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2 / 3)
“回来,若是回来,怕是早回来了,茜娘你随朕去御花园逛逛吧,朕已经好久都没有出去逛了。”这些天,陈阿娇总是很忙,她努力的让自己忙起来。
“诺!”
茜娘便扶着陈阿娇去了御花园,陈阿娇若是稍微注意到茜娘的脸色的话,她便不会如此的伤心了。
“对了,茜娘,今日怎生的没有见到沁荷,她去了何方,怎么一天都不见人?”
沁荷和茜娘两人都是陈阿娇的贴身侍女,几乎都是两人同时服侍陈阿娇的,不曾不见人,尤其是今日沁荷竟然一天都没有看到,当真是让人奇怪了。
“沁荷,沁荷她去接一个重要的人去了,陛下你不是答应过她,可以自行出宫一趟的吗?今日沁荷便自行出宫了,好似是去接人去了,其他的奴婢也不清楚。”
茜娘实在不是一个会撒谎的人,陈阿娇一瞧茜娘的脸色,便知晓这个人绝对是有问题的,她看着茜娘,便对着茜娘说道:“你到底有什么瞒着朕,你可知晓对朕说谎,乃是欺君大罪,可以灭九族。”
陈阿娇十分严肃的说道,茜娘一听,当即便跪到在地,对着陈阿娇便是说道:“陛下,陛下,奴婢不敢,而且奴婢乃是堂邑侯府家生子。父母早就不在了,没有九族之说。”
茜娘这么一说,到底逗乐了陈阿娇,陈阿娇便命她起身。“说吧,到底沁荷去干什么去了,莫不是会情郎去了。若是的话,你无需对她隐瞒了,你和沁荷年龄也不小了,朕也一直帮着你们相看,确实是需要选一户人家了。这些年都是朕耽搁你们了。”陈阿娇看着茜娘,可不是,若不是她,茜娘和沁荷怕早就出嫁了。
“陛下,陛下,不要,茜娘不要嫁人,茜娘要永远陪着陛下。”本来茜娘是一直跪在地上的,听到了陈阿娇的话之后,再次跪到在地上了,她不想出嫁的、“你难能永远陪着朕,朕可不是那种君王,你且起身吧。”
陈阿娇再次说道。
“陛下,奴婢说,奴婢说便是,你不要让奴婢嫁人,沁荷去接人了,是去接姬染公子了。”最终茜娘还是无法还是告诉了陈阿娇,终究还是没有瞒下去。
陈阿娇听到这话,自然是十分的高兴了。
“你说什么?姬染,去接姬染公子了?”陈阿娇开始怀疑她是听错了,姬染消失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她不敢相信而已。
“是的,去接公子了。陛下,公子没有死,他还活着。”
第164章 皇夫姬染
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消息,这是这么多天,陈阿娇听到最好的消息,她的心是如此激动,竟不知说什么为好。她是一代帝皇,两世为人,早就练就习性不言于色,尤其善于隐藏感情。帝王心术,她不信任何人,也不相信有唯一的爱情。而公子姬染,十五年来,一直相伴左右,为她耗尽心血,却从不言说。
如果不是他爱她,他又怎会十五年无怨无悔相伴左右;如果不是他爱她,他又怎会为她遍体心伤;阴阳大家,自古短命。这些天陈阿娇也看了很多有关于阴阳家的传说,知晓公子姬染有一师父——云中君,是何等风采,亦逃不过宿命,魂归九泉。而今她的姬染竟是回来了。
“快,朕要梳妆,朕……”
第一次陈阿娇提出要梳妆打扮,女为悦己者容,即便她是一代女皇亦是如此。那个人是公子姬染,是她的心上人。此时的陈阿娇竟是如同十三四岁少女初见情郎那般的紧张。这个世上总是有那么一种感情让人难以忘却,让人辗转反侧,寤寐思服。茜娘看着此时的陈阿娇,也未她高兴了。这些天,陈阿娇真的是太苦了。
茜娘是堂邑侯府的家生子,这些年,她看到小侯爷陈蟜被毒致死,堂邑侯爷陈季须死于万箭穿心,夫人刘陵剖腹殉情。之后馆陶公主更是死于匈奴伏击,陈阿娇等于六亲断绝,无人一亲人,唯有公子陪伴她左右,这么多天,这些日子,公子姬染终于回来了。
“陛下,好了。”
陈阿娇脱下龙袍,换下彩衣,梳好发髻,倒是一副好颜色。自从她当了女皇之后,很少有这样的打扮,这一次她放下女皇的架子,只是普通的女儿家,此刻正在等待她自己的情郎。
天是这么的蓝,阳光这么的媚,吹面不寒杨柳风,最是美好人间四月天。公子姬染一袭白衣,飞奔回长安了。他金冠束发,衣袂飘飘,宽袖长服,当真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马上就到长安了。
“到了没有?”
