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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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上一次到上海,还是读高中的时候,和现在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
  郑景行介绍道:“这家粤菜很好吃,你会吃粤菜吗?”
  江谣心想:这有什么会吃不会吃的,难道粤菜的鸡有六条腿吗?
  郑景行瞥到他食指上的戒指,诧异道:“你结婚了?”
  江谣:“嗯?没有。”
  郑景行:“那是订婚?”
  江谣晃了晃手:“你说这个戒指吗?我随便带的。”
  郑景行笑道:“我还以为你结婚了都不告诉我,那你这个朋友做的就不够格。”
  江谣扯出一个微笑,看起来不在状态。
  “你有心事?”郑景行趁菜上来之前,跟江谣闲聊。
  江谣回过神:“没什么心事,点了什么?”
  郑景行:“你说随便,我就按照你的口味点了一些。”他状似无意地问道:“你回国,去看过陆雪时吗?”
  知道陆雪时就是小辞的人寥寥无几,郑景行就是当年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他忽然提起陆雪时,让江谣心里警惕了一下。
  江谣可没有忘记,郑景行以前可是暗恋过小辞的!
  妈的,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江谣神色不善地盯着郑景行,透露出了一丝敌意。
  郑景行还不知道自己当年被小辞坑了一把,整一个懵逼状态,还以为自己说错什么话了。
  他当江谣还在介意陆雪时的感情问题,毕竟他也是当事人之一,围观过那一场让人难忘的医院告白,顺便对陆雪时这不管不顾的性格感到震撼。
  就算是他,也没办法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自己的性取向,而且也不会跟自己的父母坦白。
  他们家算是思想比较古板的家庭,绝不会允许郑景行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况且郑景行也不是非男人不可,这些年陆陆续续也谈过几个女朋友,甚至也有过男朋友,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他总觉得这些人这里也不够好,那里也不够好。
  看着他们时,也总是回忆起自己大学刚毕业的那一晚。他作为实习生,被安排到汽车南站工作,在一枚并不起眼的灯光下,发现了一位美人。
  很难去形容他当时的感觉,江谣抬起头的时候,灯光都为他黯然失色。
  夏夜里寂静闷热的风,耳边吵吵嚷嚷的声音,来往的小贩和摊位,干燥龟裂的泊油马路,从他眼前飞过的蚊虫,嗡嗡声音灌进了他的耳朵,他年轻的身体装着滚烫沸腾的血液,从脊椎往上慢慢攀爬,在他大脑剩下不多的理智中,翻找出了一句话,人二十几岁,别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后来者所有,都会沾上他的影子。
  江谣就是这样一个人。
  郑景行回过头来,还是觉得他最好。
  好就好在没得到过,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这对于男人来说是个真命题。
  男人的通病还有一个,就是曾经拥有过,并且认为自己会一直拥有的人,有一天爱上了别人,那男人也会在一瞬间感到愤怒。
  这倒不是说明他有多爱他,或者是一瞬间就爱上他了,只能说明他的自尊心作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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