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3 / 4)
“啊,元铠是么?怕你不方便,我还没去见过他。将来有机会,抱出来给我瞧瞧,只要摄政王别在后头提着刀撵我。”他这样说着,又在戏谑里带着些认真。他一贯这样,城澄也早就习惯了这样。
说起地皮,行霈一拍脑袋:“噢,想起来了。那还是什么时候,延祚元年的事情,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嫁人,过得潇洒。原以为你不过随口一说,不想如今却成了执念,你是来真格的?”
他们两个年少的时候,都算是担风袖月之人。世俗眼光,且瞧些,但大多数时候,都可着自己的心意活。譬如大冬天要么哪里都不去,要么就跑到野地里去。她还清晰记得,他那天穿一身白衣裳,坐在泥地上,就连她也觉得他是有病的。然而现在,都是身不由己,为家人,为子女,顾虑总要多些。
“哈,我还能骗你不成。若不是因着孩子,只怕今天,我已不会以王妃的身份坐在这宫宴上。”说起孩子,她的话不免多了些,“对了,小九今日可入宫了?我总想着叫她和元烨见见,能不能成不说,积累点儿年少时的情分总是好的。”
行霈活了半辈子,方觉在条条框框里活出自在,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而每当这样想的时候,又无端觉得自己懦弱。所谓风花雪月,大概就是在天地之间横卧之余,还不得不为儿女的事情劳心,城澄如此,行霈亦然。“你的夫家,是摄政王。所诞的子嗣,也会是未来继承的人。这样的家室,何愁娶不到好的媳妇?”
他倒一碗茶,递给她润润嗓子,又或者捧在手中取暖。不是刻意的行为,只是多年习惯成自然。“儿女的事情,应由他们自己做主,不能受我们当初的磨折。但我也明白,成为父母亲无法不去为他们考虑。你若是喜欢小九,大可以把她接到王府里玩两天。”
孩子还小,说到娶媳妇,似乎很遥远,但是也就像他们一样,一眨眼的功夫就长大了。城澄拿过他的茶,放在鼻翼闻了闻,好东西,给他喝,糟践了。
她取过酒壶,给两人斟了酒,一人一杯,不争不抢。“我们当初的磨折?”她笑了笑,城澄的婚事,并非父母之言,媒妁之约。不过他说这话,倒叫她为死去的长公主觉得冤。“我一直以为,长公主是你自己求娶的,难道不是么。”
“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当身处其境的时候,觉得所经历的没有什么。但等到走出来了,又转念觉得当初日子很难,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了一个答案,大概就是我们还不够老吧。”他一仰头,把酒杯里的酒喝光。抬眼看着月亮,还有几片云彩。凉风在侧,他又忍不住说:“长公主很好。但你不知道,她这个人,其实是很要强的。她一直嫉妒你嫉妒得发狂,但她不敢叫你知道。后来她病故,风光下葬,我不再是驸马。如今论起来,真正和皇室有关系的人,不是我,倒是愿久。”
斯人已逝,提起来不过徒增伤怀。说起要强,裴启绍与长公主一母同胞,大抵再相似不过。最深有体会者,唯吾二人矣。城澄不愿深思,一笑而过:“说来也是,既如此,便用心抚养九儿吧,如此也不算糟践了天家血脉。儿女的事,便是不替他们做主,也免不得要操心的。”她喝了几杯,又想起她那块地,“嘿,你听说了吗。城郊那块地,怕是要涨价。”
话题又绕回那块地上。她的考虑,他其实能够理解。就算家有众多田产那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的结局嘛!人年老时,需要一方庭院养老,人去世后,需要一口棺材葬身。这些道理,最简单不过。“那地儿,要不,咱俩合伙买下来?”