李陵对着身边的侍者说道,他昨日便得到消息言说今日公子姬染会回长安,先前陈阿娇被下诏,若是姬染回长安,可以不必通报,直接入汉宫。李陵就觉得此事不对劲,他知晓陈阿娇对张汤感情不同,可惜的她并没有拥立张汤为皇夫,而是等公子姬染。姬染与张汤不同,张汤只是一耳光小小的长安吏。
姬染出生高贵,又是阴阳大家云中君的徒弟,为人更是多智谋,若是他活着回来,陈阿娇的身边焉能有他李陵的地位,所以李陵便心下有了主意,不能让姬染活着回京。
“马上就到了,将军真的要这么做吗?若是女皇陛下知道,这怕是不好?姬染可是陛下亲信?”侍者有些担心的说道。这些年姬染一直陪着陈阿娇到处奔走,这些人自是知晓,因而便十分担心的说道。
李陵却有着他自己的打算,又是听到侍者的话,他肯定确定自己要那么做了。
“我知道,陛下这么做,我告诉你公子姬染从会回长安,他已经死了,死在回长安的路上,在路上遇到了流匪,你可知晓?”李陵冷冷的笑道,在整个整个大汉,就没有比他更合适成为皇夫了。他出生高贵,出生将门世家,朝中的大臣都拥立他成皇夫。可是却偏偏出来了一个姬染,若没有姬染他定是皇夫。只要杀了姬染身死,他便可以上位。 ↑返回顶部↑
“诺!”
茜娘便扶着陈阿娇去了御花园,陈阿娇若是稍微注意到茜娘的脸色的话,她便不会如此的伤心了。
“对了,茜娘,今日怎生的没有见到沁荷,她去了何方,怎么一天都不见人?”
沁荷和茜娘两人都是陈阿娇的贴身侍女,几乎都是两人同时服侍陈阿娇的,不曾不见人,尤其是今日沁荷竟然一天都没有看到,当真是让人奇怪了。
“沁荷,沁荷她去接一个重要的人去了,陛下你不是答应过她,可以自行出宫一趟的吗?今日沁荷便自行出宫了,好似是去接人去了,其他的奴婢也不清楚。”
茜娘实在不是一个会撒谎的人,陈阿娇一瞧茜娘的脸色,便知晓这个人绝对是有问题的,她看着茜娘,便对着茜娘说道:“你到底有什么瞒着朕,你可知晓对朕说谎,乃是欺君大罪,可以灭九族。”
陈阿娇十分严肃的说道,茜娘一听,当即便跪到在地,对着陈阿娇便是说道:“陛下,陛下,奴婢不敢,而且奴婢乃是堂邑侯府家生子。父母早就不在了,没有九族之说。”
茜娘这么一说,到底逗乐了陈阿娇,陈阿娇便命她起身。“说吧,到底沁荷去干什么去了,莫不是会情郎去了。若是的话,你无需对她隐瞒了,你和沁荷年龄也不小了,朕也一直帮着你们相看,确实是需要选一户人家了。这些年都是朕耽搁你们了。”陈阿娇看着茜娘,可不是,若不是她,茜娘和沁荷怕早就出嫁了。
“陛下,陛下,不要,茜娘不要嫁人,茜娘要永远陪着陛下。”本来茜娘是一直跪在地上的,听到了陈阿娇的话之后,再次跪到在地上了,她不想出嫁的、“你难能永远陪着朕,朕可不是那种君王,你且起身吧。”
陈阿娇再次说道。
“陛下,奴婢说,奴婢说便是,你不要让奴婢嫁人,沁荷去接人了,是去接姬染公子了。”最终茜娘还是无法还是告诉了陈阿娇,终究还是没有瞒下去。
陈阿娇听到这话,自然是十分的高兴了。
“你说什么?姬染,去接姬染公子了?”陈阿娇开始怀疑她是听错了,姬染消失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她不敢相信而已。
“是的,去接公子了。陛下,公子没有死,他还活着。”
