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3 / 4)
简柯自然是不说话,装作在手上的节目表上写什么。
“我当然知道这首歌不好唱。”我平静告诉他:“这首歌就是我写的。”
钱迪大概以为我在吹牛,但又不敢不信,惊讶地看着我。
反正我也没准备在这长混,唱一次就走了,所以放肆作:“我没带电吉他,等会看看你们的吉他,如果吉他好,我就重新编曲用电吉他,麦我也没带,你们有几个麦,都拿来我试试吧,我自己原来那个是skm5200的,配超心动圈的头,放心,我对麦不挑的。”
钱迪的烟都快掉下来了。
“你弹电吉他?”他一副想戳穿我又无从说起的表情:“那现场乐队……”
“我来之前就跟木马乐队打过电话了,他们在你们这也有个节目是吧,他们跟我说好了给我当乐队,他们今晚九点到,你们到时候留点时间给我们彩排。”我剩下时间不多:“到时候我们再抠乐队收音的细节,现在我要上去先试试效果,再决定怎么编曲,你有时间这样看着我,不如现在就去给我找麦。”
钱迪看了一眼简柯表情,真的跑去找麦了。
周围还是人来人往,简柯装模作样地在节目表上写了什么,抬起头来看着我。
“说得不错,挺有主见,可以自己出专辑了。”
“多谢夸奖。”我已经放弃他了,自然看开许多:“到时候专辑出来,简导多多指教。”
其实我出不了一张好专辑的,我知道。
一首刚从原作者手里出来的好歌,到一首真正成为经典的好歌之间的差别,就好像一个天资不错的素人美女和一个天后的区别。
我对编曲其实是半吊子,一直这么混着,对自己的音乐风格都摸不清楚,pop?rb?soul还是摇滚,我自己都吃不准定位,更别说录音和后期的那些芜杂的琐事,我以前不知道天高地厚,等到max的第一张专辑出来,十首里面有八首是我的歌,但是编曲和声全改过,红得铺天盖地。而制作人是叶霄,我那时候才知道一个好的制作人可以做多少事。
不过事已至此,没什么好说,好好唱就是。
-
一切都弄好时已经到饭点,简柯做晚会做得好是有道理的,他有强迫症,我随便扫了两眼他手上不离手的节目表,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各种备注,时间精确到秒。一场跨年,他最少要彩排三次,这还是正式记录在案的,还有三天,今天是一排,在现场的只有sv台自己的小明星,简柯就折腾舞美,一群伴舞穿着夏天时尚杂志封面的装束,露脐,热裤,站在台上瑟瑟发抖地听他训话。
好在简柯别的不说,盒饭还是按时发的,推车进来,一声开饭,所有人做鸟兽散,我已经过了饿的点,而且都弄好了,刚好现在人少,我就上了台。
整个舞台是t型的,延伸出去,两边是观众池,现在到处都是线,台上也是线,只铺了一层面,其实这个台子到时候是要铺屏幕的,我上次站到这样大的舞台还是十九岁的时候,此刻场馆内一片空荡,只有几十个工作人员对着我扒盒饭,观众席上上万个座位林立着,像无数双眼睛沉默地看着我。
风从四面八方来,我手里的麦忽然沉起来。我把麦放在麦架上,坐下来,摆好了自己的吉他,椅子太高了其实,我的腿没有折起来,这样吉他就不好放。
简柯又在看他的节目表,我这辈子大概都听不到他肯定我了。
钱迪示意我都准备好了。
我的腿莫名其妙地发抖,但是我还是打起拍子来,低声清了清嗓子。
1,2,3,4……
“向万里无寸草处去……”我的声音渐低渐弱,再好的调音师也做不出的效果,像所有故事的结尾一样渐远渐无声:“一场败阙。”
我弹起了《狂》的开头,狂的原调是ba大调,音区最高到c3,我只能用假声。这首歌披了soul的皮,骨子里其实是摇滚。这首歌上来就是一句八度下行,许多人唱得太用力,其实这一句是整首歌的基调所在,只有这样轻描淡写的唱,才能把这首歌的格调提上来。
我声音消失的瞬间,《狂》的前奏炸裂开来,我最开始写的时候就想要这首歌有惊雷般的效果,最开始应该可以进一段电吉他的solo,一直把音区层层堆叠,直接把情绪推到最高点,然后才是大段的主歌。
其实我想过《狂》的评价为什么两级分化那么严重,后来想想确实是我写得太早了,那时候我太年轻,疯狂接触新东西,什么都急着往下吞,还没消化吸收,就又忙着往外吐东西。soul的旋律开头,佛偈的歌词,紧接着大段英文摇滚,是个人听了都得疯。
如果是叶霄,或者简柯,他们绝对能处理得更好,我那时候完全不知道怎么做好一首歌,想到什么就写成什么,这首歌拆开两部分都是好东西,但是混在一起像玉石包裹在融化的金属里,不伦不类。像我现在就可以处理得很好,我迟迟没写完的那首《夜奔》,主歌是写现代生活的混乱压抑,到了副歌,忽然唱起林冲夜奔的京剧:“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因为写的时候比《狂》晚,就和谐许多。
但是我向来自恃唱功好,自己的歌自己唱,也有一种混乱的美感。 ↑返回顶部↑
“我当然知道这首歌不好唱。”我平静告诉他:“这首歌就是我写的。”
钱迪大概以为我在吹牛,但又不敢不信,惊讶地看着我。