城澄闻言,心中暗道行霈这个老不要脸的,总是跟猴儿一样精,心里头不知道打的什么鬼主意。指头在红木漆桌上似是无意识地轻轻敲着,沉默时,便只闻这点点声响儿。她顿了会儿才开口,省得张嘴就是一顿骂。她答应过他,要对他好一点的。“就算涨价,那才多大点儿地方,凭你宋府的财力,就买不下了?一片地界,署你我两个人的名字,不妥当。不如你出钱,我许你一间茅草房。”
“以后的事情,还是以后再说吧。反正怎么涨,咱都买得起。”行霈细细想了想,理智告诉他,这么多年的养尊处优受过来,他已无法受得了田间劳作的辛苦。至于他写的那些田园诗,他大概只是拿来和那些文人套近乎用的,嘿嘿嘿。
城澄看着他,仿佛看着一个经历过生死大劫的老人,然而一切又都是那么的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觥筹交错间,他们仍旧坐在这里,把酒言欢。“你是一个难得的明白人。然而若是糊涂起来,能翻了这天。”她翻了个白眼,“你最好不要去,我还怕你这老不正经的,偷我家的菜。”
☆、第94章 不离
第九十四章不离
“我如果糊涂起来……”行霈顿了顿,原本打算糊弄她两句过去,毕竟寻常的事情,他基本都在糊弄。骗别人,不骗自己。因为如果连自己都骗,那这个人就太他娘的浑蛋了。“何止是翻天,还要做个西游记里的老猴子,那些烦心的浑蛋事,都去他妈的!”
前些日子,宋府内部发生了一些变故,城澄也有所耳闻,好在行霈都挺过来了。此时听他说话,城澄突然觉得很爽快,忍不住哈哈哈地笑了起来。这老流氓,装了半辈子,终于现出原型,可算叫她逮住!然而她很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也是,到了他们这个年龄,到了他们这个位置,拘束他们的东西也不多,唯有亲朋好友,和自己的心罢了。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行霈啊,你说的对,有时候啊,真不用想那么多。谁惹你,我就和他干一架。或者干脆不理他,爱谁谁去吧!哈哈哈。”
“不,要女人保护,我还算男人吗?”行霈信誓旦旦地说了一句,作为饱读礼教的人,他不喜欢像男人的女人,也更痛恨像女人的男人。他就是这么个人,虽然熬过延祚,又到新朝,可他没有变。如果再来一辈子,他也不后悔今天的轨迹,该犯的错,他还会再犯一次。因为有过遗憾的地方,重来或许可以补缺,但兴许补缺了,也会有接踵而至的麻烦。
“我年近不惑,但走在路上拿着长柄伞,总觉得这是刀,是剑。待我牵白马,还能游历大同,说大话,和文人醉酒,继续和小孩儿讲玄怪的故事。”天上月圆,又有几粒星子,忽明忽暗。行霈看着她,忽然笑问:“你叫了一辈子行霈,知道望之是谁吗?”
城澄觉得行霈这句话,非常出乎她的意料。这几年来,他把自己压抑的太狠了,没想到改元之后还保有这份男儿的血性。为这句话,她得敬他一杯。
待放下金樽,闻得那句问话,城澄不由指着他笑了:“望之——不就是你么。”
是呀,行霈,这两个字,她当真是叫了一辈子。按说按照惯例,她是应当叫他望之,或是,侯爷?可是,她从来不叫,她宁愿叫他行霈,甚至是霈霈,臊得他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可望之不是我的知己,他属于另一个人。我知道的,我从来都知道的。”
行霈把起金樽,一口饮完:“你们女人眼里,好好的一个人,又非要分裂出几重身份来。”他颇无奈地摇一摇头,接着吃菜,也给她夹上一点儿。“发乎情,止于礼。但这些年下来,我费了好半天的力气,也没弄明白我们之间是什么情,夫妻?不是,知己?也不全对。有时我觉得愤怒,莫名的愤怒——”
他喝得多了,话也多了起来,不大经过脑子就往外头冒:“我讲这话,你不要觉得我矫情。长刀所向,也曾架鹰走狗;杀伐决断,可笑前朝阿丑;算计之中,建功立业何愁;二十年后,饮马长江,裂土分侯!哈哈哈,来,老孟,当再饮一大白!”
“哈哈,喝!”与行霈喝酒,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他会陪她放纵,因为他本质上也是个疯子。一杯辛辣的佳酿下肚,呛得城澄不禁咳嗽起来,咳出了泪花,却是忍不住笑了,难得开怀。“我们女人就是很奇怪的,别说你不懂,有时候就连我也搞不明白自己。”
是,他们不是夫妻,他们不是情人,他们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但就是生命中不可割舍。“你是不是脑子里进酒了?我嫌你矫情?我怎么会嫌你矫情!若论矫情,你得拜我为师,哈哈哈哈哈!”
