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4)
她生前并无过恶,本来要安排到殷实人家投胎,结果这样一来,手染血腥化为厉鬼,哪里也去不了了,阎王念及她事出有因,只判了女鬼六百年的监禁,监禁过后可以重新投胎。
“我弟弟今年才十六岁,为了养活妹妹已经辍学了,他原本学习很好的。我小妹从小到大连件新衣服都没有穿过,我回到阳间也是因为实在放不下他们……求求你了,帮我把这钱带给他们吧!”
她的故事的确感人,但洛映白并没有因此表现出动容,他不接支票,反而问道:“既然你家境这么不好,为什么会有一块能换支票的手表陪葬呢?”
女鬼解释道:“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开过一家小公司,那时候弟弟妹妹都还没有出生,我家的条件原本不错,那手表是我妈妈生前从一个典当行买的。但后来公司破产,欠了人家很多钱,妈妈自杀,我父亲也变成了这样。”
她以前背后都管父亲叫“老畜生”,但人死如灯灭,那些怨恨已经两清了。
两人说到这里,夏羡宁走了过来。
洛映白转眼看他,笑道:“你来的正好。”
他将手里的支票递给夏羡宁,简单讲了女鬼的事情,说道:“你看这事怎么着?”
夏羡宁知道洛映白这么跟他说了,其实心里已经偏向于同意,只是怕万一特侦处有什么规定给他惹了麻烦,所以才来问上他一句。
夏羡宁展开手中的支票,道:“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那就送一趟吧……”
他说到这里,目光一凝,将支票拿近了一些,仔细辨认上面的字迹。
洛映白把头凑过去,扒着夏羡宁的胳膊道:“怎么了?”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就看见,那张支票上的签名处,签的正是“夏征”两个字。
洛映白:“……这不会是重名吧?”
夏羡宁大学就是刑侦专业,学过一些字迹鉴定方面的知识,再加上夏征的签名又没有刻意掩饰,他道:“应该就是他本人,这是他的字,也不大像是别人模仿。”
洛映白道:“倒也是,他的字迹确实挺特殊的。”
夏征的字迹并不美观,他自己大概也知道这一点,回到夏家之后经常有需要签名的地方,夏征就不知道从哪里学了一种十分非主流的花式签名体,到哪里都签这个像是画画一样的名字,所以夏羡宁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他慢慢将支票折好,收进衣袋,女鬼紧张地说:“这钱你们答应我要送到我家去的!”
洛映白道:“放心吧,答应了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到时候我还可以带你一起去。”
在初步确定了这张支票出自夏征之手之后,洛映白和夏羡宁同时萌生一个念头——夏征会去朱琳雅所说的那片地方,未必是见女人约会,而很可能就是冲着鬼市来买东西的。
夏羡宁道:“同样的金额,支票我会另外开一张替你送过去,不过你要先说清楚,是什么人买了你的表,这块表的来历、样式又是怎样的。”
万幸的是,夏征买走的手表是亡母给女鬼留下来的遗物,她一直非常珍惜地留着,印象很深。
据她所说,这块手表是她在上小学的时候,母亲领着她逛凤洋典当行时相中的一件被死当的物品,原本以他们家当时的财力,是不会轻易购买二手货的,但那块女士表是当时国外限量发售的纪念品,造型做工都非常难得,看着又很新,所以女鬼的母亲犹豫再三,还是把表给买了下来,后来又随同女鬼下葬。
夏羡宁又找到一个疑点:“既然后来你们的生活那么困难,为什么这块表还留着?”
“这是我妈妈生前最喜欢的东西,她也总是喜欢带着这块表,她去世之后这表我也一直没舍得卖,就自己留着。”
女鬼说:“我活着的时候在就酒吧陪客人,最起码弟妹的吃穿学费都够,后来我死了,我弟弟把这表给我陪葬,自己辍学。人都快要活不下去了,东西也没什么留着的价值,所以我这回上来之后,就把表挖出来卖,想挣点钱给我弟弟妹妹。”
洛映白道:“买你表的人是不是一个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年轻人?长得挺白的,小眼镜,高鼻梁,脾气不大好。”
他说的正是夏征,女鬼听了连忙道:“对对,就是你说的那样,他瘦长脸,总是皱着眉,一副挺看不起人的样子,我把表给他,他还不直接拿过来,用一块手绢包上才肯接的。”
洛映白冲夏羡宁笑道:“这么嫌弃还要买,你说说你弟弟是什么毛病。”
第138章 大补汤 ↑返回顶部↑
“我弟弟今年才十六岁,为了养活妹妹已经辍学了,他原本学习很好的。我小妹从小到大连件新衣服都没有穿过,我回到阳间也是因为实在放不下他们……求求你了,帮我把这钱带给他们吧!”
