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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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凌说:“都说好奇心害死猫,陆小凤的好奇心,可要比猫要多多了。”
  陆小凤干咳两声,“我只是去交个朋友,应当不会有事吧!”
  “谁知道呢?”
  冬凌想,九公子的想法,我等凡人哪能猜得出来。
  不过她怎么说也没用,依陆小凤的性格,八成是怎么也要去交一交这个朋友的。他还说:“也不知道他喝不喝酒,据说他十分有钱,手里的酒……”
  “他手里有没有酒我不知道,但他绝对是不喝酒的。”
  冬凌说:“不喝酒不好赌,没有很大的好奇心,沉得住气,稳得住。”
  她每说一句,陆小凤的脸色就难看一分,因为这些话反过来就好像是在说他。而且依着这位冬姑娘的语气,是觉得那位九公子这几点也勉强可以算得上是优点的。那么掉过头来说,他陆小凤身上还有闪光点么?
  岂不全成了缺点了。
  陆小凤硬生生的把一杯凉茶,喝出了闷酒的感觉。
  “我算是看出来了,我在你眼里,算是没半点儿优点。”陆小凤小声嘀咕。
  “有啊!”冬凌说:“聪明机警爱交朋友……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为什么要觉得你有很多优点。”
  陆小凤说:“是是是,最有优点的那位一定是无情,我知道我知道。”
  他就知道,每次一见面,就要看这两人秀恩爱。
  说来,“你们也是准备要去李园的吧!”这个地方正好遇见,陆小凤可不觉得是巧合。而且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马上就要百日了,据说请了不少人,冬凌和无情,可能也在邀请之列。
  果不其然,冬凌点了点头,又说:“你也是?”
  “自然。”陆小凤想,若不是这一茬儿,他这会儿肯定已经到了海上,与风浪做伴,喝酒抓鱼……
  他们三人目的地一致,但陆小凤却显然不会跟冬凌二人一起走去当这个电灯炮,顺便围观秀恩爱。他又喝了两杯凉茶,掉头就走了,方向还是宫九刚刚离开的方向,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没死心,想去跟人家交个朋友。
  冬凌收回了目光,既然有人要做死,她也拦不住。
  更何况也不一定会打起来,就算打起来了,陆小凤机灵过人,想来也能逃上一逃,到时候再插手也不晚。
  此时距离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儿子百日宴还有二十多日,他们离李园却已经不远了。所以也根本不急,两人走走停停,偶尔去山上转一圈。
  这个时节,也就山上凉爽些,若是能遇着瀑布,站在下面有水珠溅在身上,则更是清爽。
  他们今日倒是没瞧见瀑布,不过小溪流肯定是少不了的,还撞上了株果树。
  上次的枇杷没吃成现拆的,如今的桃子却是可以吃个尽幸。这是株野桃树,但上面挂的果却是不少。
  冬凌直接翻身上树,寻了块地方坐下,伸手摘了一个下来。
  无情就在她边儿上另一只树枝上面,递过来一个干脆的帕子,将桃子擦干净之后,冬凌开始剥皮。
  软呼呼的桃子已经熟透了,皮也软得十分好剥,冬凌咬了一口,果然特别甜。
  胖鸽咕咕咕的飞了过来,自己也挑上一个,扬着头一副让人帮它摘的模样儿。冬凌凑过去一看,“呦呵,你这也真会挑,这满树也没几个带虫眼儿的吧!”
  原来,胖鸽它挑的那个桃子上竟然有个虫眼儿。
  冬凌笑得不行,“果然是鸟,爱吃虫,会挑,真会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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