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节(3 / 4)
君临渊眉头微蹙,用着疑惑的目光看着凤天,大概不明白凤天是如何解决的,他并没有听到仙器出天之声,也没有感到蓬莱上空有魔气释放,他想问,但他能用旁敲侧击的方法从凤隐珠嘴里知道,却没办法从凤天嘴里探听到一点儿消息。
君临渊哦了一声,不再多问。
他冲凤隐珠道,“既然梵尤的事情解决了,那我们是不是该议一议我们的婚事了?”
凤隐珠冷笑,“梵尤的事是解决了,可周易之还没死呢。”
君临渊不理她,只看着凤天,问他,“叔祖觉得,小侄该拿周易之如何?”
凤天不给直接话语,只道,“依天规办事就行了。”
君临渊眯了眯眼。
凤天转头对凤隐珠说,“我去修习一个时辰,吃饭的时候来叫我。”
凤隐珠嗯了一声,凤天白袍一闪,眨眼就不见。
凤隐珠也要走,被君临渊拉住,凤隐珠扭头瞪他,“有事?”
君临渊道,“你不是想杀了周易之吗?依照天规办事的话,周易之会被投进焚仙台,魂飞魄散,你不想去看看吗?”
凤隐珠眉头一挑,“要上天庭?”
君临渊道,“必然要去,因为实行此法的是二郎神君,而焚仙台,在王母圣华殿的伽兰山,手谕也得玉帝批示。”
凤隐珠心想,真麻烦。
可也没办法,周氏一族是同瑶华仙女同属一脉,而瑶华是当年挽救仙界的第一人,她的后代,受她庇佑,想被罚焚仙台,很难。
所以,她得跟上。
凤隐珠没有思考,直接答应了,就算不为她,为了月霜和月离这对姐妹的反目,为了月霜的死,她也得让周易之尝一尝恶果。
如果她不去,玉帝念在瑶华的面上,对周易之网开一面怎么办?
凤隐珠问,“什么时候去?”
君临渊道,“越快越好。”
凤隐珠就道,“那就吃罢午饭,上天庭。”
君临渊道,“好。”顿了一下,又道,“要随我去君府看一看吗?在上天庭之前,你应该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吧?”
凤隐珠其实没什么话好与周易之说的,同为蓬莱仙女的时候,她就极不喜欢与她玩耍,周易之太争强好胜,性格太霸道,凤隐珠其实一直觉得君临渊应该会喜欢周易之那样的女孩的,毕竟,二人性格相同,指不定兴趣也相同呢。
可相反的是,君临渊一直对周易之没什么好感,大有敬而远之的态度。
那个时候的周易之老是找她麻烦,那个时候她跟君临渊都小,也没发生君氏想要“谋朝篡位”的事件,凤隐珠其实还是挺喜欢君临渊的。
君临渊对她也很好,大概那个时候君临渊就知道她会是他的妻子,对她诸多爱护。
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君临渊对周易之好了很多,也亲切了很多。
这让周易之一下子就充满了自信。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蓬莱仙岛上的风向有点儿变了。
她即便再懵懂,也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她跟家主一样,装作不知道,继续修练仙法,再也不去找君临渊。 ↑返回顶部↑
君临渊哦了一声,不再多问。
他冲凤隐珠道,“既然梵尤的事情解决了,那我们是不是该议一议我们的婚事了?”
凤隐珠冷笑,“梵尤的事是解决了,可周易之还没死呢。”
君临渊不理她,只看着凤天,问他,“叔祖觉得,小侄该拿周易之如何?”
凤天不给直接话语,只道,“依天规办事就行了。”
君临渊眯了眯眼。
凤天转头对凤隐珠说,“我去修习一个时辰,吃饭的时候来叫我。”
凤隐珠嗯了一声,凤天白袍一闪,眨眼就不见。
凤隐珠也要走,被君临渊拉住,凤隐珠扭头瞪他,“有事?”
君临渊道,“你不是想杀了周易之吗?依照天规办事的话,周易之会被投进焚仙台,魂飞魄散,你不想去看看吗?”
凤隐珠眉头一挑,“要上天庭?”
君临渊道,“必然要去,因为实行此法的是二郎神君,而焚仙台,在王母圣华殿的伽兰山,手谕也得玉帝批示。”
凤隐珠心想,真麻烦。
可也没办法,周氏一族是同瑶华仙女同属一脉,而瑶华是当年挽救仙界的第一人,她的后代,受她庇佑,想被罚焚仙台,很难。
所以,她得跟上。
凤隐珠没有思考,直接答应了,就算不为她,为了月霜和月离这对姐妹的反目,为了月霜的死,她也得让周易之尝一尝恶果。
如果她不去,玉帝念在瑶华的面上,对周易之网开一面怎么办?
凤隐珠问,“什么时候去?”
君临渊道,“越快越好。”
凤隐珠就道,“那就吃罢午饭,上天庭。”
君临渊道,“好。”顿了一下,又道,“要随我去君府看一看吗?在上天庭之前,你应该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吧?”
凤隐珠其实没什么话好与周易之说的,同为蓬莱仙女的时候,她就极不喜欢与她玩耍,周易之太争强好胜,性格太霸道,凤隐珠其实一直觉得君临渊应该会喜欢周易之那样的女孩的,毕竟,二人性格相同,指不定兴趣也相同呢。
可相反的是,君临渊一直对周易之没什么好感,大有敬而远之的态度。
那个时候的周易之老是找她麻烦,那个时候她跟君临渊都小,也没发生君氏想要“谋朝篡位”的事件,凤隐珠其实还是挺喜欢君临渊的。
君临渊对她也很好,大概那个时候君临渊就知道她会是他的妻子,对她诸多爱护。
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君临渊对周易之好了很多,也亲切了很多。
这让周易之一下子就充满了自信。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蓬莱仙岛上的风向有点儿变了。
她即便再懵懂,也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她跟家主一样,装作不知道,继续修练仙法,再也不去找君临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