题,顾夏实爬上屋顶仔细瞧了瞧,就是这瓦片久经日晒风吹, 不少都已经碎裂风化了, 有不少都需要重新换过了, 顾夏实心里估摸了一下具体需要的瓦片数量, 从屋顶上爬下来,准备去镇上买一些砖瓦回来。
爬上爬下费了不少力气, 顾夏实觉得有些热了, 灰色衬衫的扣子开了两三颗,袖子高高卷起,头发也懒得理理,乱糟糟地竖在头上,他就这样颇有些不修边幅地骑着自己的小破自行车,吹着小曲儿,朝镇上走去。
刚走出村子不就,他就在小路的转弯口, 遇到了那个让他朝思暮想的女人。
早在三天前,顾夏实就接到了外甥从都城寄来的信,姓金,到处打听想要重新买回鸢尾花路那栋小洋楼,除了娅妍,他想不出别人。
她还活着,这几乎是顾夏实这几十年来,听过的最好的消息。
这些天来,顾夏实就没有停止过自己脑海里天人交战的胡思乱想,他想去都城见见他,可是他又以什么身份呢?
拼命地给自己找一大堆的活,修灶台,补围墙......顾夏实只能用劳动麻痹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心,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人,居然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她变了!
顾夏实看着就那么直直地站在他面前的女人,二十四年前她和他告别的时候,还穿着一身靛蓝色带着白点碎花的土布衣裳,黑色宽松的裤子,剪着一头齐刘海,青涩白皙的脸蛋上带着一丝稚嫩和骄傲。
她告诉他,她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她要离开这里,去海的另一边,找她的母亲,说要离开这个压抑的土地。
临走的时候,她还托他照顾好她的父亲,那个几乎泡在酒缸里的男人,也是教会了顾夏实那一手寻宝能力的老八旗子弟。
也是,她的前半生是那么养尊处优,花园洋房,上学有接送的司机,平日里还有钢琴教师,礼仪教师,顾夏实在看到金娅妍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是该被捧在手心里好好呵护的大小姐,应该享有这时间上最好的一切。即便那时候,顾夏实见到的金娅妍,已经是一个为了逃难,隐姓埋名,穿着和普通农家姑娘一样的土布衣服的落魄千金。
那时候,她的身边没有丫鬟仆妇,也没了细心呵护她的母亲,唯一一个陪在他身边的就只有那个接受不了身份的落差,酗酒堕落的父亲。
可是一个人的气质是骗不了人的,即便这父女俩极力隐瞒,村里人还是发现了他们的不对劲,背后的议论,流言的四起,以及这个破旧闭塞的小山村,都迫使着金娅妍离开这个压抑的地方,她想过上曾经那样的日子。也因此,她才会在被酒鬼父亲拒绝后偷偷溜走。
现在的她还是那样的美,不,或者说更美了,可是在那张装扮精致的脸上,顾夏实几乎看不出当年那个姑娘的影子,顾夏实想着,或许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了。
“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金娅妍是一个人进来,她带着的那些保镖都在不远处守着。
她的变化几乎是脱胎换骨,可是顾夏实,这几十年来,除了眼角长了几条浅浅的皱纹,个子比她离开之前高了那么一点点,几乎看不出任何区别。金娅妍看着眼前这个匆匆从自行车上下来,束手束脚的男人,瞬间就能回想起当年的那个对她言听计从,明明很机灵,却总在她面前犯傻的呆小子。
“还,还不错。”顾夏实僵着身子,低头看着自己今天这一身,顿时自惭形秽,觉得站在她面前,似乎连她身后那些保镖都不如,早知道她今天过来,他就该穿上小宝给他从港城带来的那套衣服,他今天是不是特别邋遢,也不知道娅妍心里头会怎么想。
“哦。”金娅妍点了点头。
两厢寂静,尴尬的沉默围绕在两人身边。
“那他怎么样?”金娅妍在沉默良久之后,终于开口了。
这么多年了,那个男人,一直都是她心底最大的禁忌。
“师傅在你走后的第四年就走了,酗酒过当,被呕吐物堵住了鼻塞,救不回来了。”顾夏实最爱的人是金娅妍,最尊敬的,就是金娅妍的父亲,那个一天里头,几乎有大半天都是醉酒状态的男人了。是他教了他这门手艺,至少让他在最艰难的那几年,能够养活自己,还能帮衬一下小妹一家。
“喝酒喝酒又是喝酒,当初我走的时候,就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会死在这个东西上。” ↑返回顶部↑
“好,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金娅妍的眼底闪过一丝坚定,对着阮从昭点了点头。
江一留有些担心远在渝川的小舅舅,不知道他接到信了没有。
第177章 重逢
“是, 是你——”
前些日子, 一连下了好几天的暴雨,顾家老宅子灶房的屋顶上破了个洞, 不断有雨水倒灌进来,顾夏实用家里的大水缸接着雨水, 勉强应付了几天, 现在太阳出来了, 他也准备好好修修这老宅子的屋顶。
别的没什么大问题,顾夏实爬上屋顶仔细瞧了瞧,就是这瓦片久经日晒风吹, 不少都已经碎裂风化了, 有不少都需要重新换过了, 顾夏实心里估摸了一下具体需要的瓦片数量, 从屋顶上爬下来,准备去镇上买一些砖瓦回来。
爬上爬下费了不少力气, 顾夏实觉得有些热了, 灰色衬衫的扣子开了两三颗,袖子高高卷起,头发也懒得理理,乱糟糟地竖在头上,他就这样颇有些不修边幅地骑着自己的小破自行车,吹着小曲儿,朝镇上走去。
刚走出村子不就,他就在小路的转弯口, 遇到了那个让他朝思暮想的女人。
早在三天前,顾夏实就接到了外甥从都城寄来的信,姓金,到处打听想要重新买回鸢尾花路那栋小洋楼,除了娅妍,他想不出别人。
她还活着,这几乎是顾夏实这几十年来,听过的最好的消息。
这些天来,顾夏实就没有停止过自己脑海里天人交战的胡思乱想,他想去都城见见他,可是他又以什么身份呢?
