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他是最好的【甜的在最后,前半(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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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强咽下不适,担忧是否发生了什么事,推开房门便迈了进去。
  然后,她看了屋内的情形,当即吓得尖叫,又立刻捂住嘴。
  ——这画面几乎成为她的梦魇。
  沈砚坐在床头的太师椅上,穿着一件月牙色的里衣,里衣并没有系上,敞开着,露出他的胸膛。皮肉白皙,但伤痕累累,有些是旧时伤疤,有些是现时创伤。凌厉的血痕纵横盘踞在他敞开的胸膛上。
  可来思来不及思考此时场景是否于礼不合。
  因为她看到,沈砚举着左手手腕,神情迷离又蛊惑,眼神却专注到童真地盯着高举的那只手。
  来思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他的手腕。
  手腕上,有一道,鲜艳,糜烂,宽而深,翻起皮肉,深可见骨的伤口。
  那伤口大开着口,创口参差不齐,不知道被划过几刀。红腻腻的鲜血从伤口里汩汩流出,有些泛起雪沫,顺着他举起的小臂淌进手肘,手肘堆叠的袖口,已经被鲜血染透。
  如此诡谜的画面,沈砚却不觉得,他的视线痴迷地落在自己淌血的手腕上,神情妖孽而迷情。
  来思被这场景刺激到了生理性反胃。先时的惊呼引起沈砚的注意。
  他抬头看向来思,倏然露出一个似妖非妖的笑容,艳丽如同开在午夜,以鲜血浇灌的嗜血玫瑰。
  他语调懒懒,带着点妖娆:“呀,来思,你来了呀。”
  这样的沈砚是来思从未见过的,美,魅惑,却也危险。危险到令人恐惧。
  她尽力稳住声音,强作镇定地问他:“殿下……您,在做什么?”
  沈砚闻言,随意看了看自己手腕:“你说这个呀?我在……”他忽然对她眨了眨左眼,俏生生道:“玩、啊。”
  来思:“……”她说不出话来。
  沈砚看见她不适的表情,疑惑地问:“你不觉得,血液的味道,很迷人吗?”
  来思惊悚地看他。
  他却兀自沉溺:“用肮脏的血液养活的人,再割开自己的血管,细嗅这诱人的甘美,不正是物尽其用吗?”
  他盯着自己的手腕看了许久,眼见那血液越淌越少,他不满地皱起眉,在来思根本未看清其动作的情况之下,再度抬手在那伤口处狠狠割了一记。
  鲜血顿涌而出。
  来思瞪大双眼。
  沈砚却好像发现什么惊奇的事情一般,惊奇地道:“呀,手筋好像被割断了一根诶,我下手太重了?”
  ……
  “那只手差点废了,后来还是楚恭认识的一位郎中硬生生替他将左手手筋缝合上去的。养了一整年,才慢慢恢复,愈合。后来为了上战场,特意请了西域专司去痕的大夫来上京住了三个多月,才慢慢将那道疤给抹掉。战场之上,最重要的便是身体康健,四肢健全,若教人看见他手腕上的疤,又有内行猜出曾断过手筋,只怕难以服众。”
  来思默了默,又继续道:“不过其实说起来,那条疤,若真要仔细观察到的话,并不是完全看不见,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这件事,无人会去留意。伤口毕竟……太深了。”
  缝合手筋之时来思同楚恭都在场,包括那位大夫在内,全都替他疼得慌,只有沈砚,跟个没事儿人一般,随意坐在椅子上将手放在桌上,脸上挂着懒散的笑意,任由大夫一阵一阵的扎进他的骨肉之中。若非来思隔得近,看到他额头上细密的汗,当真会以为,这缝合手筋并不是什么大事。
  这个人,将自己压抑到极致,压抑到变态的地步,旁人瞧一眼都疼的事情,他云淡风轻。旁人无论如何不敢做的事情他视为寻常,如履平地。
  刀子一刀一刀割开自己的皮肉放血,旁的人瞧了只觉惊悚不已。他却欣赏血液涌出来时膨胀的美,赞赏其为绝色玫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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