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2 / 4)
“也没啥……杨齐强跟女朋友分手了。”刘赟权轻声开口。
在大学里,失恋还真算不上什么,很多人刚分手几天呢,就又找到另一个了,不过杨齐强……他的女友一直对他很好吧?甚至连他的衣服都帮忙洗了,现在怎么就分手了?“到底怎么回事?”
“云轩!你小子有钱啊,朋友婚礼都能飞一趟,今天你就请我吃饭吧!”刘赟权一边开口,一边就拉着朱云轩出了宿舍门,这才开口:“是杨齐强要跟人家女孩子分手的,人家女孩子倒也没闹腾,就是夏骄阳看不过眼,这些日子一直在找杨齐强的错处……你等会儿别插手就好了。”
“杨齐强的女朋友,真的挺好的……”朱云轩对那个女孩子还是有印象的,安安静静的一个人,戴着一副大眼镜,逢人就笑,也爱帮助人——至少就常常帮他们打扫宿舍来着。
“确实挺好的啊,这不,我估计夏骄阳就挺喜欢人家女孩子的,不然也不会跟杨齐强闹翻了……”刘赟权开口,以前夏骄阳也没表现出什么来,不过现在倒是表现的够明显的了。
朱云轩想了想,突然道:“杨齐强的那个女朋友为人不错,上次夏骄阳生病的时候,还给他买药来着,估计夏骄阳是给她抱不平吧,而且杨齐强……”他们大学里,到底大家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很少有特别讨人厌的人出现,不过杨齐强,却是有点讨人厌的人了。
杨齐强估计是一直被宠着的缘故,很少顾及他人的感受,有什么事情都能直接给你说出来。比如去年冬天,夏骄阳冬天因为羽绒服难洗难干所以一件深色的连着穿了两个星期,杨齐强就直接说“脏死了”,还是当着来宿舍的其他人的面说的。比如没多久以前刘赟权偶尔自恋一下说自己很帅,杨齐强当即就接了一句“是蟋蟀的‘蟀’吧?你这么丑”。朱云轩自认是没什么惹恼人的地方的,可是他因为习惯问题起得比较早,然后上网处理事情的时候,杨齐强还是会不满,觉得他敲击键盘的声音会打扰到自己。而事实上,寝室里最后一个睡的基本上就是杨齐强,他跟人打电话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自己会打扰别人休息了?
“你也觉得杨齐强这人不好相处吧?”刘赟权开口:“前几天他竟然说我洗发水的味道难闻让我换洗发水!”
“别说这个了,我们去吃饭吧。”朱云轩忍笑道,说到刘赟权,他是有些黑胖的,但又很喜欢打理自己,洗了头以后还会在头上喷点定型的,要是跟他走的近了,准能闻到他头上的香味……当然,这么点味道,远了也是闻不到的,杨齐强那就有点刻意找茬的模样了。
食堂很大,饭菜的价格却不贵,而且刘赟权虽然让他请客,却也没有刻意去让人弄几个小炒,只是去打菜的时候要了三个鸡腿加素菜罢了,最后算上朱云轩自己的,也就花了二十几块钱。
坐定以后,朱云轩就接到了李锐的电话,听到李锐说有事找他,他马上就说了自己在厨房吃饭的事情。
“你跟李锐的关系还真好!”刘赟权一边啃鸡腿一边开口。
“那是,几十年的交情了。”朱云轩笑道。
“你都不到二十岁,还几十年的交情!不过听说他也是官二代大少爷啊,竟然一点看不出来。”刘赟权又道,朱云轩平常看着不缺钱,但也不会乱花,李锐也一样,他观察了很久,都没看出来两人的身家。
“他低调啊。”朱云轩笑道,这些年下来李锐已经跟北京的公子哥的关系搞得不错了,偶尔也会一起出入,要不是这样,估计别人都是不知道李锐的情况的。
不过就算是现在,他偶尔还听人说李锐是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傍上了人家某个大小姐——郑天奇介绍给李锐认识的人里,也有一半是女性呢!