拼命地给自己找一大堆的活,修灶台,补围墙......顾夏实只能用劳动麻痹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心,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人,居然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她变了!
顾夏实看着就那么直直地站在他面前的女人,二十四年前她和他告别的时候,还穿着一身靛蓝色带着白点碎花的土布衣裳,黑色宽松的裤子,剪着一头齐刘海,青涩白皙的脸蛋上带着一丝稚嫩和骄傲。
她告诉他,她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她要离开这里,去海的另一边,找她的母亲,说要离开这个压抑的土地。
临走的时候,她还托他照顾好她的父亲,那个几乎泡在酒缸里的男人,也是教会了顾夏实那一手寻宝能力的老八旗子弟。
也是,她的前半生是那么养尊处优,花园洋房,上学有接送的司机,平日里还有钢琴教师,礼仪教师,顾夏实在看到金娅妍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是该被捧在手心里好好呵护的大小姐,应该享有这时间上最好的一切。即便那时候,顾夏实见到的金娅妍,已经是一个为了逃难,隐姓埋名,穿着和普通农家姑娘一样的土布衣服的落魄千金。
那时候,她的身边没有丫鬟仆妇,也没了细心呵护她的母亲,唯一一个陪在他身边的就只有那个接受不了身份的落差,酗酒堕落的父亲。
可是一个人的气质是骗不了人的,即便这父女俩极力隐瞒,村里人还是发现了他们的不对劲,背后的议论,流言的四起,以及这个破旧闭塞的小山村,都迫使着金娅妍离开这个压抑的地方,她想过上曾经那样的日子。也因此,她才会在被酒鬼父亲拒绝后偷偷溜走。
现在的她还是那样的美,不,或者说更美了,可是在那张装扮精致的脸上,顾夏实几乎看不出当年那个姑娘的影子,顾夏实想着,或许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了。
“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金娅妍是一个人进来,她带着的那些保镖都在不远处守着。
她的变化几乎是脱胎换骨,可是顾夏实,这几十年来,除了眼角长了几条浅浅的皱纹,个子比她离开之前高了那么一点点,几乎看不出任何区别。金娅妍看着眼前这个匆匆从自行车上下来,束手束脚的男人,瞬间就能回想起当年的那个对她言听计从,明明很机灵,却总在她面前犯傻的呆小子。
“还,还不错。”顾夏实僵着身子,低头看着自己今天这一身,顿时自惭形秽,觉得站在她面前,似乎连她身后那些保镖都不如,早知道她今天过来,他就该穿上小宝给他从港城带来的那套衣服,他今天是不是特别邋遢,也不知道娅妍心里头会怎么想。
“哦。”金娅妍点了点头。
两厢寂静,尴尬的沉默围绕在两人身边。
“那他怎么样?”金娅妍在沉默良久之后,终于开口了。
这么多年了,那个男人,一直都是她心底最大的禁忌。
“师傅在你走后的第四年就走了,酗酒过当,被呕吐物堵住了鼻塞,救不回来了。”顾夏实最爱的人是金娅妍,最尊敬的,就是金娅妍的父亲,那个一天里头,几乎有大半天都是醉酒状态的男人了。是他教了他这门手艺,至少让他在最艰难的那几年,能够养活自己,还能帮衬一下小妹一家。
“喝酒喝酒又是喝酒,当初我走的时候,就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会死在这个东西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