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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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这么多年,依然是你,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灰溜溜地逃走。
  池杉抱住她,声音很轻却很郑重:“溪溪,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儿,方雎那种人,不值得你浪费时间。”
  她笑起来:“我也觉得。”
  [七]
  方雎亲启:
  方雎,现在是十月九号,我要坐明天的飞机,明天上午九点之前,我保证,我会一直在机场门口。
  你会来找我吗?如果你来找我,我肯定就不走了,哪怕你骂我也好,不理我也好,只要你来找我,我就愿意留下来。
  但是方雎,我把这封信放在哪里,才能既让你不经意间看到,又相信我是真的难过了呢?
  我觉得,连你自己也不会知道吧。
  从小到大,从我的六岁到我的二十六岁,一直是我在寻找你。我小时候最没耐心,睡觉前唯一记得的一件事就是明天早上八点要去你家找你玩。
  你摔坏了我的储蓄罐,把我最喜欢的大兔子的耳朵扯掉,不让我碰你的模型,我居然都没有生气。可是你好像生气了,只要和我在一起,你就不高兴。你不喜欢我,讨厌我,其实我从小就知道,但我后来想了很久,又不敢问妈妈,怎么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你说,路溪宁,你小不拉叽的,能不能别扯着我,去找大班的人玩行吗?
  你看,你一说,我就懂了,好多事情,你从来就不愿意对我说,却越来越讨厌我。
  我也很委屈的。
  方雎,我跳级那一年,你非常冷漠,不愿意和我说一句话,是不是觉得你又得和我待一块了,所以那么不开心?
  真好笑,我每天晚上拼命读书,就想着要和你一块上学,那时候无知又天真,竟然完全看不出你的厌恶和冷淡。
  你说,我是不是真的笨到有点烦人?
  其实那天,我把墨水倒到向婉秋身上时,我看见你瞪我了。
  你的眼睛里太多东西,我一下子都看不过来。
  那些厌恶,难堪,沉甸甸地压在我心上,真疼。
  你不相信我的话,我看出来了。
  但方雎,我真的没说谎。
  路溪宁任性,顽劣,斤斤计较又自私,但她真的不会对你说谎。
  小时候你对我说,人如果说谎,鼻子会变长,不好看,你就永远不会跟我一起玩了。
  所以我从来没有骗过你。
  你相信吗?
  你不信。
  你看向婉秋时,眼睛里的喜欢那么不一样。
  不是小学时看邻班的小姑娘穿了一件红裙子那种喜欢,也不是看初中时班里最温柔的女孩给你讲英语题的那种喜欢。
  是我看你的那种喜欢。
  向婉秋温柔又善良,待人和气又漂亮,她那么好,就像灰姑娘,即使我割掉了脚后跟也不能阻止你找到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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