“今夜——今夜宫宴一别,恐怕再难相聚。”他放下酒盏,忽然叹气,“老孟,我要走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你或许不知,摄政王曾劝我入仕。为家族为子女,我也曾想过那样的生活,然而终究还是做不到。只有学你当年任性一回,一走了之。”
城澄哭了。 ↑返回顶部↑
说起地皮,行霈一拍脑袋:“噢,想起来了。那还是什么时候,延祚元年的事情,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嫁人,过得潇洒。原以为你不过随口一说,不想如今却成了执念,你是来真格的?”
他们两个年少的时候,都算是担风袖月之人。世俗眼光,且瞧些,但大多数时候,都可着自己的心意活。譬如大冬天要么哪里都不去,要么就跑到野地里去。她还清晰记得,他那天穿一身白衣裳,坐在泥地上,就连她也觉得他是有病的。然而现在,都是身不由己,为家人,为子女,顾虑总要多些。
“哈,我还能骗你不成。若不是因着孩子,只怕今天,我已不会以王妃的身份坐在这宫宴上。”说起孩子,她的话不免多了些,“对了,小九今日可入宫了?我总想着叫她和元烨见见,能不能成不说,积累点儿年少时的情分总是好的。”
行霈活了半辈子,方觉在条条框框里活出自在,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而每当这样想的时候,又无端觉得自己懦弱。所谓风花雪月,大概就是在天地之间横卧之余,还不得不为儿女的事情劳心,城澄如此,行霈亦然。“你的夫家,是摄政王。所诞的子嗣,也会是未来继承的人。这样的家室,何愁娶不到好的媳妇?”
他倒一碗茶,递给她润润嗓子,又或者捧在手中取暖。不是刻意的行为,只是多年习惯成自然。“儿女的事情,应由他们自己做主,不能受我们当初的磨折。但我也明白,成为父母亲无法不去为他们考虑。你若是喜欢小九,大可以把她接到王府里玩两天。”
孩子还小,说到娶媳妇,似乎很遥远,但是也就像他们一样,一眨眼的功夫就长大了。城澄拿过他的茶,放在鼻翼闻了闻,好东西,给他喝,糟践了。
她取过酒壶,给两人斟了酒,一人一杯,不争不抢。“我们当初的磨折?”她笑了笑,城澄的婚事,并非父母之言,媒妁之约。不过他说这话,倒叫她为死去的长公主觉得冤。“我一直以为,长公主是你自己求娶的,难道不是么。”
“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当身处其境的时候,觉得所经历的没有什么。但等到走出来了,又转念觉得当初日子很难,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了一个答案,大概就是我们还不够老吧。”他一仰头,把酒杯里的酒喝光。抬眼看着月亮,还有几片云彩。凉风在侧,他又忍不住说:“长公主很好。但你不知道,她这个人,其实是很要强的。她一直嫉妒你嫉妒得发狂,但她不敢叫你知道。后来她病故,风光下葬,我不再是驸马。如今论起来,真正和皇室有关系的人,不是我,倒是愿久。”
斯人已逝,提起来不过徒增伤怀。说起要强,裴启绍与长公主一母同胞,大抵再相似不过。最深有体会者,唯吾二人矣。城澄不愿深思,一笑而过:“说来也是,既如此,便用心抚养九儿吧,如此也不算糟践了天家血脉。儿女的事,便是不替他们做主,也免不得要操心的。”她喝了几杯,又想起她那块地,“嘿,你听说了吗。城郊那块地,怕是要涨价。”
话题又绕回那块地上。她的考虑,他其实能够理解。就算家有众多田产那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的结局嘛!人年老时,需要一方庭院养老,人去世后,需要一口棺材葬身。这些道理,最简单不过。“那地儿,要不,咱俩合伙买下来?”
城澄闻言,心中暗道行霈这个老不要脸的,总是跟猴儿一样精,心里头不知道打的什么鬼主意。指头在红木漆桌上似是无意识地轻轻敲着,沉默时,便只闻这点点声响儿。她顿了会儿才开口,省得张嘴就是一顿骂。她答应过他,要对他好一点的。“就算涨价,那才多大点儿地方,凭你宋府的财力,就买不下了?一片地界,署你我两个人的名字,不妥当。不如你出钱,我许你一间茅草房。”
“以后的事情,还是以后再说吧。反正怎么涨,咱都买得起。”行霈细细想了想,理智告诉他,这么多年的养尊处优受过来,他已无法受得了田间劳作的辛苦。至于他写的那些田园诗,他大概只是拿来和那些文人套近乎用的,嘿嘿嘿。
城澄看着他,仿佛看着一个经历过生死大劫的老人,然而一切又都是那么的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觥筹交错间,他们仍旧坐在这里,把酒言欢。“你是一个难得的明白人。然而若是糊涂起来,能翻了这天。”她翻了个白眼,“你最好不要去,我还怕你这老不正经的,偷我家的菜。”
☆、第94章 不离
第九十四章不离
“我如果糊涂起来……”行霈顿了顿,原本打算糊弄她两句过去,毕竟寻常的事情,他基本都在糊弄。骗别人,不骗自己。因为如果连自己都骗,那这个人就太他娘的浑蛋了。“何止是翻天,还要做个西游记里的老猴子,那些烦心的浑蛋事,都去他妈的!”
