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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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日是周末, 程彻跟赵清嶺去了医院,去看弟弟小筵。
  “彻彻, 真不是我说, 你有时也太宠着这孩子了吧?”
  一大堆程彻帮小筵网购来的书, 赵清嶺帮忙吭哧吭哧扛到车里。
  纸制品这种东西,通常总是给人的错觉“很轻巧”,但实际上背过书包的人都知道,别说一捆书了,就区区几本摞堆在一起, 那重量也已经挺要命。
  到车库不过几步路而已,真心重!
  这样吭哧吭哧扛过去了,以赵清嶺了解自己弟弟的尿性, 这些书能在医院的书架上存活满一星期吗?
  并不能。
  “唉, 我之前就没有见过谁看书, 能像那熊孩子一样看得那么费的!送过去几天就刷刷给你看完了,一看完就又要买新的。一周折腾一次,也就彻彻你那么有爱心还纵着他!”
  程彻笑笑:“可是, 送过去的书,小筵都有读啊。”
  “小筵的脑子真的特别聪明, 是那种天才型的过目不忘, 读完一遍都能记住,所以看完自然就可以不要了。而且他又不是扔了, 都是捐给流动图书站会送到山区……也算做好事不是吗?”
  赵清嶺挑眉, 托腮看着他。
  看着他说起自家弟弟时, 眼角泛起的宠溺。
  口亨~“哎,问你,是不是我弟要是再大个十来岁的话,也就没我什么事儿了?”
  “嗯?”
  “小东西长得比我帅、头脑又比我好,还比我年轻、可爱,还特别喜欢粘着你。”
  “将来长大了,更是前途不可限量了?”
  赵清嶺眯着眼睛,程彻愣了片刻。
  “你……不是连你自己弟弟的醋都吃?”
  赵清嶺:“不行吗,你都没给我买过书!天天给他买!”
  程彻无奈,笑笑,想想还是哄下吧:“好好好,给你买,你想看什么?”
  赵清嶺:“看你上次说的二战、塔林那本。”
  程彻点头答应,又要搬书,腰间忽然一重。赵清嶺又开始进入日常突然撒娇模式了,整个儿把头埋在他的颈窝,喃喃。
  “你是我的嘛。”
  “是是是,”程彻垂眸,抿了抿唇,声音有些不稳,“是你的。”
  真正说出“是你的”这么区区三个字的时候,心中一阵酸酸软软。
  这三个字对他来说,其实分量和“喜欢你”……也差不多了。
  赵清嶺却还不满意,声音咕呜咕呜的:“彻彻,以后小筵会越长越帅,而我会越来越老。以后就没他帅了,到时候也不准盯着他的脸看,知道吗?”
  程彻真的是要被他的撒娇溺坏了:“你在胡说什么,那我比你还大两个月呢,要老也是我先老啊。”
  “不是的。你那种长相耐老,我这种反而将来残得快。不行,彻彻,我决定了,”赵清嶺突然抬起脸,“我以后也要抽时间多看书,老了也绝对不能被小兔崽子的光芒给盖住!”
  程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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