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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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很顺利,单子一拿出来,老板娘二话不说就直接给了银子,十两,一份不没有少。
  王荆将十两银子全部交给了沈青梅,并再三强调,今后有什么事,千万别见外,他一定就帮忙。
  沈青梅千恩万谢的谢过了王荆,心里一阵狂喜,这十两银子终于要回来了,沈青梅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沉甸甸的拿在手里,心花怒放。
  从沈青莲的院子里出来,沈青梅躲在巷子里,慌慌张张的从袋子里抽出了最小的一粒银子,也就半两的样子,心里咚咚咚的跳着,几次放下又拿了起来,忐忑不安。
  她不拿不甘心。
  拿了又怕顾蜜发现。
  最终沈青梅心还是一横,拿了出来,揣进了自己胸口的衣裳里。
  就半两,蜜丫头就算是发现了,自己随便找个理由说是店铺里老板娘的称坑了人。区区半两银子对家财万贯的顾蜜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事。
  可沈青梅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半两银子,又惹了祸,丢了人。
  沈青梅将钱袋上交之后,管帐的管家便较了真,管家本身就是个较真的性子,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人是顾蜜亲自挑选的,正是顾瞻的教书先生元佳才。
  元佳才上课的时候教书,等下了课,就到顾家院子里当管家,顾蜜的要求不高,对元佳才过来的时间没有限定,主要是觉得他做事谨慎,性格严谨,刚好适合管帐。
  元佳才起初还有些犹豫,知道顾蜜就是知县府公子爷的未婚妻之后,心里难受了好久,之后顾蜜找上门,他应该完全拒绝的,可也不知道为何,偏偏就是拒绝不了,再加上顾蜜给他的工钱高,比他教书的钱还要高出几倍,这对于他一个穷读书的人来说,是很诱人的。
  几番思量之下,元佳才最终还是答应了,也许内心深处还是无法拒绝曾经那般喜欢过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小可爱们,喝高了,醉酒之下写出来的。哈哈哈哈
  ☆、第 51 章
  第五十一章
  不论是出于对账房先生的职责, 还是对于私人的恩情,元佳才替顾蜜办事都是打起十二分精神,兢兢业业, 认真的很。
  沈青梅将十两未满的银子交上来,却要求消十两的帐, 元佳才死活不同意, 也不管她与顾蜜是什么关系, 一点情面都没给,硬是不消帐。
  沈青梅气的咬牙, 暗地里将元佳才骂了个透,奈何元佳才就是死脑筋坚持不放,最后还是闹到了顾蜜那里。
  沈青梅怕顾蜜找自己的麻烦,闹到最后倒是想将自己偷偷藏起来的半两银子放进钱袋里, 可发现元佳才一直攥着钱袋, 没有给她补救的机会。
  总不能当面再掏出来补上, 自己打自己脸了吗?要是让顾蜜抓到把柄,就给了她将自己赶回去的理由。
  但是十两不足, 就是十两不足,铺子老板给了钱沈青梅收的帐,就算是不足, 那也是沈青梅的事情,铺子的老板当面点清了银子,离了店一概是不认的,这是常理。
  沈清梅想将帐赖到老板身上, 抱一回仇,没想到顾蜜一声呵斥,说收帐的人从接过钱当面点清的那一刻起,双方就是两清,哪有人还返回去找人家算账的道理。
  “要是姨娘将银子吞了,也说是那老板没有给足,岂不是冤枉了人吗?”顾蜜脸色冷冷的盯着沈青梅,十两银子,这才是头一回,就忍不住私扣了,银子多了那还得了。
  沈青梅一听,心虚之下显得有些气急败坏,当下就冲到了顾蜜跟前,说的愤愤然,“什么叫做我私吞了?你莫要看不起人,半两银子也值得我去藏吗?你要是不信我,我就敢立誓,倘若我私吞了你的银子,就让我不得好死!”
  沈青梅是情急之下为了在顾蜜跟前挽回颜面才发了毒誓,多半就是虚张声势,没有当回事。
  沈青梅还没冲到顾蜜跟前,便被顾蜜身边手疾眼快的嬷嬷挡住了,嬷嬷手劲大,抓住她的领口猛的往外拉扯,生怕她碰到了顾蜜。
  结果一拉一扯,藏在沈青梅胸口的半两银子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掉了出来。
  瞬间周遭都安静了,沈青梅当着众人发了毒誓,发完立马就被打脸了,羞的无地自容,脑子里一片嗡响,一张脸火辣辣的烧,半个字也说不出来,她能说这银子不是自己的?或说这银子真的是她自己的?
  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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