前些日子,宋府内部发生了一些变故,城澄也有所耳闻,好在行霈都挺过来了。此时听他说话,城澄突然觉得很爽快,忍不住哈哈哈地笑了起来。这老流氓,装了半辈子,终于现出原型,可算叫她逮住!然而她很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也是,到了他们这个年龄,到了他们这个位置,拘束他们的东西也不多,唯有亲朋好友,和自己的心罢了。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行霈啊,你说的对,有时候啊,真不用想那么多。谁惹你,我就和他干一架。或者干脆不理他,爱谁谁去吧!哈哈哈。”
“不,要女人保护,我还算男人吗?”行霈信誓旦旦地说了一句,作为饱读礼教的人,他不喜欢像男人的女人,也更痛恨像女人的男人。他就是这么个人,虽然熬过延祚,又到新朝,可他没有变。如果再来一辈子,他也不后悔今天的轨迹,该犯的错,他还会再犯一次。因为有过遗憾的地方,重来或许可以补缺,但兴许补缺了,也会有接踵而至的麻烦。
“我年近不惑,但走在路上拿着长柄伞,总觉得这是刀,是剑。待我牵白马,还能游历大同,说大话,和文人醉酒,继续和小孩儿讲玄怪的故事。”天上月圆,又有几粒星子,忽明忽暗。行霈看着她,忽然笑问:“你叫了一辈子行霈,知道望之是谁吗?”
城澄觉得行霈这句话,非常出乎她的意料。这几年来,他把自己压抑的太狠了,没想到改元之后还保有这份男儿的血性。为这句话,她得敬他一杯。
待放下金樽,闻得那句问话,城澄不由指着他笑了:“望之——不就是你么。”
是呀,行霈,这两个字,她当真是叫了一辈子。按说按照惯例,她是应当叫他望之,或是,侯爷?可是,她从来不叫,她宁愿叫他行霈,甚至是霈霈,臊得他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可望之不是我的知己,他属于另一个人。我知道的,我从来都知道的。”
行霈把起金樽,一口饮完:“你们女人眼里,好好的一个人,又非要分裂出几重身份来。”他颇无奈地摇一摇头,接着吃菜,也给她夹上一点儿。“发乎情,止于礼。但这些年下来,我费了好半天的力气,也没弄明白我们之间是什么情,夫妻?不是,知己?也不全对。有时我觉得愤怒,莫名的愤怒——”
他喝得多了,话也多了起来,不大经过脑子就往外头冒:“我讲这话,你不要觉得我矫情。长刀所向,也曾架鹰走狗;杀伐决断,可笑前朝阿丑;算计之中,建功立业何愁;二十年后,饮马长江,裂土分侯!哈哈哈,来,老孟,当再饮一大白!”
“哈哈,喝!”与行霈喝酒,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他会陪她放纵,因为他本质上也是个疯子。一杯辛辣的佳酿下肚,呛得城澄不禁咳嗽起来,咳出了泪花,却是忍不住笑了,难得开怀。“我们女人就是很奇怪的,别说你不懂,有时候就连我也搞不明白自己。”
是,他们不是夫妻,他们不是情人,他们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但就是生命中不可割舍。“你是不是脑子里进酒了?我嫌你矫情?我怎么会嫌你矫情!若论矫情,你得拜我为师,哈哈哈哈哈!”
“今夜——今夜宫宴一别,恐怕再难相聚。”他放下酒盏,忽然叹气,“老孟,我要走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你或许不知,摄政王曾劝我入仕。为家族为子女,我也曾想过那样的生活,然而终究还是做不到。只有学你当年任性一回,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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