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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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问,但关心朱麟的朱父却要问:“怎么样了?她家里人怎么说的?”
  朱麟颓丧的道:“童芸她妈说了,要么买婚房让我们先订婚,毕业后结婚,让童芸把孩子生下来。要么就分手,童芸把孩子打掉。”
  朱父皱眉道:“如果非要新房,我把我们住的这套房子卖了,再添点钱,倒也能贷款买一套新房,只是你没有毕业没有工作,贷款也贷不下来,房子得加上我的名字,房贷我帮你还。但加童芸的名字怎么能行?一套房子这么贵,她要是不跟你结婚了咋办?”
  朱麟有些急了,对朱父恳求道:“爸,童芸她不会这么做的,我们感情很好,而且我们还有孩子,她怎么会丢下我和孩子呢?只是加个名字而已,童芸嫁到我们家,这房子还是我们的,将来留给你孙子。”
  朱父微微摇了摇头,他可不像朱麟这么年轻天真,经历过很多的他对财产方面看得很重,算计得也很清楚。
  他在跟卓母结婚前就算好了家里房子是婚前房,婚前存款也单独放一个存折里没有动用,即使卓母将来与他离婚,这些婚前财产她也是分不走的。
  正因为朱父的精明算计,卓母才会处处讨好他们父子,就为了一直留在这套房子里,一直定居在这座大都市。
  如今朱麟想结婚,朱父自然也把得失利弊都算计得清楚明白,他的想法是为了孩子让朱麟和童芸结婚可以,但童芸母亲的条件他却不能答应,他得防着童家打婚房的主意。
  而童家那边,童芸父母对还在上学就让自己女儿怀孕的朱麟也没什么好感,只是为了给女儿足够的保障,他们要求朱家给童芸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并明确表示是赠予。
  毕竟朱麟还差一年才满结婚年龄,只能先订婚,而订婚随时可以取消,万一一年后童芸把孩子生下来了,朱麟不愿意负责了怎么办?两人又没领证结婚,朱麟带着孩子走人,童家又能怎么办?
  童芸毕竟还年轻,童家不可能让她年纪轻轻就带着孩子,影响未来,孩子抚养权只能归朱麟。朱家白得一孩子,还不用负责,吃亏的只能是童芸一个女孩子。
  所以童芸父母就想着让童芸在房子上占一个份额,日后哪怕为了房子,朱家也不能过河拆桥。就算朱家翻脸了,童芸好歹还能有一部分房款作为补偿。
  朱父精明,童家人也不傻,于是就僵持住了。
  只是可怜了朱麟和童芸这对有情人,他们自觉纯真的爱情沾染上现实的铜臭味,家人的阻挠,让他们在一起的希望越发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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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父同朱麟商量的时候,一旁的卓母听见朱父说要把这套小房子卖了添钱换套新房,心里顿时一个咯噔。
  虽然这套老房子也不属于卓母,但她跟朱父现在是夫妻,只要不离婚,她在这套房子里就是名正言顺的女主人,有居住权。
  若是换了新房,那新房的主人可就是朱麟了,新房女主人就是朱麟的老婆。她这个继婆婆就要在自己的继子媳妇手底下讨生活了,她怎么甘心?
  但卓母又不敢直接对朱父说不要卖房给朱麟买新房娶媳妇。
  卓母坐立难安的熬到中午吃完饭,朱麟再次出门了,她私底下对朱父说道:“朱麟还不到结婚年龄呢,连大学都没毕业,你真要让他这么早结婚?而且童家也太狮子大开口了,天底下好姑娘那么多,何必着急呢?等过些年给朱麟买一套婚前房,到时候朱麟找对象容易,还不用担心以后有人打房子的主意。”
  朱父犹豫道:“可是童芸肚子里的孩子……”
  卓母叹息道:“这孩子和我们家没有缘分,再说了朱麟还年轻,以后还能再有孩子的。”
  朱父被卓母说动了,他本来就不想让儿子这么早结婚,也对童家的要求不满,只是为了孙子才犹豫迟疑。
  元嘉耳尖的听见了卓母劝朱父的话,他倒是没想到男女主的分手竟然还有卓母这个‘好后妈’从中掺和。
  明明原剧情中卓母拿出卓元嘉的遗产为朱麟购置新房,让朱麟和童芸夫妻俩十分感激,两人都很孝顺卓母,处得亲如母子。
  原剧情中倒是没描述出朱麟和童芸在大学时分手的来龙去脉,只说是双方父母反对,谈崩了,便棒打鸳鸯,两人劳燕分飞。重点描述男女主分手时的悲伤痛苦,为了日后重逢,破镜重圆做铺垫。
  元嘉摩挲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中……
  朱父这边态度一强硬下来,童家那边敏锐的察觉到了朱父的态度变化,当然不肯松口让女儿毫无保障的未婚生子。
  任凭朱麟和童芸怎么伤心难过,不愿意分手,在双方父母的强硬逼迫下,只能分手。
  童芸在打掉孩子后休养了两个月,就不再与朱麟联系了。校园那么大,当一个人刻意避开另一个人时,真的就再难相遇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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