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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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下的家人吵吵闹闹一起生活着,就这么长大了,她和陆明书也算是青梅竹马,他从小清秀,白白净净的,是个读书的好料子。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也许是因为从小知道那是她未来的丈夫,也许是在他温柔对她的某一刻,总之她是喜欢他的。
  陆家这门亲,是阿玛活着的时候定下来的,听说那时候王府还兴着,俩家是世交,后来阿玛死了,陆家对这门亲事不提不念的,陆明书也有了心上人。
  不巧,他的心上人也是个格格,后来也改姓金的。
  比起明珠这个无人庇佑的,金书瑶很是幸运,父兄俱在,从小过着衣食无忧锦衣华服的生活,她崇拜西方生活,喜欢穿着洋裙高跟鞋,一直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陆明书为了她千金一掷,疯狂地追求下,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只剩下一个壳子的陆家垮了。
  债主们纷纷登门,陆家老爷子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陆家变成了个破落户,婚事当然没成,金书瑶抛下陆明书留学去了,陆明书一时想不开,离家出走了。
  明珠追上了他,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伤心的日子,并且从白手起家,将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
  她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还有金书瑶这个人。
  可事实证明,多年的陪伴和追随,什么都不是。
  金明珠全力支持陆明书再去读书,结果,他遇见了金书瑶,并且把她带了回来。
  金书瑶的父兄因为抽大烟败光了家业,她留学一半几经周折,再遇上陆明书之后,跟他回了北城。
  明珠还记得,那日她特地去车站接陆明书,结果接到了一对。
  金书瑶一口一个姐姐,明书把人带到了老太太的面前,老太太大怒,金书瑶说她不在乎名分,只想留在陆明书身边。
  陆明书说不能放任她不管,要照顾她。
  金明珠心中烦闷,这就离开了陆家。
  其实她有点累了,这么多年,一直奋不顾身地往前走,她真的累了。
  明珠把陆兴打发走了,对完名目,让车队先走,她坐在商会二楼上的阳台上喝茶。
  阳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她肩上,明珠一手拿着茶碗,低头,茶香四溢。
  她虽然从商多年,但是骨子里的傲气还在,品茶先品色,观其色闻其香,这才是喝茶之道,正是低着眼帘,余光当中瞥见楼下一道挺拔的身影。
  年轻的男人一身军装,就站在一辆老爷车前,那颀长的身姿就算站在人流当中,也十分扎眼。
  谢凤西仰着脸,似乎也正在看她。
  这个冤家死对头年纪轻轻,却是北城最有名的男人,他比她小几岁,小时候王府还在的时候,他的祖父常带着他来王府。谢凤西的模样打小就出奇的漂亮,但他的性子却是不折不扣的混蛋,……后来……他倒是住进了顺王府,可她再不是什么格格了。
  谢家如日中天,曾经的顺王府已经变成了帅府,谢凤西这个少帅,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与她作对,金明珠眼帘微动,只一瞬间没有看他,再回眸时候就不见了他踪影,楼下只剩下了那辆老爷车。
  很快,谢凤西上了楼。
  金明珠这间办公室的门开着,年轻的男人一边走,一边扯掉了手套,他似是漫不经心地瞥着她,走近了,随手将手套扔在了桌子上面,径自坐在了对面。
  “几乎是捐了大半个身家,金老板真是令人刮目相看,”谢凤西叠起了双腿,那双军靴就那么放肆地对着她,“却不知道金老板捐的是陆家的身家,还是金老板的身家,你这么做,陆明书他知道吗?”
  年轻的男人微扬着脸,直直地看着她,那双过分漂亮的桃花眼几分轻佻几分疑惑。
  曾经多次针锋相对,谢家药铺与陆嘉正良一向是竞争对手,大帅府也没少搜刮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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