朱云轩吃到一半的时候,李锐就过来了,而等李锐打好饭菜,刘赟权已经吃完了走了——他和朱云轩可没有好到同进同出的程度。
“你说有事找我?是什么事?”朱云轩好奇地问道,他和李锐才分开了没一会儿,又能有什么事了?
“也没什么……郑天奇,我哥他要结婚了,”李锐开口,又道,“我一个没反应过来,他竟然就要结婚了!而且之前打电话的时候,还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他明明才十八岁!好吧,年龄不是问题,他和朱云轩都同居三年了……只是郑天奇怎么就关心起这个来了?
第100章 合作
李锐第二天的时候下午没课,就去了郑家。
郑向红年纪不小了,如今最稀罕的就是有人惦记着他,所以李锐特地过去给了他从原泰那里拿来的喜糖,又陪他说起了话。
跟郑向红结束了谈话,不,应该是说郑向红训斥他训斥够了以后,天色已经不早了,而郑天奇,也回来了。
“爷爷,我带小锐去见几个朋友。”郑天奇大声对郑向红开口。
郑向红当即挥了挥手:“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在一起好好玩玩。”
走出郑家大宅,李锐就坐进了郑天奇的车子,以往郑天奇总会带着他去一些平常人连进都不敢进去可能也进不去的地方见见世面认识认识朋友,这次,却是带他去了一家布置的非常优雅的茶吧。
两人要了一个包厢,点了一人一杯绿茶,而在茶和茶点全都被端上来以后,这个小包厢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李锐看着周围的环境,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如果把他带到这里来的人是朱云轩,他肯定会以为对方是想要浪漫一下,所以才会选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包厢,可是这次把他带来的是郑天奇……
想到之前郑天奇在电话里意有所指的话,李锐心里一跳。
“这里的环境不错吧?我也是刚刚知道这么个地方的。”郑天奇开口,然后看了一眼对面的李锐。 ↑返回顶部↑
在大学里,失恋还真算不上什么,很多人刚分手几天呢,就又找到另一个了,不过杨齐强……他的女友一直对他很好吧?甚至连他的衣服都帮忙洗了,现在怎么就分手了?“到底怎么回事?”
“云轩!你小子有钱啊,朋友婚礼都能飞一趟,今天你就请我吃饭吧!”刘赟权一边开口,一边就拉着朱云轩出了宿舍门,这才开口:“是杨齐强要跟人家女孩子分手的,人家女孩子倒也没闹腾,就是夏骄阳看不过眼,这些日子一直在找杨齐强的错处……你等会儿别插手就好了。”
“杨齐强的女朋友,真的挺好的……”朱云轩对那个女孩子还是有印象的,安安静静的一个人,戴着一副大眼镜,逢人就笑,也爱帮助人——至少就常常帮他们打扫宿舍来着。
“确实挺好的啊,这不,我估计夏骄阳就挺喜欢人家女孩子的,不然也不会跟杨齐强闹翻了……”刘赟权开口,以前夏骄阳也没表现出什么来,不过现在倒是表现的够明显的了。
朱云轩想了想,突然道:“杨齐强的那个女朋友为人不错,上次夏骄阳生病的时候,还给他买药来着,估计夏骄阳是给她抱不平吧,而且杨齐强……”他们大学里,到底大家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很少有特别讨人厌的人出现,不过杨齐强,却是有点讨人厌的人了。
杨齐强估计是一直被宠着的缘故,很少顾及他人的感受,有什么事情都能直接给你说出来。比如去年冬天,夏骄阳冬天因为羽绒服难洗难干所以一件深色的连着穿了两个星期,杨齐强就直接说“脏死了”,还是当着来宿舍的其他人的面说的。比如没多久以前刘赟权偶尔自恋一下说自己很帅,杨齐强当即就接了一句“是蟋蟀的‘蟀’吧?你这么丑”。朱云轩自认是没什么惹恼人的地方的,可是他因为习惯问题起得比较早,然后上网处理事情的时候,杨齐强还是会不满,觉得他敲击键盘的声音会打扰到自己。而事实上,寝室里最后一个睡的基本上就是杨齐强,他跟人打电话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自己会打扰别人休息了?