她的故事的确感人,但洛映白并没有因此表现出动容,他不接支票,反而问道:“既然你家境这么不好,为什么会有一块能换支票的手表陪葬呢?”
女鬼解释道:“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开过一家小公司,那时候弟弟妹妹都还没有出生,我家的条件原本不错,那手表是我妈妈生前从一个典当行买的。但后来公司破产,欠了人家很多钱,妈妈自杀,我父亲也变成了这样。”
她以前背后都管父亲叫“老畜生”,但人死如灯灭,那些怨恨已经两清了。
两人说到这里,夏羡宁走了过来。
洛映白转眼看他,笑道:“你来的正好。”
他将手里的支票递给夏羡宁,简单讲了女鬼的事情,说道:“你看这事怎么着?”
夏羡宁知道洛映白这么跟他说了,其实心里已经偏向于同意,只是怕万一特侦处有什么规定给他惹了麻烦,所以才来问上他一句。
夏羡宁展开手中的支票,道:“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那就送一趟吧……”
他说到这里,目光一凝,将支票拿近了一些,仔细辨认上面的字迹。
洛映白把头凑过去,扒着夏羡宁的胳膊道:“怎么了?”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就看见,那张支票上的签名处,签的正是“夏征”两个字。
洛映白:“……这不会是重名吧?”
夏羡宁大学就是刑侦专业,学过一些字迹鉴定方面的知识,再加上夏征的签名又没有刻意掩饰,他道:“应该就是他本人,这是他的字,也不大像是别人模仿。”
洛映白道:“倒也是,他的字迹确实挺特殊的。”
夏征的字迹并不美观,他自己大概也知道这一点,回到夏家之后经常有需要签名的地方,夏征就不知道从哪里学了一种十分非主流的花式签名体,到哪里都签这个像是画画一样的名字,所以夏羡宁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他慢慢将支票折好,收进衣袋,女鬼紧张地说:“这钱你们答应我要送到我家去的!”
洛映白道:“放心吧,答应了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到时候我还可以带你一起去。”
在初步确定了这张支票出自夏征之手之后,洛映白和夏羡宁同时萌生一个念头——夏征会去朱琳雅所说的那片地方,未必是见女人约会,而很可能就是冲着鬼市来买东西的。
夏羡宁道:“同样的金额,支票我会另外开一张替你送过去,不过你要先说清楚,是什么人买了你的表,这块表的来历、样式又是怎样的。”
万幸的是,夏征买走的手表是亡母给女鬼留下来的遗物,她一直非常珍惜地留着,印象很深。
据她所说,这块手表是她在上小学的时候,母亲领着她逛凤洋典当行时相中的一件被死当的物品,原本以他们家当时的财力,是不会轻易购买二手货的,但那块女士表是当时国外限量发售的纪念品,造型做工都非常难得,看着又很新,所以女鬼的母亲犹豫再三,还是把表给买了下来,后来又随同女鬼下葬。
夏羡宁又找到一个疑点:“既然后来你们的生活那么困难,为什么这块表还留着?”
“这是我妈妈生前最喜欢的东西,她也总是喜欢带着这块表,她去世之后这表我也一直没舍得卖,就自己留着。”
女鬼说:“我活着的时候在就酒吧陪客人,最起码弟妹的吃穿学费都够,后来我死了,我弟弟把这表给我陪葬,自己辍学。人都快要活不下去了,东西也没什么留着的价值,所以我这回上来之后,就把表挖出来卖,想挣点钱给我弟弟妹妹。”
洛映白道:“买你表的人是不是一个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年轻人?长得挺白的,小眼镜,高鼻梁,脾气不大好。”
他说的正是夏征,女鬼听了连忙道:“对对,就是你说的那样,他瘦长脸,总是皱着眉,一副挺看不起人的样子,我把表给他,他还不直接拿过来,用一块手绢包上才肯接的。”
洛映白冲夏羡宁笑道:“这么嫌弃还要买,你说说你弟弟是什么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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