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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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男孩看起来三四岁的模样,个子不高,怯生生地盯着沈舒云,支吾道:“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沈舒云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不知怎么回事,他对上这个孩子双眼,一阵微小的电刹那间流走遍了他全身,让他全身都麻了一瞬。沈舒云眨眨眼,忽略掉这种奇怪的感觉,俯身捡起脚边的皮球,拍了拍上面的灰递给男孩,脸上露出温柔的笑意:“没关系,这个还给你。”
  男孩见他没有生气,上前一步将球接住,紧紧地抱在怀里。沈舒云低头将袋子里最后一点儿面包屑撒在地上,就准备回酒店了,他刚迈出两步,衣角就被人拽住了:“叔叔,你能不能帮我找找我阿爸?”
  沈舒云很快意识到,这个孩子应该是和父亲走散了。他皱着眉看向男孩水灵灵的眼睛,不由生出一种怪异的熟悉感,他把这种熟悉归结于他自己的孩子——小芋头现在也该是这么大了吧,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模样,性子如何,爱吃什么,又讨厌什么。
  他一想到小芋头,心里就开始拧巴地疼,只好强行让自己将注意力移到别的事上。沈舒云从男孩的手里将那块皱巴巴的衬衫救了出来,然后握紧这个男孩的手,安抚道:“别怕,我带你去找你阿爸。你们是在哪里走失的?”
  沈舒云腹诽道,到底是哪个心大的家长,这么可爱的孩子都能弄丢,这要不是遇见他,遇见的是人贩子该怎么办!
  男孩牵着他的手,将他往广场中心上带,一边走一边道:“我阿爸刚才就在这儿呀,我拍球玩,一回头他就没了……阿爸?!”
  沈舒云一直低头看男孩,听到男孩兴奋地叫唤,抬头顺着孩子的目光望去,顿时,浑身的血液都被冻在了血管里——
  宁晚站在他面前不远处,手里举着一个冰淇淋甜筒,怔怔地回望着他。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了,谁也没有想到,重逢会是这样仓促、突然,甚至狼狈。
  但凡与故人相见,谁不想让自己看上去是若无其事、风流惬意的呢,就好像是在证明,你看,我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
  风声,嬉闹,喧嚣,都听不见了,就像被突然按下了静音键,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只余血液翻腾和浅浅呼吸。
  他们的视野里只见彼此,两道目光穿透三年的时光,在苍穹下,暮色中,人潮里撞在一处。
  “云哥……”
  三年了,宁晚的眼神还是那么烫,沈舒云也还是会被他灼灼的目光烧得倒退一步。
  “阿爸,你是给我去买冰淇淋了吗?你最好啦!”男孩挣开沈舒云的手,跑过去抱住宁晚的腿,伸出白嫩嫩的小手去够宁晚手里的甜筒,“阿爸,快给我呀。”
  沈舒云看着男孩,又看向宁晚,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脑中轰鸣欲裂,喉间如鲠尖刺,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个孩子,这个孩子……
  宁晚眼圈微微泛红,他连忙低下头胡乱地将甜筒塞给沈渡,以掩饰他慌乱的丑态。
  “阿爸,”沈渡捧着甜筒,舔了一口尖上开始融化的奶油,绽出一个甜甜的笑来,“刚刚就是这个叔叔帮了我,他很好。”
  沈舒云脖子上俱是暴起的青筋,他不住喘了几口气——“叔叔”这个词像是利箭,轻而易举地穿透了他的心脏,让他视线都模糊了起来。
  他还没有准备好见沈渡,更没有想过会在这儿和宁晚重逢。
  宁晚抿着唇,终是先踏出了第一步,他抓住沈渡的肩膀,将沈渡向前推了推,轻声道:“云哥,可以同我和小渡坐一会儿吗?”
  沈舒云用手背抹了下眼睛,蹲下身细细去瞧沈渡的面容。这个孩子有些瘦小,但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看着很是讨喜,像是个精心雕成的雪娃娃。
  他终于知道那种熟悉感从何而来。
  三年前,这个孩子曾在他的肚子里,陪他走过无数个难熬的深夜,也给了他继续走下去的勇气与力量——这根本就是自己千辛万苦生下的孩子!
  与他有血脉相连,与他是骨肉至亲。
  一只软软的小手摸上了沈舒云的脸,替他擦拭满脸的泪水:“叔叔,你怎么哭了?你别哭呀……我把冰淇淋分你一半好不好呀?”
  沈舒云再难自抑,他伸手将沈渡抱进怀里,崩溃地哭了起来。
  他实在,实在是太想他的小芋头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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