“你也觉得杨齐强这人不好相处吧?”刘赟权开口:“前几天他竟然说我洗发水的味道难闻让我换洗发水!”
“别说这个了,我们去吃饭吧。”朱云轩忍笑道,说到刘赟权,他是有些黑胖的,但又很喜欢打理自己,洗了头以后还会在头上喷点定型的,要是跟他走的近了,准能闻到他头上的香味……当然,这么点味道,远了也是闻不到的,杨齐强那就有点刻意找茬的模样了。
食堂很大,饭菜的价格却不贵,而且刘赟权虽然让他请客,却也没有刻意去让人弄几个小炒,只是去打菜的时候要了三个鸡腿加素菜罢了,最后算上朱云轩自己的,也就花了二十几块钱。
坐定以后,朱云轩就接到了李锐的电话,听到李锐说有事找他,他马上就说了自己在厨房吃饭的事情。
“你跟李锐的关系还真好!”刘赟权一边啃鸡腿一边开口。
“那是,几十年的交情了。”朱云轩笑道。
“你都不到二十岁,还几十年的交情!不过听说他也是官二代大少爷啊,竟然一点看不出来。”刘赟权又道,朱云轩平常看着不缺钱,但也不会乱花,李锐也一样,他观察了很久,都没看出来两人的身家。
“他低调啊。”朱云轩笑道,这些年下来李锐已经跟北京的公子哥的关系搞得不错了,偶尔也会一起出入,要不是这样,估计别人都是不知道李锐的情况的。
不过就算是现在,他偶尔还听人说李锐是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傍上了人家某个大小姐——郑天奇介绍给李锐认识的人里,也有一半是女性呢!
朱云轩吃到一半的时候,李锐就过来了,而等李锐打好饭菜,刘赟权已经吃完了走了——他和朱云轩可没有好到同进同出的程度。
“你说有事找我?是什么事?”朱云轩好奇地问道,他和李锐才分开了没一会儿,又能有什么事了?
“也没什么……郑天奇,我哥他要结婚了,”李锐开口,又道,“我一个没反应过来,他竟然就要结婚了!而且之前打电话的时候,还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他明明才十八岁!好吧,年龄不是问题,他和朱云轩都同居三年了……只是郑天奇怎么就关心起这个来了?
第100章 合作
李锐第二天的时候下午没课,就去了郑家。
郑向红年纪不小了,如今最稀罕的就是有人惦记着他,所以李锐特地过去给了他从原泰那里拿来的喜糖,又陪他说起了话。
跟郑向红结束了谈话,不,应该是说郑向红训斥他训斥够了以后,天色已经不早了,而郑天奇,也回来了。
“爷爷,我带小锐去见几个朋友。”郑天奇大声对郑向红开口。
郑向红当即挥了挥手:“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在一起好好玩玩。”
走出郑家大宅,李锐就坐进了郑天奇的车子,以往郑天奇总会带着他去一些平常人连进都不敢进去可能也进不去的地方见见世面认识认识朋友,这次,却是带他去了一家布置的非常优雅的茶吧。
两人要了一个包厢,点了一人一杯绿茶,而在茶和茶点全都被端上来以后,这个小包厢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李锐看着周围的环境,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如果把他带到这里来的人是朱云轩,他肯定会以为对方是想要浪漫一下,所以才会选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包厢,可是这次把他带来的是郑天奇……
想到之前郑天奇在电话里意有所指的话,李锐心里一跳。
“这里的环境不错吧?我也是刚刚知道这么个地方的。”郑天奇开口,然后看了一眼对面的李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