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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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物是废物了一点,可是废物也有利用价值的,比如说……我们可以让他们参与修书嘛。”扶苏继续给嬴政顺毛。
  “修书?”嬴政问了一句。
  “对啊,修书,而且我们还只管住宿和饭钱,理由是……修书这么纯洁的活,怎么能用金钱这种俗物来玷污呢?”扶苏眨了眨眼睛,一脸纯良的说道。
  “只管住宿和饭钱……这个,好像不是朕的作事风格,修长城的劳工还有钱呢。”嬴政摸着胡子说道。
  是的,修长城的劳工是有钱的,管饭的一天六个秦半两,不管饭的一天八个秦半两。
  “你告诉他们,等书修完了,就给立一块碑,把他们的名字全记到编辑那一栏里去,保证他们就会‘嗷嗷’的来了。”扶苏不以为然的说道。
  修长城的那是普通劳工,家里穷得叮当响的那种,他们才不在乎什么能不能名留青史呢,但能读得起书的人,放在当地至少也是个小富农,否则怎么读得起书?
  你说李斯吧,以前在楚国也是个当官的,虽然是小吏,但肯定比佃农强,国家公务员,有正当工作的。
  这种人吧,家里富贵到是未必,但除了少数极端例子之外,也不至于混到没饭吃的地步。
  因此,当有这么一个可以青史留名的机会在面前时,就算不发钱,甚至要倒贴,他们也一定会“嗷嗷”叫的赶来。
  以前是没有这个例子,但是在后世,很多知名的文臣都参与过修书或是修史,尤其是到了明朝,当阁老所需的几项重要的履历就有修书或是修史。
  “虽然没有钱,但是父皇可以说,待修完之后,干活卖力认真的人,可以直接选官。”扶苏再次放出一个大杀器。
  就算你不图名,但是当官呢?你连官都不想当了吗?
  实际上,扶苏放出这个大杀器,自己这边也是不吃亏的,毕竟能参加修书,而且表现又好的人,在某一方面肯定都有特长,封个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第三嘛……”扶苏伸出第三根手指,“天下之书也收了,那些文人不是忙着科举就是忙着修书……我想想,修那么一本书,至少也得几千人吧?当年《吕氏春秋》就是几千人修的……李斯应该也没理由再玩抑郁症了吧?”
  嬴政想了想,摸了摸胡子,非常干脆的一甩手说道:“你先下去,赵高,将李斯叫来。”
  对于嬴政这种河还没有过,就直接拆桥,然后召唤自家丞相的行为,扶苏习惯是习惯,但依旧忍不住要翻个白眼。
  父皇对李斯也太好了吧?到底谁是您儿子啊?真是过分啊!
  嬴政召来李斯,向李斯诉说了扶苏想出来的主意,然后开口说道:“李卿觉得如何?”
  “回禀陛下,修书之事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当可为之。”李斯也是参与过《吕氏春秋》的修编的,自然知道修书之事利之所在。
  “那好,朕准备将修书之事交予李卿,你来当个总编修如何?”嬴政开口说道。
  当了总编修,没事就别在抑郁了。
  李斯心中狂喜,当了总编修就意味着,千千万万年之后,只要这书还在,人们想到的编修都只会是他,至于其他副手还有打杂的,基本上就在这“某某等”的“等”字里包涵了。
  李斯一心为了大秦利益考虑没错,可他也是个人,也有私欲,而且还是个私欲心特别强的人,有这种青史留名的机会,他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最重要的是,李斯完全可以在这部集天下书之大成的书里,鼓吹他们家棒棒哒的法家。
  哼!我的地盘我做主!
  嬴政虽然看穿了李斯的那点小心眼,但他也是法家的拥护者,再加上李斯是自己重用的大臣,因此嬴政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当成没看见。
  “不过李卿每日要处理的政务甚多,现在又加上修书之事,若是因为工作繁忙,身体出了问题,朕实在是于心不忍。”
  李斯比嬴政要大二十多岁,今年都六十多岁的人了,按这个年代的说法,脖子都埋到黄土里了。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斯一生都在与人斗,因此他现在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特别好,精神奕奕估计再活四十年没有问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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