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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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喜欢么?我这个样子。”维尔斯有些不确定地问。
  除了陆秋,他就只见过猴子变成的那一个人类,不知道在陆秋的审美里,他这个样子长得算不算好。
  动物也是有很强的美丑观念的,维尔斯知道陆秋喜欢有毛动物,看到什么都想去摸一把。
  可是变成人之后,这点优势就没了。
  他一方面恨不得自己的人形能长回一身毛,又觉得这样皮肤完全相帖的感觉太美好,一点也不想回到从前。
  “喜欢,非常非常喜欢,你很帅,绝世大帅哥!放在我从前的世界,你也是最顶尖的。”陆秋毫不吝惜夸赞之词。
  维尔斯被她逗笑了,笑起来竟然还有两个虎牙,原本那种凶凶的感觉瞬间冲淡了很多,变成了虽凶却可爱。
  陆秋被帅到腿软。
  但是还没有高兴多久,维尔斯就又问了一个死亡问题。
  “那你是喜欢作为人类的我,还是喜欢作为猫的我?”
  陆秋都不知道维尔斯一天天的,脑袋瓜子都在想些什么,跟那些谈恋爱时没有安全感的女朋友一样,不停地追问男朋友,你是喜欢化妆的我,还是喜欢素颜的我?
  “都喜欢!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这个回答很明显取悦了维尔斯,他的笑容大了一些,两颗虎牙也越发可爱。
  随后他掰着陆秋的手指继续道。
  “可是你看着我现在的样子,两个小时内笑了二十八次,你从前要好多天才能笑到二十八次。”
  陆秋:“……”
  她总觉得维尔斯的占有欲越来越强,也越来越变态了。
  但是,她喜欢,也觉得会计较这些的维尔斯特别可爱。
  大概可能她也是个变态吧。
  “那我以后要多笑,争取每天都超过二十八次。现在身上还疼么?”
  “已经不疼了。”
  人的怀抱和猫不一样,走了一会陆秋就挣扎着下来了。她主动牵住维尔斯的手和他十指交握。
  但是走了一会,陆秋就发现身边的大猫有哪里不太对。
  不太习惯用两条腿走路,维尔斯现在走的有些僵硬,同手同脚,还忍不住想趴下去。
  难怪第一次看到那只猴子时,他总想弓背。
  为了克制住本能,维尔斯的脚偷偷离地,速度放缓到跟陆秋同步。
  陆秋低头瞅了眼,维尔斯立即脚底挨地,面上自然地问道:“在看什么?”
  “你走路……”
  维尔斯还以为自己被发现了,有点紧张。
  可只用两条后腿走路,实在有点不习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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