反正我也没准备在这长混,唱一次就走了,所以放肆作:“我没带电吉他,等会看看你们的吉他,如果吉他好,我就重新编曲用电吉他,麦我也没带,你们有几个麦,都拿来我试试吧,我自己原来那个是skm5200的,配超心动圈的头,放心,我对麦不挑的。”
钱迪的烟都快掉下来了。
“你弹电吉他?”他一副想戳穿我又无从说起的表情:“那现场乐队……”
“我来之前就跟木马乐队打过电话了,他们在你们这也有个节目是吧,他们跟我说好了给我当乐队,他们今晚九点到,你们到时候留点时间给我们彩排。”我剩下时间不多:“到时候我们再抠乐队收音的细节,现在我要上去先试试效果,再决定怎么编曲,你有时间这样看着我,不如现在就去给我找麦。”
钱迪看了一眼简柯表情,真的跑去找麦了。
周围还是人来人往,简柯装模作样地在节目表上写了什么,抬起头来看着我。
“说得不错,挺有主见,可以自己出专辑了。”
“多谢夸奖。”我已经放弃他了,自然看开许多:“到时候专辑出来,简导多多指教。”
其实我出不了一张好专辑的,我知道。
一首刚从原作者手里出来的好歌,到一首真正成为经典的好歌之间的差别,就好像一个天资不错的素人美女和一个天后的区别。
我对编曲其实是半吊子,一直这么混着,对自己的音乐风格都摸不清楚,pop?rb?soul还是摇滚,我自己都吃不准定位,更别说录音和后期的那些芜杂的琐事,我以前不知道天高地厚,等到max的第一张专辑出来,十首里面有八首是我的歌,但是编曲和声全改过,红得铺天盖地。而制作人是叶霄,我那时候才知道一个好的制作人可以做多少事。
不过事已至此,没什么好说,好好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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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弄好时已经到饭点,简柯做晚会做得好是有道理的,他有强迫症,我随便扫了两眼他手上不离手的节目表,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各种备注,时间精确到秒。一场跨年,他最少要彩排三次,这还是正式记录在案的,还有三天,今天是一排,在现场的只有sv台自己的小明星,简柯就折腾舞美,一群伴舞穿着夏天时尚杂志封面的装束,露脐,热裤,站在台上瑟瑟发抖地听他训话。
好在简柯别的不说,盒饭还是按时发的,推车进来,一声开饭,所有人做鸟兽散,我已经过了饿的点,而且都弄好了,刚好现在人少,我就上了台。
整个舞台是t型的,延伸出去,两边是观众池,现在到处都是线,台上也是线,只铺了一层面,其实这个台子到时候是要铺屏幕的,我上次站到这样大的舞台还是十九岁的时候,此刻场馆内一片空荡,只有几十个工作人员对着我扒盒饭,观众席上上万个座位林立着,像无数双眼睛沉默地看着我。
风从四面八方来,我手里的麦忽然沉起来。我把麦放在麦架上,坐下来,摆好了自己的吉他,椅子太高了其实,我的腿没有折起来,这样吉他就不好放。
简柯又在看他的节目表,我这辈子大概都听不到他肯定我了。
钱迪示意我都准备好了。
我的腿莫名其妙地发抖,但是我还是打起拍子来,低声清了清嗓子。
1,2,3,4……
“向万里无寸草处去……”我的声音渐低渐弱,再好的调音师也做不出的效果,像所有故事的结尾一样渐远渐无声:“一场败阙。”
我弹起了《狂》的开头,狂的原调是ba大调,音区最高到c3,我只能用假声。这首歌披了soul的皮,骨子里其实是摇滚。这首歌上来就是一句八度下行,许多人唱得太用力,其实这一句是整首歌的基调所在,只有这样轻描淡写的唱,才能把这首歌的格调提上来。
我声音消失的瞬间,《狂》的前奏炸裂开来,我最开始写的时候就想要这首歌有惊雷般的效果,最开始应该可以进一段电吉他的solo,一直把音区层层堆叠,直接把情绪推到最高点,然后才是大段的主歌。
其实我想过《狂》的评价为什么两级分化那么严重,后来想想确实是我写得太早了,那时候我太年轻,疯狂接触新东西,什么都急着往下吞,还没消化吸收,就又忙着往外吐东西。soul的旋律开头,佛偈的歌词,紧接着大段英文摇滚,是个人听了都得疯。
如果是叶霄,或者简柯,他们绝对能处理得更好,我那时候完全不知道怎么做好一首歌,想到什么就写成什么,这首歌拆开两部分都是好东西,但是混在一起像玉石包裹在融化的金属里,不伦不类。像我现在就可以处理得很好,我迟迟没写完的那首《夜奔》,主歌是写现代生活的混乱压抑,到了副歌,忽然唱起林冲夜奔的京剧:“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因为写的时候比《狂》晚,就和谐许多。
但是我向来自恃唱功好,自己的歌自己唱,也有一种混乱的美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