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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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恕拿起桌上的一盒烟,抽出一支放在鼻子下嗅,却不点燃。这是他每逢案情进入关键阶段的一个习惯。他不抽烟,这在刑警队里是个异类。刑警们几乎都是老烟枪,这不怪他们,熬夜、蹲坑、攻坚、思考案情,他们有太多的机会染上烟瘾。每逢刑警队开会,屋子里烟气蒸腾,像进入仙境腾云驾雾似的。
  沈恕却始终不抽烟,但他吸的二手烟比谁都多。别人给他敬烟时他也接过来,不抽,就放在鼻子底下闻。时间一长,这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动作。当他主动取出烟来闻的时候,大家就知道,他已经成竹在胸,准备打一场攻坚战了。
  我不知他在想什么,却又按捺不住好奇心,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咱们下一步该做什么?”
  沈恕把手里的烟一抛,说:“提审关尚武。”
  15.再审疑犯
  2003年3月23日。细雨。
  大洼县拘留所审讯室。
  从拘留所里把关尚武提出来颇费了一番周折。
  虽然省公安厅已经通报大洼县公安局,市局协助办案人员有权在取得县局同意的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县局也在原则上同意,但在实际操作时仍有许多困难。
  楚原的风气就是这样,他心里默许你的事情,保证办起来一帆风顺,尽管可能有许多不符合规章制度的手续,他都能找到相应的、听上去非常合理的解释。他不愿你办成的事情,保证办起来束手束脚,就算你手续完备无可挑剔,他也能从浩繁的故纸堆里找出一两条来刁难你。规章制度在这些人的眼里是尚方剑、挡箭牌、遮羞布,在他们的手里是橡皮泥、弹力球、被扒光衣服等待蹂躏和凌辱的少女。
  而他们,又是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者、解释者、实施者。你生气也好,悲愤也好,都于事无补。
  和大洼县公安局踢了整两天皮球,沈恕终于如愿坐在了关尚武对面。
  这个与案子牵扯不清的人,沈恕直到今天才第一次见到。
  关尚武身高不到160厘米,精瘦,皮肤黝黑,加上常年在野外放牧,脸上蒙着一层洗不去的风尘。他穿一身肥大的囚衣,戴着手铐脚镣,整个人显得怯懦而萎靡。不过四十出头,看上去有五六十岁。
  沈恕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半晌无言。关尚武不敢和他对视,低下头,身体在囚椅上蜷成一团,恨不得缩到地洞里去的样子。
  沈恕突然打破了沉默,单刀直入地说:“关尚武,你认识叶疯子吧?”
  关尚武浑身一震,如果没有遮挡,一定会从囚椅上滑下来。“不,不认识。”他紧张得上下牙齿不断叩击,带着颤音。
  沈恕摇摇头,说:“关尚武,你已经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好怕的?按你目前交代的供词,你犯的是故意杀人罪,杀人偿命的道理你懂吧?你老老实实地交代,或者还有活命的机会,如果继续撒谎抵赖,恐怕只有死路一条。你自己好好想想,再回答我。”
  关尚武默不作声。
  沈恕扬一扬手里的卷宗,说:“这是你交代的杀害张芳的供词,那好,你回答我,你是使用什么手段把她诱惑到你房间里去的?又是怎么把她制伏,并把她拘禁半个月的?这半个月里,你对她做了什么?怎么能保持她身上的衣服整齐而干净?你又是怎么杀害她的?你家距离抛尸的砖窑有几百米的距离,你是怎么把尸体运到砖窑里的?如果借助了交通工具,你借助了什么交通工具?现在在什么地方?”
  沈恕每问一个问题,关尚武的身体就往囚椅里缩一缩。沈恕的话没说完,他已经颤若筛糠,汗水涔涔而下。
  沈恕又紧逼一步:“回答我。”
  关尚武张口结舌:“我,我……”
  沈恕说:“你回答不上来,因为这件事,自始至终,你都在撒谎。”
  关尚武的脸上青筋凸起,在囚椅上拼命挣扎着扭动身体,铁链被他扭得哗哗作响,看样子情绪非常激动,他声音沙哑地嘶吼道:“不是说只要我认罪就放我出去吗?为什么还来问我?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到底要把我关到什么时候?”
  沈恕从他的嘶吼中大概了解到他招供的原委,进一步刺激他说:“认罪就放你出去?关尚武,就算你不懂法律,杀人偿命这句话你总听说过吧?按你供述的罪行,枪毙你一点不冤,宽大几分,你也得把牢底坐穿。”
  关尚武的脸色发青,眼睛瞪得像是要从眼眶里蹦出来,牙关咬得咯吱作响,混着血丝的白沫从嘴角溢出来。
  沈恕知道关尚武的文化程度低,必须把道理阐释清楚他才能明白,继续说:“现在只有你才能救自己,实话实说是你唯一的出路。说吧,你认不认识叶疯子?”
  关尚武毕竟不傻,沈恕把话说到这地步,他也隐约明白了,左右没有好结果,他做出一副豁出去的表情,说:“认识。”
  沈恕说:“你把叶疯子领回家去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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