第164章 皇夫姬染
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消息,这是这么多天,陈阿娇听到最好的消息,她的心是如此激动,竟不知说什么为好。她是一代帝皇,两世为人,早就练就习性不言于色,尤其善于隐藏感情。帝王心术,她不信任何人,也不相信有唯一的爱情。而公子姬染,十五年来,一直相伴左右,为她耗尽心血,却从不言说。
如果不是他爱她,他又怎会十五年无怨无悔相伴左右;如果不是他爱她,他又怎会为她遍体心伤;阴阳大家,自古短命。这些天陈阿娇也看了很多有关于阴阳家的传说,知晓公子姬染有一师父——云中君,是何等风采,亦逃不过宿命,魂归九泉。而今她的姬染竟是回来了。
“快,朕要梳妆,朕……”
第一次陈阿娇提出要梳妆打扮,女为悦己者容,即便她是一代女皇亦是如此。那个人是公子姬染,是她的心上人。此时的陈阿娇竟是如同十三四岁少女初见情郎那般的紧张。这个世上总是有那么一种感情让人难以忘却,让人辗转反侧,寤寐思服。茜娘看着此时的陈阿娇,也未她高兴了。这些天,陈阿娇真的是太苦了。
茜娘是堂邑侯府的家生子,这些年,她看到小侯爷陈蟜被毒致死,堂邑侯爷陈季须死于万箭穿心,夫人刘陵剖腹殉情。之后馆陶公主更是死于匈奴伏击,陈阿娇等于六亲断绝,无人一亲人,唯有公子陪伴她左右,这么多天,这些日子,公子姬染终于回来了。
“陛下,好了。”
陈阿娇脱下龙袍,换下彩衣,梳好发髻,倒是一副好颜色。自从她当了女皇之后,很少有这样的打扮,这一次她放下女皇的架子,只是普通的女儿家,此刻正在等待她自己的情郎。
天是这么的蓝,阳光这么的媚,吹面不寒杨柳风,最是美好人间四月天。公子姬染一袭白衣,飞奔回长安了。他金冠束发,衣袂飘飘,宽袖长服,当真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马上就到长安了。
“到了没有?”
李陵对着身边的侍者说道,他昨日便得到消息言说今日公子姬染会回长安,先前陈阿娇被下诏,若是姬染回长安,可以不必通报,直接入汉宫。李陵就觉得此事不对劲,他知晓陈阿娇对张汤感情不同,可惜的她并没有拥立张汤为皇夫,而是等公子姬染。姬染与张汤不同,张汤只是一耳光小小的长安吏。
姬染出生高贵,又是阴阳大家云中君的徒弟,为人更是多智谋,若是他活着回来,陈阿娇的身边焉能有他李陵的地位,所以李陵便心下有了主意,不能让姬染活着回京。
“马上就到了,将军真的要这么做吗?若是女皇陛下知道,这怕是不好?姬染可是陛下亲信?”侍者有些担心的说道。这些年姬染一直陪着陈阿娇到处奔走,这些人自是知晓,因而便十分担心的说道。
李陵却有着他自己的打算,又是听到侍者的话,他肯定确定自己要那么做了。
“我知道,陛下这么做,我告诉你公子姬染从会回长安,他已经死了,死在回长安的路上,在路上遇到了流匪,你可知晓?”李陵冷冷的笑道,在整个整个大汉,就没有比他更合适成为皇夫了。他出生高贵,出生将门世家,朝中的大臣都拥立他成皇夫。可是却偏偏出来了一个姬染,若没有姬染他定是皇夫。只要杀了姬染身死,他便可以上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